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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十年冤獄 撫順七旬老太又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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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撫順市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賈乃芝,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點被撫順東洲區法院在南溝看守所非法開庭,賈乃芝義正詞嚴地駁斥了公訴人的指控。但法院罔顧事實和法律,枉判賈乃芝五年,勒索罰金兩萬。

賈乃芝,現年70歲,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當時她身患絕症,末梢神經炎,大面積肌肉萎縮;修煉法輪功後生命得以延續。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賈乃芝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八次被綁架,二零零三年五月被非法判刑十年,遭受十年冤獄迫害。賈乃芝在勞教所、撫順公安一處、看守所、遼寧女子監獄遭到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和酷刑迫害。請閱讀明慧網報導《遼寧撫順市七旬賈乃芝被構陷到東洲區法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夜間十一點,賈乃芝與七十九歲的趙玉蘭剛走出家門,就被守在家門口蹲坑的兩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隨後,來了三輛警車,將兩位老人綁架到新撫派出所。賈乃芝問警察,你們是哪的?警察回答說刑警隊的。兩位老太太被分別提審後,第二天晚上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第九天,趙玉蘭老人被釋放,賈乃芝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十三日,撫順東洲區法院在南溝看守所非法對賈乃芝開庭。東洲區檢察院出庭的公訴人是王鵬、沈鵬,出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條幅拍照作為所謂「證據」,指控賈乃芝「破壞法律實施罪」。賈乃芝義正詞嚴地駁斥說:「我攜帶『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條幅,哪部法律被破壞不能實施了?」

在庭審中,公訴人說卷宗提到某學校附近有條幅,跟賈乃芝身上攜帶的條幅一樣,法官讓書記員播放視頻,說這個時間是在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夜間十一點多,正好是這次四月十九日夜間十一點多被綁架的時間。但出來的畫面看不出甚麼,隱隱約約地看見是摩托車上兩個人,不知是甚麼年齡段,不知是男女。國保、辦案警察、檢察院卻在案卷推定這個人是七十歲賈乃芝。

律師說,這是移木嫁接,摩托車牌照號、甚麼牌子都看不見,怎麼就分析斷定是賈乃芝所為呢?更何況中國刑法明確規定,法律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兩高的解釋說無效的。法輪功……這時法官打斷不許講法輪功,否則訓誡你。

最後,賈乃芝陳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法官打斷,不讓講法輪功。這樣草草收場。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反迫害,這是在維護憲法賦予自己的公民權利,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相關單位和人員信息:
撫順市東洲區法院法官田浩:18641318747
撫順市東洲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撫順市東洲區東安街18號
電話:024-57567494
郵編:113003
院長:尹憲科 18641311202
副院長:馮紹謙 024-57567401、18641318701
副院長:於國徽 024-57567402、13942345556
副院長:黃濤(負責刑事) 024-57567403、18641318703
政治處主任:楊奎全 024-57567409、18641318709
刑事庭庭長:董秀菊 024-57567434、18641318831
刑事庭副庭長:宋寶越 024-57567434、18641318737
田浩:18641318747

撫順市東洲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撫順市渾河南路東段1號
郵編:113003
檢察長:郭偉 024-54670281
副檢察長室:024-54671674
東洲檢察院王鵬電話:024-54628045 沈鵬
撫順市司法局
地址:撫順市振興大廈A座郵編113006
李舒境局長024-57760601
張偉光副局長
王立重024-57500163(負責行政覆議)
王旭024-57760603(負責律師管理)
陶鳳豔(負責民心網)024-57760609

撫順市律師協會
地址渾河北岸20號郵編113006
會長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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