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洲區檢察院出庭的公訴人是王鵬、沈鵬。公訴人出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條幅拍照作為所謂「證據」指控賈乃芝「破壞法律實施罪」。賈乃芝義正詞嚴地駁斥說:「我攜帶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條幅怎麼哪部法律被破壞不能實施了?」
在庭審中,公訴人說卷宗提到某學校附近有條幅,跟賈乃芝身上攜帶的條幅一樣,法官讓書記員播放視頻,說這個時間是在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夜間十一點多,正好是這次四月十九日夜間十一點多被綁架的時間,法官問賈乃芝是不是你?問你想看不?賈乃芝說跟我沒有關係,不看。
法官還是讓書記員打開,出來一個畫面,看不出甚麼,隱隱約約地看見是摩托車上兩個人,不知是甚麼年齡段,不知是男女。國保、辦案警察、檢察院卻在案卷推定這個人是七十歲賈乃芝。
律師說,這是移木嫁接,摩托車牌照號、甚麼牌子都看不見,怎麼就分析斷定是賈乃芝所為呢?更何況我國刑法明確規定,法律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兩高的解釋說無效的。法輪功……這時法官打斷不許講法輪功,否則訓誡你。
最後,賈乃芝陳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法官打斷,不讓講法輪功。這樣草草收場。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賈乃芝,是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當時她身患絕症,末梢神經炎。修煉法輪功後生命得以延續。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賈乃芝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八次被綁架,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十年冤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夜間十一點,賈乃芝與七十九歲的趙玉蘭剛走出家門,就被守在家門口蹲坑的兩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隨後,來了三輛警車,將兩位老人綁架到新撫派出所。賈乃芝問警察,你們是哪的?警察回答說刑警隊的。兩位老太太被分別提審後,第二天晚上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第九天,趙玉蘭老人被釋放,賈乃芝被非法批捕。
由於堅持對「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信仰,賈乃芝在勞教所、撫順公安一處、看守所、遼寧女子監獄遭到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和酷刑迫害,請閱讀明慧網報導《遼寧撫順市七旬賈乃芝被構陷到東洲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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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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