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餘年老人,家住吉林市龍潭區火電住宅樓。一九九六年有幸修煉法輪功,一身的病都好了,二十多年沒花一分錢醫藥費。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凌晨五點,吉林市龍潭區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四、五個警察在吉林市龍潭區火電住宅樓,郭餘年老人家樓下蹲坑,說:來一個抓一個,早八點左右,老年法輪功學員李長海、李淑雲夫婦、欒姓法輪功學員(都七十多歲)去郭家學法(學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的書籍)被綁架,後被放回家。
郭餘年老人家被非法查抄,不法人員搶劫走打印紙六箱,墨水,還有法輪功真相光盤、磁帶,搶走現金近萬元、所有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郭餘年當天被劫持到看守所,檢查身體不合格後取保候審放回,勒索罰款兩千元。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初,船營區法院非法庭審了郭餘年老人,船營區檢察院非法給老人量刑七至八年。十二月中旬,家屬收到判決書(判決書簽署日期是十一月二十九日),郭餘年老人被誣判六年,被通知一月二日檢查身體,圖謀收監。
郭餘年老人的非法判決書中指出的所謂「犯罪證據」是:(1)家中存有法輪大法書籍;(2)法輪功真相光盤;(3)印有法輪功真相短語的人民幣(沒寫金額);(4)還有幾枚印有真相短語的印章。給郭餘年老人非法定罪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誣判85歲的郭餘年老人六年監禁,而且馬上要送往監獄。
下面讓我們看看這所謂的「犯罪證據」究竟觸犯了中國的那條法律?究竟是誰在犯法?誰在執法犯法?
郭餘年老人於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無病一身輕。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直指人心,指出真正修煉就得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的這顆心,叫修心性。經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李洪志先生所傳的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煉的人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
法輪大法書籍,是教人向善,遵循「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的書籍。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報》刊載一、二月份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羊城晚報》以《老少皆煉法輪功》為題報導了廣州法輪功煉功點五千人的大型晨煉,及患高位癱瘓、全身70%部位麻木失靈的廣州迪威皮革有限公司統計員林嬋英在煉法輪功後恢復了行走能力之事。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海電視台報導法輪功已傳遍歐美澳亞四大洲,在上海及世界其它國家廣受歡迎的情況,稱全世界已有一億人在煉法輪功。
法輪功至今洪傳到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得國際褒獎3500多項。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現已被翻譯成三十九種語言,在國際社會公開發行(互聯網上可以免費下載閱讀)。李洪志先生連續四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刑法》的原則是「法無明文不定罪」。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警察抓捕法輪功學員本身就是非法的,屬於黑幫綁架行為。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近年來,已有上百位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上千場無罪辯護。正義律師們從法律角度、信仰角度、法輪功真相角度以及政治角度有理有據有力地論證了「修煉法輪功無罪,傳播法輪功真相無罪」。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
二十年來,中共吉林省吉林市各派出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違法弄權,濫用法律,構陷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恣意抓捕、非法關押、非法庭審、非法判刑,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行昭彰。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都已構成犯罪,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
請海內外正義善良人士關注、聲援郭餘年老人,讓老人安度晚年。
迫害單位與相關個人
吉林市龍潭分局:
副局長:徐雪峰13304400802、13704400802辦0432-63079199(主管國保)
吉林市龍潭區分局新安派出所:
地址:吉林市龍潭區江北公園新安街新安三區吉熱住宅附近 郵編 132000
所長:李耀東13944678577宅0432-63037378
教導員:仲兆成13944221821
副所長:孫清峰13596358880 電話:0432-63039868
警察 李雷雨、王天宇 13596240928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開庭相關人員:
庭長 李忠誠
許 妍
鞠先錄
張維秀
註﹕吉林市內五大區,即:船營區、昌邑區、龍潭區、豐滿區、高新區,及外縣五個縣級市,舒蘭、樺甸、蛟河、磐石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冤案都由船營區法院偽法官李忠誠一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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