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其森,五十六歲,山東泰安市新礦集團良莊礦退休職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泰安市東平縣國保大隊、東平縣接山派出所夥同泰安市天平派出所十多個警察,強行撬門破鎖、入戶抄家,將趙其森、鄭洪玲夫婦綁架到東平縣接山鎮派出所訊問。之後趙其森被非法關押到東平縣看守所,鄭洪玲因身體原因「取保」。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東平縣檢察院將構陷趙其森夫婦的案子轉交給肥城市檢察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中共肥城市法院對趙其森、鄭洪玲夫婦非法開庭,並於七月二十四日下達了判決書。趙其森被非法判刑兩年,罰款一萬元;鄭洪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款兩萬元。鄭洪玲不承認這場強加的迫害,上訴至泰安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趙其森被劫持到山東省魯寧監獄(濟寧嘉祥)。九月二十日,魯寧監獄以不收法輪功人員為由,將趙其森退回。趙其森在東平縣看守所近一年的關押迫害,致使他頭髮脫落、骨瘦如柴。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趙其森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位於濟南市工業南路91號)十一監區關押迫害。
鄭洪玲因身體原因沒有入獄,但她的退休金賬戶被凍結,嚴重影響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