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河北省保定市阜平縣城南莊鎮城南莊村法輪功學員劉愛玲,在集市上發放法輪功真相時,將一份真相資料遞給了一位公安便衣手中,被城南莊鎮派出所人員綁架,在阜平公安局關押一天後,於五月三十日被送往保定看守所非法關押。阜平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隨後到劉愛玲家非法抄走多本大法書。
2019年11月20日上午,阜平法院人員在順平縣法院秘密對劉愛玲及唐縣屈素英、望都劉淑敏三位大法弟子非法開庭,過程草率,11月29日對劉愛玲下發判決書,刑期三年。
望有良知、存善念、有正義感、明真相單位或個人伸出援助之手,幫助法輪功學員劉愛玲早日結束牢獄之災,恢復自由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