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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企醫學總監李福軍被非法構陷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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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市松江區法輪功學員李福軍,今年七月四日上午在坐地鐵上班時被綁架,八月被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非法逮捕。十月上旬,檢察院將構陷他的卷宗遞交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李福軍,家在上海市松江區,是外企醫學高管。他品行高尚,工作負責。

七月四日上午,李福軍坐9號線地鐵上班,在九亭站被國保便衣綁架。中午國保便衣和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強行搶去家用電腦手機和大法書。當天他被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分局劫持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分局承辦把李福軍構陷到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八月九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非法逮捕李福軍。

十月上旬,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把構陷卷宗送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所謂的證據是攜帶真相服務器,真相服務器內存卡裏面有關於法輪功內容的電子文件。李福軍在地鐵上坐了兩站路不到十分鐘,並且沒有一人看到真相服務器的內容。僅僅是因為打開了服務器,就被上海市公檢法非法關押。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李福軍攜帶了關於法輪功內容的電子文件,這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李福軍被扣上所謂的罪名是「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可李福軍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根本就沒有能力、也沒有條件去破壞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只有手握公權力的官員、特別是握有最高權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條件實施這一犯罪。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分別明確廢止了以下兩個一九九九年發布的文件:(一)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二)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說出版法輪功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

真、善、忍是最基本的傳統美德,普世價值,法輪功學員是真正在實踐著真、善、忍價值的好人。打壓法輪功也是在打壓真、善、忍普世價值,是反人類的罪行。那麼定罪這樣的好人,就是無視自己的良知,在摧毀人類的普世價值。

檢察官法官,你們工作繁忙,希望你們把有限的精力懲治貪污腐敗的,打擊黑惡勢力的刑事犯,秉公辦案,依法辦案,請你們三思。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
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共和新路658號
郵編:200070
電話:021-51236208 021-51225965
俞蕾,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分管檢察一部、二部、五部工作。
'俞蕾
俞蕾 照片
吳雲,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黨組書記、檢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紀檢監察、綜合保障部工作。
'吳雲
吳雲 照片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地址:上海市靜安區中華新路60號
郵編:20071
電話:021-51235588 021-5123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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