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綁架構陷、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一三年,卞江暫住在松江區樂都路675弄玉樹南苑小區138幢401-6號。這年三月三十一日,卞江在閔行區上海交通大學(閔行區東川路800號)校園內發放真相資料、翻牆卡片時被不明真相的大學生錢金濤、王木惡意舉報,後被校區的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閔行高校派出所(閔行區東川路801號)的警察張某某(現已退休)和另一個警察、兩個保安綁架到該派出所,所長郭建中下令送文保分局,當晚被劫持到虹口區中山北一路801號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非法關押,並受到審訊科馬科長、張潔,承辦警察張某某(一年後退休)、張昆、周波等人非法審訊,副局長鄭宇下令送市第二看守所。
第二天卞江被張某某、張昆、周波等人劫持到建工醫院、同濟醫院強迫體檢,晚上劫持到靜安區靈石路900號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因尿檢不合格,看守所不收,又被連夜劫持到浦東區周浦鎮上海市監獄總醫院迫害半個月,後又被馬科長、張某某、張昆、周波等人劫持到楊浦區復旦大學附屬的燕園賓館內監視居住一星期,離開賓館前宣讀了非法的批捕書,下午又被劫持到靜安區靈石路900號上海市第二看守所關押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四日,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派人對卞江在松江區的暫住地進行了非法查抄,非法扣押了筆記本電腦、手機、銀行卡等,非法沒收了大法書、真相資料等,身份證被他們故意弄丟。文保分局又將卞江租住的房間非法封住半年左右(房租每月460元),松江區樂都路街道綜治辦又對房東非法罰款兩千五百元,給房東造成經濟損失五千多元。後來,街道綜治辦和派出所又經常對出租房間和租住人進行騷擾檢查,導致房間長期租不出去,造成上萬元的經濟損失,使房東加深了對法輪功的誤解。卞江對此也深表同情。
二零一三年七月左右,構陷卞江的案子被提交黃浦區檢察院,十月被黃浦區法院審判長孫明德非法誣判四年六個月,上訴後被上海市一中院駁回上訴。十月左右,江蘇省姜堰市610主任拜志強指使國保到卞江家進行非法抄家。
二、在上海市提籃橋監獄遭受種種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卞江被劫持到上海市虹口區長陽路147號上海市提籃橋監獄七監區一中隊繼續迫害。
在提籃橋監獄中,卞江因不放棄信仰而受到監獄、七監區監區長周俊華、副監區長王浩成、隊長黃維嘉、犯人對他的種種迫害。
隊長黃維嘉強迫卞江每天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不認罪者白天幹完活下午收工後還要在監舍內坐在纏繞銅絲漆包線所用的小塑料盤上,直徑9-20cm不等,高度20cm左右,一直坐到晚上十點睡覺為止,長期如此。卞江拒絕參加勞動後,黃維嘉強迫他每天坐在小塑料盤上十六個小時,除去吃飯、上廁所、睡覺,其餘時間全部坐在小塑料盤上,不准動,一動就挨打。卞江絕食抗議後遭受灌食迫害。
銅絲繞制的窄凳 |
長期不讓購買生活用品、食品,沒有保暖衣物、牙膏、肥皂、洗衣粉、手紙。卞江被二名包夾犯二十四小時隨身監視,大小便要向包夾犯報告,經過允許後方可,大便沒有手紙,只有用水沖。每天不超過三兩飯,早上一勺稀飯,幾根鹹菜,中餐一兩米飯,晚餐一兩米飯,菜一小勺,每天二杯水,飯菜被剋扣,長期吃不飽。冬天沒有棉衣棉褲棉鞋帽子,被子只有兩個,蓋一個、墊一個。長期不給洗澡,只准早晚進行簡單洗漱,無法洗衣服,冬天全部用冷水洗漱。
此外,卞江被剝奪申訴的權力。被剝奪與家人接見的權力。被剝奪向監獄長、駐監監察室投訴的權力。睡覺不准翻身,一翻身就被包夾犯踢醒,這是副監獄長殷光輝下的命令,故意折磨大法弟子。教育科倪紅彬指使監區把小塑料盤做成表面為錐形、塔形的,逼迫卞江坐在上面,折磨卞江。
二零一四年五月,小隊長黃維嘉指使惡犯吳成忠、王建榮不讓卞江睡覺,一閉眼就被惡犯王建榮踢醒或用針扎醒,累計二十多天不讓卞江睡覺。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個月中,黃維嘉把卞江每天關在小房間中,在馬桶中大小便,沒有手紙,也不讓用水洗,卞江只有用手擦,然後抹在桶上,或者用馬桶中的尿水洗。
在這一個月中,黃維嘉每天還把一台醫用紫外線消毒燈(雙燈管1.2米長)搬進小房間中,近距離一米遠,每天強行近距離直射卞江全身一小時,由於被強烈的紫外線近距離直射皮膚,一天後導致卞江的頭部、面部、頸部皮膚大面積出現紅腫、劇烈疼痛、脫皮,眼睛劇烈疼痛,一個月中反覆出現多次。
二零一五年冬天的一天,黃維嘉讓卞江坐在談話室中,一整天不讓卞江小便,也不讓卞江出房間,卞江無奈只有把小便尿在了地上,黃維嘉竟然讓犯人把卞江的被子拿來仍在地上擦尿,擦完後讓犯人把被子蓋在卞江身上。被子髒了也無法洗,二名包夾犯嫌髒,把被子扔掉了,整個冬天卞江只剩一床薄被子,只有蓋一半、墊一半,過完整個冬天。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個月中,黃維嘉每天逼迫卞江中午坐在太陽底下暴曬兩個小時。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卞江結束了在上海提籃橋監獄的冤獄迫害,被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610主任李健派國保朱隊長、國保劉某某等人開車強行把卞江從上海提籃橋監獄劫持回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