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奉賢區法院有一場所謂刑事案件的審理。審判長是奉賢法院的法官陳士龍,公訴人是奉賢檢察院的檢察官馬光輝,辯護律師是張律師和羅律師,被告是一名叫莫世婉的女士。
莫世婉 |
當審判長聽完公訴人的起訴書,知道被告不認罪時,流露出了鄙夷、不屑的表情,並說道:「好!等一下看你怎麼抵賴。」在公訴人尚未公布證據的情況下,審判長竟然說出這樣具有傾向性的話,著實讓現場的每個人大吃一驚,審判長這樣的表態,明顯是對被告的歧視和不公。作為法官,應該是聽取各類證據後,依法才能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判多重的罪,而不應該是無罪推定有罪,或者是按照自己心中的好惡來判刑。
後來當公訴人向法庭陳述證據時,證據顯然是不連貫的,而且根本不能證明被告有罪,當被告否定此類證據時,審判長武斷地說被告在狡辯。當被告義正詞嚴地提醒審判長:「作為一個審判長一定要公正,審判長這樣未審先判的表態,對當事人不公平,而且會誤導陪審員的判斷。」
審判長聽到被告這樣的說法,惱羞成怒地當場斥責了被告,對被告的態度更加的惡劣,被告只能無奈地搖搖頭。審判長在開庭時,冠冕堂皇地宣讀了被告的權利──辯護權,而當被告行使自己的權利時,審判長卻變得無視被告的辯護權,屢屢打斷被告和辯護律師的發言,對被告和辯護人的觀點嗤之以鼻,不屑一顧。而公訴人的觀點哪怕再不符合法律,審判長都是頻頻點頭,表示認可。
最後,審判長當眾撕下偽裝公正的面具,大庭廣眾之下明確的表示:「被告不認罪,要重判!」既然審判長有這樣明確的態度和觀點,何必要興師動眾的做出公開審理的樣子,假法律公正之名,行誣陷栽贓之實呢?最後陳士龍審判長對莫世婉女士判有期徒刑兩年半。
參加庭審的人普遍感到這不像法律意義上的公開審理,就是一出審判長做主持人的文革批鬥會,只不過沒有文革批鬥會的血腥場面,對被告的傷害、對法律的踐踏、對正義公理的侵蝕卻是更陰險、更毒辣、更深遠。
看到這裏,讀者也許對審判長的專業素質提出質疑,其實這樣的事情每天在中國大地上演,而且一演就是二十多年。究其原因就是因為被告是法輪功修煉者。法輪功信仰者,在中國完全被打成另類,只要是有法輪功的身份就被剝奪了一切的權利,就像莫世婉一樣,只要在法庭上不認罪,就要被審判長鄙視,就要被審判長重判。這就是今天中國最真實的司法環境,這就是今天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最真實的生活處境。
放眼世界,法輪功已經傳遍世界四大洋、五大洲的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不同膚色、不同語言、不同階層、不同年齡的人群都在修煉,法輪功所到之處,人心歸正,棄惡從善,修煉者通過自身的道德昇華,證實著法輪功的美好和神聖,唯獨在中國這個被中共邪黨一手遮天的國家,法輪功被無辜陷害、瘋狂迫害了二十多年。
通過莫世婉被陷害這樣一場所謂公開審理的法律鬧劇,人們也認清了法輪功與中共邪黨,哪個是正的;哪個是邪的?哪個是表裏如一的;哪個是陽奉陰違的?哪個是無私無我、一心為他的;哪個是假借國家、法律的幌子全心全意為自己貪污受賄、中飽私囊的?
好在網絡流通的廣泛傳播、信息共享節奏的加快以及法輪功學員不畏艱險、夜以繼日的廣泛講真相,許多國家的政要和人們漸漸認清了中共邪黨的邪惡,紛紛對中共邪黨發出強烈的譴責和制裁。
今年六月初美國國務院已經向法輪功學員發出提供迫害法輪功人權惡人詳細信息的通知,只要被舉報者將對其本人及其子女出國留學、定居予以拒絕和遣返,其留存美國的資產將被凍結。而且美國的行為也會得到其它民主國家的效仿和推崇,一旦實施對那些迫害人權的邪惡之徒將是致命的打擊。
在此奉勸陳世龍之流的法官們靜心想想,當你今天法庭上助紂為虐的惡行變成明天民主國家對你的制裁時,後悔晚矣!想想三年前的周永康和今天的周永康,再不悔改,周永康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早知如此,何必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