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檢察院檢察官王玲10月1日非法批捕王浩,可到10月14日王妻也沒接到批捕書。利川公安局不給批捕書,王浩的妻子只好10月14日給法院的紀檢監察和利川信訪局羅洪濤局長及利川司法局局長肖文輝去了控告王玲的控告信。控告信講明了迫害的非法性,修煉大法無罪,迫害信仰有罪,並誠心告訴他們把非法搶去的大法經書歸還,也告訴他們二台筆記本電腦是王浩的父母用的。打印機是大家公用的私人財物,希望歸還私人財物。並告訴他們公安局非法搶劫私人財物,犯了搶劫罪和濫用職權罪及迫害宗教信仰罪,並告知另案控告利川公安局。
10月16日,王妻接到了法院紀檢監察打來的電話說:他們管不了,這事不歸他們管,讓找檢察院監察處,法院只管法院的人;檢察院管檢察院的人。王妻說:監督是相互監督才能公平,自己怎麼能監督自己呢?那不是監守自盜,自己騙自己。回答:真沒辦法管,這是規定,你可找紀委控告,我這告訴你都超出了我的職責範圍。
而利川信訪局局長和利川司法局局長到目前沒有回信,這說明中共的法律只不過是其打壓老百姓的工具,中共對老百姓從沒有講過法律。可能這一切都是利川的原政法委書記鄭至吾有關,當地公檢法全在他的控制之下。
在去利川之前,九月二十八日王妻給利川紀委監察局和利川公安監管科去過控告信,控告了看守所所長和辦案副所長趙艾和辦案副所長鄧鑰峰,控告他們涉嫌濫用職權等違法犯罪行為。
九月三十日,王妻和王的母親與律師在看守所面見王浩之時,王妻接到了紀委監察局人員打來的電話,告知信他們看了,但決定不立案。王妻問:為甚麼?回答:不立案。王妻又問:那我可向誰去控告?對方說:不知道。王妻又問:能向人大控告嗎?回答:不知道。
九月三十日近中午,王妻和王母與律師到檢察院面見了檢察官王玲。王玲接待過程中很不耐煩,沒幾分鐘就叫律師和王母走了。
到了十月一日下午五點鐘左右,王妻接到利川公安局打來的電話說:你是王浩的妻子嗎?王妻答:是。回答:王浩被逮捕了,過兩天把逮捕書寄給你。
10月20日,王浩的母親又遭到社區人員的上門騷擾,還威脅說王浩的母親上了黑名單,不准到處跑,不准出門講真相發資 料。
關於王浩遭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武漢王浩被非法關押一月 妻子艱難營救》、《第七次被綁架 武漢王浩被利川市看守所關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