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六次被綁架 武漢市王浩被非法批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體被迫害得極差,七月中旬武漢天氣暴熱,到利川市去避暑,於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奔走營救,日前被告知王浩已被非法批捕。


王浩

在去利川之前,九月二十八日王妻給利川紀委監察局和利川公安監管科去過控告信,控告了看守所所長和辦案副所長趙艾和辦案副所長鄧鑰峰,控告他們涉嫌濫用職權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十日上午十點左右,王妻和王的母親與律師在看守所面見王浩之時,王妻接到了紀委監察局人員打來的電話,告知信他們看了,但決定不立案。王妻問:為甚麼?回答:不立案。王妻又問:那我可向誰去控告?對方說:不知道。王妻又問:能向人大控告嗎?回答:不知道。下午五點左右,王妻突然發現手機來電,紀委監察局人員又打來的電話,當打過去沒人接,不知有何事?

王妻同時給利川公安局監察科去過控告信,沒有人來回話。一直到現在也沒接過他們的電話。

律師面見王浩從看守所出來,告訴家屬說:王浩一共發了三次資料,每次只有十本,一共三十本。是第一次發了之後,就被保安誣告到派出所。然後國保根據錄像跟蹤,第三次被他們跟蹤到家裏綁架的。八月二十九日早上九點就抄了家,把你們的師父經書一共七十本全抄走了。

三十日近中午,王妻和王母與律師到檢察院面見檢察官王玲,律師一再申訴王浩只在利川發了三十本小冊子,七十本書不是發給世人的,是法輪功學員學法用的。王妻補充:師父的經書就像學生學看的教科書一樣,是自己學的,是不會拿去發給別人的。王玲接待過程中很不耐煩,發脾氣,說:我知道了。沒幾分鐘就叫律師和王母走,王妻就又說了一句:你可得秉公辦事啊!(編註﹕法輪功學員散發真相小冊子,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和信仰的權利,也是在維護民眾知情的權利,無論散發多少,都是無罪的,反而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和政府的獎勵。)

到了十月一日下午五點鐘左右,王妻接到利川公安局打來的電話說:你是王浩的妻子嗎?王妻答:是。回答:王浩被逮捕了,過兩天把逮捕書寄給你。

王妻說:要控告王玲檢察官,給你們公安監管科的信看到沒有?對方答:不知道。王妻又問:我可向誰去控告檢察官?回答:不知道。王妻又問:你是公安哪個科的?叫甚麼?不回答,關機。

王妻想控告他們,不知向誰告去?!他們連自己定的邪法律都不遵守。

巧合的是,利川市長張濤兼市委副書記在九月二十四日,因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各大報紙登出來了。當地連老百姓都說抓的好,多抓幾個。

誰說沒有報應啊!這些年被抓的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惡徒。神目如電,每個人做了甚麼都得自己買單。王浩的被非法批捕,王玲檢察官和檢察長王本強、利川東城派出所副所長趙艾、利川東城派出所副所長鄧鑰峰及利川東城派出所正所長黃汝萬負有推卸不了的責任。

利川檢察院檢察官王玲的辦公室電話:0718-7267349
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電話:0718-7267304

利川正檢察長 王本強
利川東城派出所副所長 趙艾 警號 091635
利川東城派出所副所長 鄧鑰峰 警號 091360
利川東城派出所正所長 黃汝萬 警號 091692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