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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彭瑞林被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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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武漢法輪功學員彭瑞林被洪山區珞南街派出所警察從工作單位綁架。家人要求得到合理合法的解釋未果。現彭瑞林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日。

彭瑞林,女,今年六十六歲,湖北省婦幼保健院醫學影像科退休返聘職工。據悉,九月四日,彭瑞林在為一病人做檢查時,講了法輪功好的真相,又把自己身上帶的一個護身符送給病人。然而,和病人同行的另一人向看病的醫生惡意舉報了,該醫生又告到醫學影像科主任楊文忠處。

九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多鐘,珞南街派出所警察到婦幼保健院保衛科要見彭瑞林,楊文忠將正在工作的彭瑞林送到醫院保衛科,由保衛科副主任李康邁(男)交給警察帶走,至洪山區珞南街派出所。

在晚六點,家人接到彭瑞林的電話,之後電話就打不通了。晚上八點,家人趕到珞南街派出所詢問傳喚原因,值班警察告知正在調查,具體情況不知道。

晚十點,家人看到七、八個警察圍著彭瑞林上了警車送走,之後了解到,是送到武漢陸軍總醫院去做體檢。晚十二點半,彭瑞林又被押送回珞南街派出所。警察告知家人,傳喚時間是二十四小時,家人在網上查到行政傳喚時間為八小時,向警察提出質疑。

九月十九日凌晨兩點,又是七、八個警察將彭瑞林押送走,派出所副所長胡平說(非法)拘留十五天。家人詢問拘留原因、依據和拘留地點。警察拒絕回答,說處罰決定書上都會寫的。一位姓周的男警察說:「她在單位和人宣傳法輪功,還發資料,被舉報了。馬上『十一』,要開軍運會(十月中旬世界軍人運動會將在武漢召開)了,她還敢這樣……」

家人九月十九號,到珞南街派出所拿處罰決定書,準備提出行政覆議,被告知要在行政拘留家屬通知書上簽字,才能拿到。通知書上寫「彭瑞林因利用邪教擾亂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決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家人對拘留理由有異議,拒絕簽字。警察就不給處罰決定書,但是沒有決定書,家屬無法提出行政覆議。

家人向包括副所長胡平、辦案警察張冬青(男)在內的多個警察提出質疑:「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七個邪教組織,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七個邪教組織,都沒有法輪功,送給他人祝願健康平安的護身符,構不成擾亂社會秩序。處罰理由不合理,處罰本身涉嫌違法。」多數警察無言以對。辦案警察張冬青說是按領導指派辦事,副所長胡平說是依法辦案,上級機關洪山區公安分局法制科批准了的,局長簽的字,家人有疑議可以提起行政覆議。

當天家人又到湖北省婦幼保健院醫學影像科找科室主任楊文忠了解情況,電話聯繫上楊文忠,說他上午去珞南街派出所做筆錄,協助調查去了,下午也有事,沒空見彭瑞林家人。

九月二十號,家人到武漢市第一拘留所見到彭瑞林。彭瑞林告知家人,警察說:珞南街派出所是醫院轄區派出所,珞珈山派出所是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這兩個派出所都不想管這個事,十月四日非法拘留結束,這兩個所都不想去接她,要家人去接。

彭瑞林的手機曾被警察收走,提醒知道彭瑞林手機號的人請注意安全。

珞南街派出所 027-87399110
珞南街派出所副所長 胡平 電話18171102812 警號035930
珞南街派出所辦案警察 張冬青 電話18971105141
洪山區公安局
局長 黃曉屏 辦公室85394488 宅82439257 手機13871034227
政委 魯文德 辦公室85394498 宅87488366 手機13317152391
國保 85394578
法制室 85394571
紀委 85394489

湖北省婦幼保健院
院辦 87882324
黨群辦 87873989 87169325
主任辦 87169336 87169323
黨辦 8716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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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 87885443 87169425
保衛部 87866442 87169220
醫學影像科 87648662 87169248
院長 陳龍獻
黨委書記 王漢明
紀委書記 許曉娣
保衛科副主任 李康邁 13006396103
醫學影像科主任 楊文忠 1380710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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