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幾天我徹夜難眠,我想把自己聽到、看到、接觸到、體悟到的粗淺認識談出來,和同修交流。
首先我想把自己在這件事情中的認識過程和同修分享。開始的時候,我很想和身在其中的同修說:放下!放下人心,放下自我!因為矛盾是雙方的,有一方放下,矛盾也就不存在了,那還談甚麼呢?無非是你對他錯,那不是人的理嗎,我們修煉這麼長時間了,還要在人的理中爭對錯嗎?師父多痛心啊!我們大法弟子是修善的,看到同修因為我們同修之間的間隔而在魔窟裏承受巨大的魔難,我們不覺的心痛嗎?這是我的第一念。
當我和同修交流此想法時,同修說:你不了解情況……此時我意識到,當同修聽到此事後產生對錯一念的時候,已經參與其中了,只有從心底放下對同修的怨,才能化解矛盾。這時我還是把自己當作局外人的角色去看問題,並沒有把自己放在其中。只是希望儘快化解同修間的間隔,營救出被迫害的同修。
然而,我們在修煉中遇到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都有我們修煉的因素在裏邊。修煉就是很神奇,師尊在告誡我們:「遇到任何問題都找自己的原因」[1]。當我靜下心來對照發生在身邊的事情找自己的時候,我把自己生活中的點滴、還沒有完全釋懷的、曾經對傷害過我和家人的怨全部放下的那一刻,我整個人輕鬆得無以言表,非常美妙。
在此僅舉一例:前幾年,我姨家的表弟搞小額儲蓄,二分利,每月按時付利息。問我是否參與,我拒絕了,因為我知道這樣的事情是不靠譜的,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更何況我是修煉人,怎麼能在利益上動心呢?
可是我的兄弟姐妹們都參與了,面對利益的誘惑,丈夫(常人)背著我也存了二十萬元,二十萬對於有錢人來說不算甚麼,但對於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的我們並不是一個小數目。本來說好,錢打過去之後,就給出收據的,因為是實在親戚,丈夫也就相信了,結果不但利息沒有收到,本錢到現在也一分沒給,更可氣的是還不給出收據,說甚麼要出收據就是不信任他了。
面對這樣的人,開始我知道時也很氣憤,但我畢竟是修煉人,遇事總是要找自己的,在這個過程中我看到了自己還沒修去的利益心、爭鬥心、怨心等等人心,我知道這些人心都不是我,我要修去它。丈夫因為此事壓力很大,孩子買房籌備婚事本身經濟壓力就挺大的,又遇到這樣的事,很鬱悶。我和兒子(大法小弟子)都安慰他,讓他放寬心情,有困難我們一起面對。
我以為這件事情已經放下了,不再去想它了。可是今天再找自己,真正從心底放下這件事的時候,我不但不再怨我表弟他們一家了,而且對他們的悲憫之心油然而生,覺的他們活得很可憐。我自己的身體空空的,彷彿沒有任何負贅,輕鬆的可以飛入雲端。幾天都是這個狀態。
師父說:「有的人總是強調自己對,你對了、你沒錯,又怎麼樣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嗎?用人心強調對錯,這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你是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要求別人。在神來看一個修煉人在世間,你的對和錯根本就不重要,去掉人心的執著反而是重要的,修煉中你怎麼樣去掉人心的執著才重要。」[2]感謝師尊讓我體驗到了真正能放下人心的美妙與殊聖!
通過這件事情,我體悟到,我們平時聽到、看到、接觸到的任何事情都有我們修煉的因素在裏邊,不能再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了,要實實在在的修我們這顆心。
同時我對「形成整體」的概念也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大法弟子的整體不僅僅是形式上的配合,每一個大法弟子都是法粒子,每一個法粒子都修的紮紮實實,這樣的法粒子形成的整體才是堅不可摧金剛不破的,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整體。
這是我最近修煉中的一點粗淺體悟,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曼哈頓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