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凡的工作中修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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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我是一名幼兒園的出納、會計兼採購員,工作將近三年,修煉法輪功二十多年了,師父要求每個弟子不管在哪裏都要做一個好人,不管在家裏、社會上還是在工作單位都要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我努力按真、善、忍的標準去做。

一、和同事和睦相處 任勞任怨

一開始,園長沒有讓我管錢,雖然是她爸爸(同修)介紹的我,但畢竟園長不修煉,對我的了解得有個過程,是小車司機管錢,她拉上我去市場採購蔬菜、水果及幼兒園需要的一些生活用品、文具等東西。因為有時要買的東西多,難免忘了一、兩樣,本來是兩個人都忘了,可時常是司機埋怨我不操心,這時我就心裏想:下次一定要都記得買。有一次,有個東西忘了買,但過了平時買的那個店,就不想再繞回去買,我說那就去另一個地方買吧,但不是肯定有,結果開車過去沒買上,司機就埋怨我繞道耽誤了吃飯時間。我說:那你就先回園裏吃飯吧,我下車騎上我的電動車去老地方買。她說好吧。雖然我沒有趕上園裏的午飯,但我心裏是欣慰的,沒有抱怨。

我上班的第二學期,剛過完年開學,市裏一條主街道大修,交通不便,車限單雙號。司機有一項工作是負責每天中午從幼兒園裏拿上廚師做好的糕點送到另一個幼兒園(同一個園長),路途較遠,幾乎從市東邊到西邊,車一限號,司機就得坐公交送,而且兩頭都得步行走一段路,她就不願送了。園長知道後對我說:「姨,她不送你送吧。」我說「行」。就這樣一個字答應下來,我就騎上電動車來回跑了將近一年的時間,不管颳風下雨、天寒日曬,我都一如既往的按時將糕點送到。期間園長看我辛苦,給我加了一百元工資。後來就讓西園廚師培訓學會了自己做糕點,我就不送了。

我五十多歲了,司機三十多歲,可是她的腿有點毛病,動過手術,時常是到哪裏買東西,車停下,她坐著,我下車去買東西提回來。我想作為大法弟子,就應該為別人考慮,吃這點苦算不了甚麼。

有一次,我發現有一張司機給我交的買CD機的票上大小寫不一致,大寫是貳佰陸拾元,小寫卻是360元,仔細再看,發現那個3分明是2的尾巴拉下來變成3的,明顯是有人改過的,是誰改的呢?除了司機,沒有別人,該不該說呢?每天面面相對的,這不是放不下人情嗎?不說是不是真正的善呢?不是,我就問了她,她也承認了,說因為經濟困難,生活壓力大(她有個上中學的兒子,又是單身),我表示理解她,還給她講了不失不得的道理,她表示認同。我沒有給園長和其她老師說這件事。後來突然有一天,園長讓我管錢,不讓她管了,她很惱火,懷疑我是否讓園長知道了此事,對我發了脾氣。我當時被她帶動的心態不是很平和,我告訴她我沒說,她緊接著說:我知道你沒說,要說了早就是這種結果了。我說不是我要主動管錢的。後來她也想通了,不生氣了,因為誰管錢誰就得多操心買東西,她省事了。

我和司機打交道將近三年了,她變化很大,記得一開始上班,時常能聽到她罵人、埋怨、發牢騷,有時和老師發生爭執,現在這種事情幾乎沒有。她有時問我:姨,你看我跟你學的現在涵養好多了吧?我說:確實好多了。前幾天,因為買帳篷的事,老師沒說清楚,司機買的規格不對,她剛發了一句牢騷,我不由看了她一下,她立馬笑了起來,不說了。

有時和管後勤的老師也會有摩擦,有時剛買了東西送到幼兒園,她說又有一樣東西需要買,讓我又跑一趟,我就起了埋怨心:為甚麼不一次說完呢?一想這是師父安排要去掉我的埋怨心和怕吃苦、怕麻煩的心,還有安逸心和著急想早點回家的心。當我一邊去買東西,一邊想著去掉這些不好的心的時候,好幾次都碰到是有緣人,正好給他們做了三退(退黨、團、隊保平安),想著真是師父慈悲弟子,安排了弟子提高心性的同時也救度了世人。試想,如果抱著埋怨心,怎麼能救了人呢?但也有做的不好的時候,就是有時為了能趕上集體學法,而不願幫兄弟幼兒園買東西,認為不是自己職責範圍的,結果錯過了給有緣人講真相,很遺憾,後悔自己沒有做好,其實還是一顆私心,怕耽誤了學法,怕影響了自己提高,這都是要修去的私心。

有一次,我已經下班回家了,後勤老師讓買六個燈泡,我有點不樂意,但還是去買了送到園裏,結果安上後,發現不亮,一是瓦數太小,二是因外罩太長,燈泡長度太短,光線受限制擴散不開來,後勤老師又讓我去換,但不讓當天拿回去換,因為第二天早上晨檢時要照明,不然就太暗了,讓第二天再來,拿上換了再送過來,這樣買幾個燈泡要跑三趟,因路途較遠,又是我自己騎電動車來回跑,實在是忍無可忍了:「哪有這樣做事的?我不管了。」轉身就走,邊走邊想:這遲早還是我的事,我得給副園長說一下,結果副園長說讓後勤老師卸下燈泡給我,明天黑著晨檢。我拿上燈泡快速往回趕,想著或許那家店鋪還開著門呢,如果門開著,我就可以把合適的燈泡再送回園裏,明早晨檢時不就不黑了嗎?結果換了燈泡後卻下起雨來了,我還是冒雨把燈泡送過去了。

二、放下利益之心,不貪不佔,不收回扣

隨著時間推移,園長看我人實在,給我一張銀行卡,讓我管錢,買東西需要多少錢,從卡裏取上。我是大法弟子,園長信任我,我儘量考慮買東西既要買好,又要節約成本,當然也不會過分討價還價。

後來園長讓找人送菜,不用我自己買了。和送菜的人第一次見面,他就跟我說:姐,我搶了你的飯碗(在常人看來,當採購員是最能撈油水的),以後每月給你千兒八百的不成問題。我一聽急了,羊毛出在羊身上,這菜價不得提的很高嗎?我說:我不是那樣的人,我是修法輪大法的,是修真、善、忍的,我不要你一分錢的好處,你把菜價放到你能接受的最低價就行了,我掙的是一份工資。接著我給他講了法輪功真相,並做了三退(退黨、團、隊保平安)。他說:姐,我明白了,知道怎麼做了。

現在的社會,人類道德下滑,不管去哪裏買東西,我說開個收據,大多數人都要問開多少?我說:是多少就開多少,我是修大法的,師父讓我們做好人,我不會讓你多開一分錢的。我常常是藉機給對方講了法輪功真相。

司機經常有事請假,有時父母住院,有時請假半月、二十天的,一請假,她的活大多歸我幹,可是園長從來沒有因此多給我一分錢。我是大法弟子,師父說:「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我就聽師父的,放下利益之心,在平凡的崗位上幹好自己的工作。

我還有好多方面做得不夠好,今後嚴格要求自己,在修煉的路上勇猛精進。

有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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