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潘榮卿、潘豔岩、馬玉珍、趙淑玉被關押於條件惡劣的煙台市福山看守所;韓忠香、肖淑嫻、吳香仃、孫明秋、鄒本珍被取保候審於原籍;張慧英現被監視居住於家中。
萊山區公安分局以莫須有的罪名,於2017年12月18日將十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煙台市萊山區檢察院。檢察院兩次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卷宗退回萊山區公安局。2018年6月29日,萊山區檢察院罔顧法律、事實,將上面十名無辜法輪功學員構陷到煙台市萊山區法院。
近來這十位老人都接到了萊山區檢察院的起訴書,同時取保候審在家的幾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兒女都受到了派出所、法院、檢察院不同程度的電話或上門騷擾,給老人和其家人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
相關電話
萊山區檢察院檢察員 王春業
煙台市萊山區檢察院:
地址:煙台市萊山區鳳凰北路17號,郵編264003
電話:6881849
此案責任人:於淼18353500965姜玫3011626
檢察長王永遠
社區檢察官:宋愛軍、張梅芝、呂小莉、馮永華 、劉金紅、隋永波、朱峰、張豔、胡慶軍、王薇、王春業、於華、楊儒、於淼、高豔、林宏、姜玫
法院:0535-30116565 0535-3450527
1880535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