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補充的「證據」是李佑武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後冤獄刑滿的釋放證等文件。律師在庭上表示現在已經過了偵查階段,補充「證據」的行為本身也是不合法的。
法官敖文林誘騙家屬說,李佑武如果認罪,就判三到七年,不認罪就判七到十五年。李佑武當即拒絕,說自己沒罪,為甚麼要認罪。
參與迫害的渝水區國保大隊、檢察院曹小金和法官敖文林一直想把一個不屬於李佑武的微信號強安在他頭上,因為該微信號發了數千條信息,可以給他們理由按數量判重刑。但渝水區國保一直找不到所謂「證據」。
現在公檢法見李佑武不肯屈服認罪,一計不成又生一計。法官敖文林對李佑武的家屬揚言,既然李佑武承認了其中一個微信號,那他承認的那個微信號發了數千條信息,他沒承認的那個微信號就算發了十幾條吧。家屬聞言目瞪口呆,簡直難以相信法官會公然說出這麼顛倒是非黑白的話來。
本案律師已經被約談,被告知說以後接法輪功的案子要先報告「立場」「辯護方案」等。
迫害責任人補充手機電話號碼:
帶頭綁架抄家的國保副隊長付秋平 工作手機13755709799
法官敖文林 手機 1837902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