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部份同修認為她有精神病史,按師父的法應該在家修,師父說:「開始學法之前是有精神病史的,在家修可以。」[1]「有精神病史的學員在背後做點甚麼,講真相的事情可以少做或不做。」[1]她要再參與協調,我們沒法配合。
此分歧持續了好幾年,多次交流也無法達成共識,在該市整體上引起了波動和間隔,以致後來很多人都不願再談這個話題,以免影響做三件事。這個問題就這樣被擱置、掩蓋起來了。
筆者在這裏不是要探討有無精神病史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不難分辨。師父在《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中回答弟子說:
「弟子:新學員怎樣算有精神病史,家族有精神病史?
師:這個醫院不就下了結論了嗎?」
筆者試著站在修煉的角度,與各位交流一下:在某市為甚麼會出現有無精神病史的爭執?出現這個問題是幹甚麼用的呢?出現這個問題是偶然的嗎?為甚麼會引起這麼大的分歧,持續了這麼長時間?在這個問題上是讓我們爭執我對你錯的嗎?
要認清這些問題,需跳出爭執的漩渦,換一個角度來認識。站在個人目前修煉的層次上,我淺悟到:
之所以長期出現這個問題,是波及到的許多同修沒有意識到這是讓我們修煉的,不是爭論有無精神病史的,也不是爭對錯的。師父說:「不管你對和不對,這個問題對一個修煉人來講根本就不重要。不要爭來爭去的,不要強調誰對誰錯的。有的人總是強調自己對,你對了、你沒錯,又怎麼樣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嗎?用人心強調對錯,這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你是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要求別人。在神來看一個修煉人在世間,你的對和錯根本就不重要,去掉人心的執著反而是重要的,修煉中你怎麼樣去掉人心的執著才重要。」[3]
深陷漩渦之中的我當時在這個問題上表現比較突出,一聽說某同修有精神病史,就感到問題嚴重,從網上和同修那裏尋找證據,又搜索師父的有關講法,真是一副修別人、爭對錯的姿態。在學法交流會上,還非常強勢的發言,高談闊論,旁徵博引,證實自己說的如何對、如何符合法,反駁別人如何不在法上,一副黨文化做派。會後有同修說:「這怎麼像開批鬥會啊?」有同修給自己指出問題來,還振振有詞的不接受。當引用師父有關精神病史的講法後,同修說:「你在拿師父的法壓我!」我當時聽了一震:心想師父的法能有錯嗎?他為甚麼這麼說呢?後來反覆想這個問題,如果我的言行符合法,同修不會不接受的。這可能是我的問題。想到自己是個修煉人,只有靜心學法,找自己的原因。
師父說:「作為一個修煉者,修是修自己。來自大法弟子外部的壓力是考驗、是精進的機會;來自大法弟子內部的矛盾、壓力同樣是考驗、是精進的機會。」「修煉者永遠是修自己,人心小小的變化就是提高,眾神都看的見。」[4]
通過學法向內找,師父看我真想修煉,就點悟了我,我找到了自己許多執著心:執著自我的心、總感覺自己悟的對的心、顯示口才文才的心、瞧不起同修的妒嫉心、黨文化中的爭鬥心、把師父的法當論據利用法因而不敬師不敬法的心等。找到了這麼多執著心真是很吃驚!怪不得同修不接受我說的,是因為我說的每個字背後都包含有強大的執著,同修感受到了這些執著,我表面的語言說的再有道理也不行。同修不接受並不是不接受法,而是不接受這些執著的因素。
在一部份同修中流行著這樣一個說法:「和某某某沒法交流,沒法溝通。」我原來也是這樣認為。現在看來這個說法本身就有問題。這個說法的基點是想通過交流改變別人,讓別人接受自己的認識,別人不接受就說沒法溝通。把沒法交流溝通的原因歸結到別人身上。這是向外找。真正的切磋交流是心平氣和的各自談自己的看法,而不是把自己的看法強行灌給別人,讓別人接受。如果別人不接受就說沒法溝通,就不再溝通了。這個問題就這樣拖延下來了。以致後來影響到部份市屬市縣。
師父說:「我經常講一個人要是完全為了別人好,而沒有一絲自己的目地和認識,講出的話會使對方落淚的。」[5]我講出的話不僅沒讓對方落淚,而且對方很反感,甚至說我拿師父的法壓他,沒法溝通那不就是我的問題嗎?一說起來都知道「向內找」,但一遇到具體事就想不起來了,或打折扣了。
長期出現此問題的另一個原因是學人不學法。乍一聽覺的同修說的有道理,就跟著跑下去了。而不是用大法來衡量是否有道理。同修說的再好,是他在他自己所在的層次悟到的。不管他修的再好,文化程度再高,是否是協調人,都是他自己的認識,不能用它來指導修煉。近些年在該市出現的演講亂法、迎接神韻回大陸簽名等事件,學人不學法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與此相關的一個原因是同修情。邪惡迫害這麼多年,許多同修在艱苦的環境下一起共同學法,共同做三件事,從工作、生活到做正事都經常在一起,相互幫助,相依相扶,風風雨雨一起走過了最艱難的歲月,的確不易。但久而久之在部份同修中摻進了一些人之常情,使同修間的關係變的不太純淨。在一些事情上出現了維護人的東西,而不是維護法。同修情也是情啊!
近幾年,該市出現了多例同修過早離世,還有一些處在病業關中,也有被綁架、判刑、遭到大面積騷擾等被迫害事件,除了個人修煉的因素外,很可能與整體上有間隔、學人不學法、把做事當修煉有關係。很是讓人痛心!
真誠希望波及到的同修別再爭論有無精神病史的問題了,把這當作修煉提高的機會,在最後不多的正法修煉時間裏,實修自己,突破間隔,使該市形成一個整體。師父和層層空間無量的眼睛在看著我們呢!如果涉及到的同修大都借助這個機會真正向內找、修自己,提高昇華上來,有無精神病史的爭執可能就不存在了。
個人淺悟,層次所限,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也期待就此問題與同修交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
[4]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歐洲法會的賀詞》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