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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寧市劉培東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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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按:遂寧市船山區老池鄉書院村七社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培東,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並抄家搶劫,被非法關押二十八天後,取保候審一年。

下面是劉培東講述他遭受的迫害:

我叫劉培東,是一個本份守紀的農民。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的身體很不好,經常感到頭腦昏痛、眼花,在市二醫院還找了一名留學博士(專家)專門治療,但停藥後,病情反覆,都是治標不治本,幹農活很費力,常年藥不離口。

一九九六年十月經人介紹開始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身體很快康復。二零零一年出去打工,就放鬆了修煉,幾乎沒煉過功,身體一下就感到不適。二零一四年回家後,又繼續抓緊修煉,身體越來越健康,真切感受到法輪大法的博大精深,越看越想看,信師信法,堅定修煉。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左右,我正在家裏洗衣服,忽然看見老池鄉派出所的車子闖到了我家裏,從車上下來三個警察和一個鄉長。

只見派出所所長張斌(男、三十多歲)攔住我不讓我動,另兩個警察手持電筒到屋子翻箱倒櫃,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三十多本、真相小冊子二十本、寫有「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條幅二十張、播放器兩個、《明慧週刊》近五十本等個人物品,隨後將我綁架到老池鄉派出所。

在派出所期間,我遭到了遂寧國保警察劉勇軍(音)和所長張斌的非法審訊,他們問我書和資料是從哪兒來的?為甚麼要煉法輪功?問我還煉不煉?我說:「要煉,煉功是為了做好人、祛病健身。中午也沒給飯吃。下午張斌假意對我說:「我拘留你十幾天,但永興拘留所要求至少關押三十七天。」

我被非法關押二十八天後,即三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所長張斌與國保警察劉勇軍來到拘留所,說放我回家。出門時,張斌叫我去簽字,非法判我「取保候審一年」,還叫我走哪裏,要到派出所去給他們打招呼,其實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隨時掌握我的去向。張、劉二人走後,兒子將我接回家。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國保警察劉勇軍給我打電話,叫我去派出所解除「取保候審一年」。在派出所裏,劉勇軍對我說:「你可以煉功,可以看書,如果有人舉報你,我們還是要管。」

據他說,他看過明慧網上的文章,但不相信。我說:「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對宗教政策講話中提到:『對宗教信仰不能用武力去消滅,要著重於群眾的自主選擇、信仰自由……』」劉聽後不吱聲。然後我就回家了。

相關信息:
老池鄉派出所所長:張斌(音)、馮世華
老池鄉派出所警察:苟志斌、李國軒、遊志文、張湘民、胡寧

老池鄉派出所現任所長:聶榮江
老池鄉邪黨委副書記:唐豔、申俊、陳嬌
老池鄉鄉長:黃自然
老池鄉副鄉長:張世綱、陳嬌 185 8308 7773
老池鄉人大主席:雷萍 189 0906 7797
老池鄉紀委書記:唐豔 158 8194 8617
老池鄉邪黨委委員:申健、黃皓、周健

老池鄉書院村現任村幹部:
村書記:吳朝定 139 8250 8305
村主任:袁 麗 135 5176 6569
村文書:夏寧波 186 838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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