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謝樹蘭,女,樺甸市夾皮溝黃金礦業公司人,沒修煉法輪功的時候,身體多病,神經官能症、偏頭疼、慢性結腸炎、闌尾炎、婦科病、右手麻木等多種疾病,每天都吃各種藥維持。一九九八年經人介紹,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不長時間,身上所用的疾病沒花一分錢都好了,也能做家務了,也知道了人活著的意義及做人的道理,每天都開心的沐浴在大法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殘酷血腥的迫害。為給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我進京上訪,回來後遭到樺甸市610、國保大隊、公安局、當地派出所、街道、社區人員多次上門騷擾,並且長期被監視居住、騷擾迫害,在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遭受精神和肉體迫害。
一、進京被兩次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為給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我進京護法,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到駐京辦,搶走了身上所有的錢,後被當地公安處帶回,送到樺甸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強行停發丈夫工資(二千元錢)。
回來後受到當地街道社區長期監視騷擾,又在當地辦洗腦班,強行轉化,每當節假日敏感日當地街道社區、公司綜治辦、派出所經常到家中騷擾、抄家翻東西。有一次(記不清哪天)家裏來了兩個人(沒亮明身份)要我寫不修煉、不上訪的保證書,被我拒絕,他們氣急敗壞的揚言給我下傳票拘留我。
二零零零年公司綜治辦柳潤平、當地派出所警察、樺甸市610等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了一張小紙條,我被綁架到當地派出所,惡警讓我對著攝像機鏡頭說違心的話,我不配合甚麼都不說,後被綁架到樺甸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在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樺甸地區各地派出所為了完成上面任務,到處抓人,惡警找不到我,就找到我丈夫單位騷擾,無奈我和丈夫(同修)被迫流離失所,家中年僅十二歲的女兒無依無靠,由好心的鄰居照顧。
親人不忍看到一個幸福的家庭這樣破碎,親人就找到政法委,政法委書記用欺騙、偽善的手段告訴親人「只要我和丈夫回來說明情況就不抓人了」,並勒索親人三千元錢。
我和丈夫相信了政法委書記的謊言,在外面流離失所兩個月後回到家中,就在回家的第三天夜裏我和丈夫同修被惡警同時綁架,我和丈夫同修分別被非法勞教二年,親人又被樺甸看守所騙去所謂的伙食費,年幼的女兒寄養在親人家,年邁的婆婆在這樣的重大打擊下和一次次的騷擾迫害恐懼中得了腦血栓,生活不能自理,給家人心理,身體造成巨大的傷害。
勞教所每天非法奴役我們十幾個小時,每天早晨四點多起床,上廁所和洗漱只給三分鐘時間,中午吃飯只給幾分鐘時間,像搶飯吃一樣,上廁所由包夾看管,每天長時間的做奴工,完不成任務只能加班熬夜,由於編穴子我的兩個大拇指又紅又腫,從此得了腱鞘炎,至今我的雙手拇指關節還經常疼痛。當時在勞教所有一名叫陳靜茹的法輪功學員,由於不轉化,被惡警用電棍電的滿頭是疤痕,頭上沒有一根頭髮,被迫害的非常嚴重。在這沒有尊嚴、沒有人身自由非人地獄裏,在邪惡的壓力下,我由於怕心違心的寫了「五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情,內心很痛苦。二零零四年我和丈夫被放回家,回家後當地街道頭、社區孟祥華和夾皮溝公安處柳潤平長期監視、多次到家中騷擾迫害。
三、訴江後家人同修多次遭到騷擾
二零一五年,我依法向兩高實名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遭到當地派出所三次上門騷擾迫害。二零一七年六月末我在外地打工,當地派出所警察到家中騷擾,丈夫一人在家,問我去哪裏了要綁架我,我丈夫沒告訴他們,他們在家呆了一會就走了。
隔不長時間,當地派出所又來我家兩次騷擾,要綁架我,未得逞。第三次就逼我丈夫交出我的照片,後來才知道要實施網絡監控迫害。之後我丈夫去派出所辦事,被派出所警察扣留,問我丈夫煉不煉法輪功了,還問我在哪打工,我丈夫甚麼都不說,後來一起去派出所辦事的同事找到派出所相關人員,才把我丈夫放回。
寫出這些是為了讓更多善良的人、還在被江氏欺騙利用的人,趕快醒悟,恢復人的善良本性,分清善惡正邪,善待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給自己和家人留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