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三月,W家再次被抄,被抄走打印機、刻錄機、電腦、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當地派出所準備將他送看守所,但是由於二次量血壓很高,就把他釋放回家,監視居住。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W同修突然收到傳票,四月開庭。在拿到傳票十多天後,W與其他同修說起這個事情,當地同修給他交流說:你這段時間應該多學法、多發正念。如果你正念不夠,可以選擇離開當地一段時間,他當時說行。幾天後,同修到W同修家去,W同修說師父說:「這是宇宙在正法,世間只是巨大天體在正法中的衝擊下低層生命的表現而已。人對神能做甚麼?如果沒有外來因素,人對神敢做甚麼?人類社會的表現只是高層生命的操控造成的。」[1]他要面對,他也不請律師,自己給自己辯護。
四月二十四日開庭當天,在法庭上,當法官問W你有沒有甚麼為自己辯護的,W同修說 「甚麼是邪教,是當時江澤民強加給法輪功的,沒有法律依據。法輪功在全世界傳播,教人做好人,法輪功祛病健身的效果也眾所周知。」最後W同修聲音洪亮,正念堅定的說:「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誰是邪教,邪教這頂帽子戴在共產黨的頭上最合適的。」當時法庭上鴉雀無聲,幾分鐘後,法官直接說休庭。
整個開庭二個多小時,基本上W都一直在講大法的真相。
五月三十一日,第二次開庭,當地同修也進入法庭旁聽,當地國保看到很多家屬,同修都來了,就打電話喊來了六個持槍的特警,進入法庭。監視在場的,不准錄音錄像。
開庭最後,法官問W同修有沒有甚麼補充的,同修說:「誰是邪教,共產黨才是真正的邪教。我要控告當地的國保,他們像土匪一樣撬開我的房門,翻箱倒櫃,把我的私人物品搶走,把我的妻子當場驚嚇昏迷,送到醫院搶救。所有的醫療費用,他們國保都要全部承擔,還要賠償我家人的精神損失費用。另外,還要歸還從我家中搜走的電腦,打印機等物品,因為那些物品是救人的,其中包括你們。」
這時場內一片靜寂,法官說休庭。十分鐘後,法官宣判五年,罰款二萬。然後,法官讓所有旁聽的人離開法庭,只有W同修與其妻子。同修又給法官講真相二個多小時。後來,法官對他們說,你就回去吧,判刑、罰款只是一個形式而已,回去好好過日子。
同修堂堂正正的離開法庭,回到家中。
這次同修能解體邪惡的迫害,與同修自己信師信法,在法庭上正念堅定的講真相是分不開的,從拿到傳票到開庭過程中,同修沒有怕心,沒有對邪惡的畏懼。當然整個過程也離不開師父的加持以及周圍同修整體的發正念配合。
希望我們每個同修都能真正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實修自己,達到法的標準,解體所有邪惡強加的迫害。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