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我去北京上訪被抓捕打傷,後來被當地六一零人員押回來,準備給我勞動教養。我強烈要求去醫院看傷,看守所押去醫院檢查,如果我身體合格就送我去教養。
當時我心態非常平穩,在檢查過程中機會來了,沒有人看我,我心態平穩打從醫院樓上走下來,平穩的低頭走在縣城的馬路上,一抬頭走到看守所的汽車後面了,司機在汽車上坐著,往回跑是來不及了。我快速想起師父小傳裏一句話,師父說小時候和小夥伴捉迷藏,小夥伴用手電筒照師父,師父說你看不見我,小夥伴就看不見師父。我當時就說:你看不見我。我就坦坦蕩蕩從警車旁邊走了過去。
要用人的認識來看,剛剛五分鐘前送到醫院,你就這麼大搖大擺又走到我面前了?這就是佛法的體現,其實我們在過關過難的時候,就是對自己修的一個檢查和考驗,關鍵時刻是不是以法為師,正念足就會有神奇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