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513】師父教我在領導崗位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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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二零零三年,在我不到三十歲時成為科級幹部。也是在這一年,差點與法輪大法擦肩而過的我又走回了大法修煉。在這十多年的修煉與工作中,師父的真、善、忍大法在不斷的指導著我在工作崗位上如何做個好人、做個對社會有益的人,在這個世風日下的大洪流中一直保護著我、清洗著我。

半年後退回了買手機的錢

我們部門主任一直都覺得我工作中付出很多,在我們的小團隊裏還經常能和員工談心,對團隊建設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所以有時總想給我一些額外的「好處」,想給我的車用公款加油、別人送他的禮物或現金也想與我「分享」,每次我都謝絕了。我記住了師父講過的「不失者不得」[1]的法理。

有一陣單位特別忙,我的工作量也比平時大很多。過後主任給幾個員工一些補助(用所謂的「小金庫」的錢),要給我幾千,我沒要,我覺得「小金庫」的錢不是明明白白該得的。可是我不拿他總覺得心裏過意不去,總想著怎麼讓我拿上。科裏的同事們大多都買了好手機,他看我的手機也該換了,就讓人花了三千元給我買了個不錯的手機。

這下我有些為難了:手機已經買回來了,如果再不要好像有點不近人情了,大家也都說我應該拿。我很為難,卻不知如何處理,只好就拿上了。新手機確實挺好用。學到師父的講法:「作為一個修煉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標準去要求了。常人說這件事情對,你就按照這個去做,那可不行。常人說好並不一定是好;常人說壞也不一定是壞。」[1]對照師父的法,我知道這個手機我拿錯了,大家都說我應該拿,我就拿上了,這是不對的,我得用修煉人的標準去衡量,用單位「小金庫」的錢給個人買東西,那不是佔便宜麼?我這不是在隨波逐流嗎?可是我也不能把手機退給人家呀,我用過了,退給人家怎麼處理呢?我想那就算我買了個手機吧,我給單位退回三千元。

找主任退錢,他怎麼也不要。我想,他可能真的理解不了我為甚麼這樣做,那有時間再給他說說吧,等他能理解我了再退給他。

在平時談工作或聊天時,有時間我就把我從大法中悟到的理和他聊一聊,告訴他師父教我們不貪不佔的道理,同時表達我也想按師父說的高標準要求自己。大概過了半年吧,我覺得他應該能接受了,就把三千元錢退給了他。我隱約感到當時他的眼神中透著震撼,但理解。

這位主任經常對上級領導說我如何如何好,工作如何如何有能力。每次來新領導,談到我修煉的事,他總是先表揚我一頓,再告訴人家前幾任領導一直都在保護我。

搭順風車的同事

單位新來一個實習的復員兵。第一天來報到,大家就都感覺他好像是「混社會」的那種人。我聽他說住處離我家不遠,我就讓他搭我的車上下班。時間長了,有的同事開玩笑:科長成你的專職司機了。在上下班的路上,我就慢慢給他講一些大法真相。他告訴我,他在看守所當武警時也接觸過大法弟子,可是他根本不知道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他還告訴我,他一直在和一幫哥們混社會,幫人打架是經常的事,偷、騙的事也幹過,來我們科實習是因為在前幾個部門都呆不住,那些部門的領導不要他;經常有臉上帶刀疤的哥們去單位找他;上班時間他想休息就休息,誰也不敢管他。

我感覺這個孩子好可憐呀,被這個社會帶動的把壞的都當成了好的,他父母該多操心哪。能來到我身邊,也是他與大法有緣,師父讓我們對誰都好,師父說:「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對誰也一樣,對父母、對兒女都好,處處考慮別人,這個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1]我就想:要是我的孩子,我會怎麼對他呢?他每天搭我的車上下班,在上班路上倆人買早點我很少讓他花錢,我覺得他剛實習收入少,又是在單親家庭長大的。我在車上放傳統文化的故事一起聽,給他講大法的真相,講我從真相資料上看到的同修的故事。

有一天,他和我說,他讓家人找關係要留在我們科,不再去別的地方了。過了一段時間他告訴我,他的哥們都說他煉法輪功了,因為他和哥們在一起時經常把我們在車上說的真相故事講給他們聽,哥們不理解時,他就說:「那做好人總沒錯吧。」

再後來,我們在上班路上買早點,他都儘量去花寫著法輪功真相的錢幣。買早點時,我經常給周圍的人送真相光盤,看到有人不要,他就有點不高興。和他玩兒的哥們在他的帶動下退出了中共「黨團隊」。

有一天他和我說:「領導,我要日行一善。」有一次他告訴我,他剛從一個窗戶下經過,裏邊一個人往出吐了口痰,正吐在他頭頂上,這把他膩歪的,這要是以前……唉,現在就算了。

這個順風車一搭就是三年多,直到他自己買了車。

「為你服務是我的榮幸」

二零一五年法輪功學員實名起訴江澤民後,社區和派出所、國保的人來單位騷擾。單位老總讓人力資源部老總找我談話,還有兩個人給做記錄。因不在一個地方辦公,和單位老總、人力資源部老總都接觸很少。人力資源部老總說:「以前你煉功單位也不知道,現在就說不煉了也就罷了。可你非要說還煉,那你就辭職、退黨。」我說,「我不會辭職,我們師父給了我一個好的身體,讓我們在哪都做一個好人,沒說做好人就得辭職。退黨行,現在我就退了。」

我給他們講了一些大法真相,他看我不按他說的做,就讓我在他們記錄的材料上簽字。我告訴他我不能簽,這樣對他們不好。此後我再見到人力資源部老總和他打招呼,他基本就是用鼻子哼一聲回應,也不拿正眼看我。

一段時間,工作上有一個新項目由我負責,需要和老總、各個部門領導有很多接觸。在近一個月的時間裏,我的工作量等於平時的三、四倍。大家都是第一次做這樣的項目,在項目推進過程中,我對每一個細節都從多方面考量,員工不會的,我和他們一起學、一起做;領導不知道如何決策的,我翻查大量的資料給領導提供決策依據。白天上班要處理大量的事物,下班也不能按時回家,每天晚上回家吃完飯就得九點多,我再到微信群看員工梳理的當日項目進展情況,匯總後再對第二天的細節和要點整理好在微信群發布。

幾天下來真累的有點受不了了,不行了,也想過糊弄糊弄算了,反正做成啥樣也沒個標準。想起師父講的:「我們搞個科研項目,領導交給甚麼任務,完成甚麼工作,我們都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的很好。」[1]我是修煉人,得按照師父說的做,不能糊弄事。咬牙堅持了近一個月。在每次的項目推進會上,我彙報的材料和分析得到了大家的認可,項目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一次和上級部門的人說起這個項目時,人力資源部老總自豪的說:「我們這個項目不會造假,這個項目是她(指我)負責的,肯定沒假。」

部門有一些額外的錢要發,讓我拿分配意見。我想,這錢按理說是不該給大家發的,可是,現在這個大環境就這樣了,我是修煉人,可別人沒修煉,如果我說不給大家發,大家會是甚麼反應呢?領導讓發的我不發,那成了拿修煉人的標準要求常人了。於是我按工作付出大小進行了分配。

我拿去讓老總看分配是否合適,老總問:「怎麼沒你的?」我和老總說,我是修煉人,我們師父對我有更高的衡量標準和要求。

一次「六一零」的人到單位,人力資源部老總給我打電話讓我過一會兒到他那兒一趟。等我到他的辦公室時,「六一零」的人已經走了,還有兩個人力資源部的科員在屋裏。我進門說:「他們又來給您找麻煩了。」老總笑著說:「沒事,為你服務是我的榮幸。」

去年從外單位調來一位新同事,我也與她講過真相。有一天我倆下班一起往出走,我又和她講了些同修的修煉故事。在分手的時候,她突然問我:「領導,你是不是有可硬可硬的後台呀?」我有些意外,疑惑的看著她,她說:「法輪功被迫害這麼厲害,在咱國企這些年你居然沒受影響……」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微笑著回答她:「我有師父。」

弟子感恩師父的慈悲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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