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北京市延慶縣公檢法執法者公正執法
法輪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佛法修煉,是教人秉承真、善、忍做好人的高德大法。自1992年5月傳出至今,已走過26年頭,在國內盛傳4年後,自一九九五年初走出國門,洪傳世界至今已在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以「法輪大法佛學會」的名義合法註冊,除了大陸外,法輪大法備受關注和支持。
然而,法輪功自1999年7月20日遭江澤民集團誣陷迫害,至今已有19個年頭,這19年,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遭受了各種迫害,時至今日,江澤民流氓集團利用中共專制體制仍在迫害煉功人,仍在製造人間悲劇──公檢法執法者被知法犯法,成為踐踏法律,迫害煉功人的槍手,成了這場迫害法輪功的罪魁,那就必然成了江澤民殘害好人的替罪羊。因為信仰無罪,煉功合法,迫害法輪大法的真相就要大白於天下了。
律師的辯護揭開修煉法輪功合法的真相
2018年1月底,延慶法院分別對被強加罪名的煉功人陳仲蓮、王金蘭和劉學萍開庭。陳仲蓮、王金蘭的家屬分別給他們聘請了律師,在法庭上,律師依據《憲法》、《刑法》等規章,對公訴人的起訴內容給予駁斥,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煉法輪功合法,打壓法輪功違法!
2018年1月30日,陳仲蓮的律師在延慶法庭上說:本辯護人依法為陳仲蓮女士被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案件做無罪辯護。律師詳盡的依據法律作出如下辯護:第一部份:公訴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第二部份:本案程序違法。第三部份:我的當事人行為,不具有社會的危害性。第四部份:我的當事人行為不符合「利用……」的構成要件。中國現有法律2139部,行政法規6399部,當事人具體破壞了哪條法律,無人證實。綜上所述,本案是一個沒有犯罪行為、沒有犯罪客體的冤案。請求法庭依法宣告陳仲蓮無罪!
面對律師的依法辯護,延慶檢察院的公訴人劉學妍無言以對,法官也沒有公正判決宣告陳仲蓮無罪釋放。因為他們都受控於凌駕於法律之上的610辦公室這個非法機構,延慶610辦公室新任主任路俊海,親自操控此事。所以庭審後,法官跟陳仲蓮的律師講,要重新開庭。
律師的無罪辯護迫使法院退案
2018年1月31日,王金蘭的律師在法庭上首先明確:王金蘭煉法輪功無罪,持有法輪功書籍、物品無罪。王金蘭沒有、也不可能破壞哪部法律的實施。而且強調:法輪功是個人信仰,我國所有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是不合法的!至於「邪教」之說就更談不上,公安部、國務院辦公廳各自規定中沒有法輪功。所以強加於她「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是不存在的。如果判王金蘭有罪就是冤案,所以請求法庭宣告王金蘭無罪。
王金蘭是坐著輪椅出庭的,她的腿是康莊派出所警察王磊、李浩然在綁架她的當天晚上,把她長時間綁在鐵椅子上造成的,律師還針對王金蘭目前的身體狀況提出質疑,提醒法庭重視造成王金蘭雙腿不能行走的原因,要依法對造成王金蘭身體病殘的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做到秉公執法。
經過三個小時的庭辯,所有參加庭審的人都知道了,煉法輪功是個人信仰,是受法律保護的。而打壓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違法行為。但是延慶法院本該採納律師的依法辯護,宣布王金蘭無罪回家,悲哀的是,律師卻接到了她的案子退回了延慶檢察院的通知。不知法院是迫於610的壓力要把責任推給檢察院,還是在執行610的旨意。想讓檢察院再次搜羅迫害王金蘭的偽證而維持迫害,不得而知。不管哪種意圖,法院這樣的決定是否合法,也就一目了然了。
法院是仲裁機構,當公訴人起訴證據不足時,法院有權作出無罪裁決的。此事也揭示出迫害法輪功的過程就是公檢法執法者公開踐踏法律的過程,是執法者知法犯法的過程。因此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真正的受害者之一就是這些直接參與迫害煉功人的公檢法人員。他們面臨責任終身制的法律制裁。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遵照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面對這兩位好人,延慶法官又該如何抉擇
樂觀善良的聞俊清
中共的「十九大」召開之日,是促使警察違法犯罪之時。2017年10月19日,法輪功學員聞俊清在老汽車站的路旁等活時,被夏都派出所警察王自健等多人綁架,之後警察以他是法輪功修煉者為名逮捕,檢察院枉法起訴了他,聞俊清也面臨庭審。
聞俊清現年四十多歲,他的遭遇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鐵證。江澤民為了消滅法輪功,提出對堅持煉功的人要心狠手辣,「經濟上截斷,精神上摧殘,肉體消滅」。他就因不放棄法輪功的信仰,被國稅「辭職」、被妻子「離婚」。那時他是三十多歲的有志青年,他靠自己的努力,考上專門培養稅務人才的學校,畢業後順利的成為稅務工作者,順理成章的成家立業,娶妻生子。
然而1999年江澤民的妒嫉發動的迫害讓他失去了所有。他無業,無家,無錢,無地位。但聞俊清沒有自卑,沒有消沉,沒有抱怨,沒有仇恨。他堅信真善忍的真理之光會普照寰宇的。
他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許多人被欺騙、被恐嚇,不敢錄用煉功人),就自謀職業──蹬板車;樓房留給妻子孩子,自己租房住,單身生活,彰顯出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品質,他潔身自好: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他把吃苦當成樂,每天樂呵呵的接人送物,雖辛苦但卻不多收費,沒有坑矇拐騙的不當行為。警察綁架的就是這樣的好人,要庭審的就是這樣的好人。延慶的法官,你們該當如何行使你們公正執法的權力呢?
為人師表的好老師趙桂香
趙桂香老師,2017年11月28日退休,12月5日被延慶派出所警察騙到派出所扣押,當時就被告知她被逮捕了。真是禍從天降,原因就是她堅持煉法輪功。
在半年前,她被國保警察從學校綁架、拘留。30天後,公安以監視居住為條件讓她回家。不曾想,回家半年,公安再次迫害她。開好逮捕證,打電話讓她到派出所,由於她的身份證一直被警察扣留,她到派出所去要自己的身份證時,警察伺機扣押了她,當時告訴她,她被逮捕了,隨後送到昌平看守所,目前趙老師被構陷的法院。
這次迫害她的依據就是把從她家搶走的煉功物品作為「證據」起訴她的。公檢法迫害法輪功的荒誕之處,就是不需要任何違法事實,先綁架人,然後到家中搶走所有煉功的物品,然後再把搶來的物品作為迫害的證據,來任意誣陷煉功人,從而強加罪名進行各種形式的迫害。
他們找不到趙老師任何違法之處,也找不到她煉功的任何把柄,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單位把人綁架走。那些辦案警察也知道趙老師是位名副其實的好老師,知道她是破格晉升的高級教師,是北京市教學學科帶頭人。她的教學能力,為人師表的作風,謙恭的處世理念,以及為教育工作默默付出的敬業精神,讓她贏得了好老師的讚譽。而法輪功的真理更讓她超然於世,她勤懇工作,卻不爭名利;她認真負責一視同仁對待學生;在家庭中,她盡孝道,敬長輩,手足情深。她在踐行法輪大法真理過程中,心胸坦蕩,更加善良。儘管因堅持煉功,多次遭到歧視、羞辱,甚至險些失去工作、家庭,但她依然認真工作,從不抱怨,默默的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她就是這樣做人的,寵辱不驚。
作為中華子孫,都知道自古以來儒釋道從歷史承傳至今,是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的。今天的法輪大法普傳世間,彰顯出具有超越儒釋道的精髓有著更博大深邃的內涵。所以中共傾國力迫害19年,不但不能怎樣法輪功,反而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各級官員的貪贓枉法中,把中共自己推到了「反腐亡黨「的地步。那些被拿下的「老虎」、「蒼蠅」都是積極參與迫害煉功人的參與者,報應就是這麼快。
所以請延慶公檢法的執法者,傾聽煉功人的肺腑之言,了解真相,辨明是非,運用這份天職,行正義之舉,留秉公執法之名,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
最近,仙桃市防範辦(國安辦),原名「六一零」辦(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又開始誹謗法輪功。其實法輪功學員只是在法律範圍之內和平理性的講真相,反對這場迫害,喚醒人的良知,從而有個美好的未來。而「六一零」這種非法特務組織才是真正的犯罪組織,雖然打著「國安辦」「防範辦」的旗號,所行之事卻是誹謗正法、迫害善良、打壓敢講真話的人。
一、法輪大法是正法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標準的佛家上乘修煉功法,要求自己做好人,在生活、工作中與人發生矛盾時,向內找自己的不足,為別人著想。法輪大法是正法,是真正救度眾生的天法大道。「真、善、忍」是做人的標準。迫害「真、善、忍」的人是在真正地犯罪。江澤民一夥瘋狂迫害法輪功,踐踏「真、善、忍」,跟著江澤民迫害政策跑的中共各級官員被抓,這都是天理在懲罰作惡的人。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仙桃「六一零」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唐麗紅。而唐麗紅修煉大法起死回生的例子已經被很多人知道:
十年前,唐麗紅女士是一名晚期癌症患者,被武漢同濟醫院和幾家權威醫院同時診斷為無法醫治。這突如其來的打擊幾乎擊碎了年輕的唐女士的所有夢想。她丈夫由於聽信了他人的「建議」,以免落得人財兩空的結局而對她放棄了治療。性格剛烈的唐女士為不拖累他人,主動提出離婚。長期的病痛和化療,使唐麗紅的身體承受著極大的痛苦,思念年幼的孩子使她精神上承受著難以言表的煎熬。為了活著,為了維持化療,她幾乎傾家蕩產。重重壓力使唐女士近乎崩潰、精神恍惚。為了求生,唐女士接觸各種宗教、試過各種偏方……仍舊是每天在死亡線上掙扎。
二零一五年,有好心人向唐麗紅女士介紹法輪大法,從此,她走上了佛法修煉的道路,她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對待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人和事,很快唐女士無藥可醫的病體奇蹟般的恢復了健康。生命之火從新燃起的唐麗紅女士,希望與更多的人分享心中的快樂。她慶幸自己找到了師父,她慶幸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諦,把「真、善、忍」裝在心中,把怨恨、煩惱等等不好的思想都清理出去,因此她才有了寬廣的胸懷。她不再計較與前夫家的恩恩怨怨,經常買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看望昔日的公公婆婆(前夫的父母),也讓他們分享法輪大法給她帶來的神奇無比的幸福和快樂。唐女士脫胎換骨、重獲新生之後逢人便講: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講發生在自己身上起死回生的奇蹟。她恨不得讓天下所有因中共江澤民集團污衊法輪功造成對大法誤解的人都明白真相,讓所有受著病痛和精神折磨的人們都擺脫痛苦,走出沼澤,走向幸福、光明的未來。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唐麗紅因為講真相被綁架。唐麗紅的母親拿著唐的病歷到仙桃拘留所講真相,五天後唐麗紅被放回。
唐麗紅因修煉了法輪大法而獲重生的事是仙桃「六一零」所有人員都知道的事實,為甚麼還昧著良心誹謗大法呢?像唐麗紅這樣絕處逢生的例子在明慧網上幾乎每天都有報導。如果正信大法會帶來奇蹟,那麼誹謗大法一定是在毒害眾生的同時,也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無邊罪業,他們如何去償還?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核心的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是造福國民和全人類的。法輪大法傳出不到二十六年,已經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修復人類道德的洪大力量影響著全世界的人,使不同階層不同種族的人走進了大法修煉。包括我國港澳台。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迄今已獲得各界褒獎、支持議案等三千多項。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三十九種語言在全世界發行,這一切都在說明:這場對信仰「真善忍」修煉團體的迫害,是非法的,是不被世界所認可的嚴重犯罪。
二、迫害法輪功的慘烈
江澤民出於妒嫉開始打壓法輪功,捏造所謂「邪教」這樣的罪名來誹謗大法,編造所謂「一千四百例死亡」、「殺人、殺全家、殺乞丐群體」、「天安門自焚」等案例來栽贓、誣陷大法,江澤民和中共相互利用,動用全國的人力、物力、財力,「名義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幾千萬人受到非法騷擾、監視、抄家、拘留、洗腦、勞教、判刑、開除工作、被逼離婚等迫害。用上百種名目的酷刑折磨、虐殺手無寸鐵的善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四千多人(僅是被核實的人數,不包括被活摘器官致死的)。而江澤民等許多中共高官卻因迫害法輪功遭到三十多個國家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起訴。二零一五年,江澤民被國內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以真名實姓向最高檢、最高法控告。自古邪不勝正!公道自在人心!這就是天意!為甚麼全世界只有中共在迫害?請您看看震撼全球的書《九評共產黨》和《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您就會明白。
二零零一年大年三十,江澤民集團導演了「天安門自焚」這一可怕事件,來改變民意反對法輪功。大家想一想,廣場上的攝像頭只能拍攝固定角度的遠景,也不能錄音。那些移動鏡頭、特寫鏡頭是如何拍攝到的?那些口號聲、喊媽媽的聲音是如何錄音的?新華社報導說有五人在人民英雄紀念碑附近自焚。警方事先不知情,卻在90 秒內,攜帶大量消防設備出現在畫面中?據2001 年2 月16 日《北京晚報》的報導:「每一個自焚者身上的火是由三至四個警察撲滅的。」而央視錄像上現場只有兩輛警車,兩輛警車上就帶了這麼多滅火器材?顯然是有備而來!汽油一點火很快就燒完了,而攝像機現場開機自檢都要有個過程,這只有事先準備好攝像機、滅火器材才能採訪到這種「突發事件」。大家看那個自焚的主角──王進東,衣服、面部都被燒壞,而兩腿中間裝有汽油的雪碧瓶卻完好不變形、翠綠如新,最易燃燒的頭髮也還在頭上。警察在一旁拿著滅火毯,等王進東喊完了口號後才做滅火動作,像在演戲。「天安門自焚」還有更多疑點,請大家翻牆上網看獲獎紀錄片《偽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聲明說: 從錄像分析表明, 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中國代表團面對確鑿的證據,沒有辯辭。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但是「天安門自焚」偽案成功地挑起了不明真相的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將迫害推向頂峰,後來出現了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反人類罪行。
現在國際社會已經認識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慘烈程度,特別是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被稱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國際社會紛紛譴責,比如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上午,斯洛伐克三十九位國會議員共同簽署了一封公開信,從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發往北京。在此之前,斯洛伐克最大的國家電視台RTVS,播放了關於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及追查國際對中共強摘器官調查的節目,引起廣泛關注。議員們在信中指出,歐洲議會在2013/2981(RSP)號決議中表達了其對有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的針對非自願良心犯進行的系統性、由國家批准的器官摘取的持續且可信報告的深切憂慮,這其中包括大量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並了解到,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是發起迫害法輪功並下令進行強摘器官的人,這樣的罪行直至今日仍在發生。因此,議員們敦促習近平「停止迫害法輪功,並將江澤民和參與此次迫害的所有罪犯們繩之以法」。
在這場已經持續十八年的毫無理性的迫害中,據不完全統計,在仙桃這個不大的城市,十八年來,至少有七人被迫害致死(張愛姣、沈德明、劉文彬、馬永安、樊愛華、歐陽章國、王玉潔),一人失蹤(劉雅雅,二零零一年上北京上訪後失蹤,疑已被害),八十餘人次被劫持至看守所迫害,先後被劫持至沙洋勞教所或武漢馬湖女子勞教所迫害二十餘人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的約七十人次,被非法判刑的有十七人次,約有二十三人次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或者邪惡之徒私設的拘役場所(一般都是選一個偏僻的地方,刑訊逼供),被騷擾、抄家、勒索難以統計。
由於篇幅限制,以上只是列舉一些數字,其實每一個數字背後都有一段血淚史,下面僅舉一例:法輪功學員劉雄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潛江看守所,已經快兩年了。劉雄原來是在社會上「混」的,修煉法輪功後,惡習全改,按「真、善、忍」原則行事,由小混混變成人人喜歡的好人,這是親朋好友、左鄰右舍有目共睹的事實。劉雄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再次上京為大法申訴冤情時,中途被截回,劫持入仙桃第一看守所。被關期間,曾被仙桃公安局政保大隊(現在叫國保支隊)警察帶出至宏達路菜場紅星小旅社,動用私刑,多名警察輪番圍攻,不讓睡覺,三九嚴冬把他衣服扒光並反吊著打,警察曾敬文將他雙手用竹籤挑開,後來劉雄被綁架到沙洋勞教所勞教二年。二零零九年劉雄又被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二十四歲的王玉潔就是在此黑監獄被打毒針致死的)。二零一六年四月,劉雄因講真相被綁架到潛江看守所,二零一七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冤判兩年半。
三、善惡有報
然而善惡有報是宇宙中永恆不變的法則,那些參與迫害的人其實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首先說幾個眾所周知的例子: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和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六一零」辦公室的頭目李東生都已被判刑,巨額家產被抄;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活體摘取和買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元凶徐才厚、薄熙來、王立軍,前者被抄家後得絕症而死;後面的兩個傾家蕩產、身陷牢籠;中央電視台新聞副主任陳虻,因造假拍攝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案件構陷法輪功,於2007年得癌症死去,年僅47歲(國際權威組織已經證實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是一場栽贓法輪功的假案);中央電視台播音員羅京,因當年主播誹謗法輪功的節目,得喉癌,死前受盡病痛折磨,死時年僅48歲。
再說幾個本地的例子:
1、仙桃市三伏潭鎮政法委書記李為民仇視大法,二零零一年秋綁架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迫害,僅幾個月後,在二零零二年過年期間,李為民腦出血,搶救時腦殼鑽眼,死狀極慘。
2、孫光忠,原仙桃市顆粒飼料廠廠長,惡意舉報本單位法輪功學員,並將其送到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二年,他和本單位職工爭吵追打,從樓上掉下來,將腿摔成骨折,用七根鋼釘固定,造成終身殘廢。事隔一年,三十歲的二兒子被蟲子叮了一下,二十幾天後不治身亡。積極為中共江澤民集團賣命的他,最終落的家破人亡,苦不堪言。
3、張常頂,一九九九年前後任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市「六一零」副頭目。迫害前曾和自己的妻子臥底調查法輪功情況,並公開說法輪功沒有問題。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為了眼前利益,依然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本地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因貪污受賄被判刑。
4、唐新貴,女,四十歲,仙桃市第一服裝廠職工,於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九月,在仙桃市「六一零」辦第六期洗腦班時充當了「陪教」,積極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從洗腦班回家就遭惡報得血癌,後來她受不了痛苦的折磨和精神上的壓力,吃了鼠藥自殺而死。
5、李既山,一九六六年生,仙桃市公安局警察,曾綁架法輪功學員,並送往沙洋非法勞教,還向法輪功學員家人勒索錢財。二零零三年上半年,遭遇車禍,身首異處。
6、代仙桃,仙桃市龍華山辦事處政法委書記(即政保科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突發胰腺癌死亡。政保科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機構,代仙桃在二零零零年後三、四年任龍華山辦事處政保科主任期間,曾參與迫害轄區內多名法輪功學員。
7、周霽,二零零六年七月──二零一零年五月擔任仙桃市委書記,在他主管仙桃期間,為了自己的仕途,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以博取自己的晉升資本。二零零七年,仙桃法院要釋放七位法輪功學員時,周霽堅持要非法判刑,直接導致了七個家庭親人的血淚和絕望。作為迫害幫兇,周霽也因此遭到惡報:身患重疾,還換了一次肝。
8、葉鐵官,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長,分管網監、批准勞教等事務,仙桃市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監視、判刑,都與此人有關。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湖北檢察院漢江分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逮捕。
9、仙桃組工網上報導:
A、市委幹部任免(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
免去繆志清同志的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掛)、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職務;
B、市委幹部任免(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周國懷同志原任市政法戰線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職務因機構改革自然免除;陳登華同志原任市法院紀檢組長職務因機構改革自然免除。
仙桃前「六一零」主任繆志清被免去一切職務;前國保支隊長周國懷和前「六一零」主任陳登華被解除職務,現在一年半載的也過去了,也沒報導他們重新啟用,中共一向對沒有利用價值的人卸磨殺驢。古人講: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繆志清、周國懷、陳登華都有過抓捕判刑或洗腦迫害修煉人、誹謗大法的天大罪業,免去職務只是惡報的開始。
明慧網已有上萬的惡報案例,有人可能還心存僥倖。有的說江澤民做了那麼多壞事都沒遭報。其實就像一個劇本一樣,裏面最壞的反面角色一定是在最後死,不然這個戲怎麼往下演?那麼江死之前就是這些參與迫害者悔過的機會,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哪!
四、請您思考幾個問題
仙桃市的各界民眾,你們想一想:中共控制了全國的資源,「六一零」旗下也有一大批宗教痞子、氣功痞子、科學痞子,怎麼就編不出一本書讓全世界的人都來學呢?怎麼就編不出一套功讓全世界的人都來煉呢?真正的正傳功法都是相當久遠年代留下來的,是史前文明留下來的,隨便編一套東西只能害人害己,也不會有那麼多人來學的。再有,復興中華神傳文化的神韻藝術團(全部由法輪功學員中的藝術家組成)已打開西方主流社會,以五個演出團的規模在世界一百四十多個城市最頂級的藝術殿堂巡迴演出二千多場,近年來幾乎場場爆滿,在全世界掀起「神韻」熱,中國大陸那麼多演出團怎麼就做不到呢?還有,中共過去迫害誰,包括國家主席,不會超過三天,立即被迫害倒,現在十八年都過去了,法輪功不但沒被迫害倒,反而洪傳到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中國大陸也不斷地有新學員在加入這個修煉群體。這些不都是神跡嗎?
有人問:法輪功這麼好,中共為甚麼還要迫害呢?其實中共歷次政治運動不都是這麼搞的嗎?土改、鎮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鎮壓六四學生、迫害法輪功,它可不管你是不是好的、是不是被冤枉的,都是先造謠污衊,定個罪名,然後打倒批臭、消滅,造成幾千萬人非正常死亡。
人覺得中共很強大,動不了它。但有句話叫:人不治天治。壞事幹絕了,老天自然要滅它。二零零二年,貴州省黔南州平塘縣掌布鄉風景區發現一塊距今二億七千萬年的巨石,五百年前斷裂,斷裂面上驚現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經多批科學家考察,完全是自然形成,這不是天意警示世人嗎?國內上百家媒體都報導過,但都只說前五個字「中國共產黨」,隱去最後的一個「亡」字。大家上網用「藏字石」搜索,可查到相關報導。那個「亡」字可特別大,可能預示天滅中共的天災人禍也是非常的慘烈,淘汰的人數巨大而可怕。建議大家最好實地考察一下,仙桃現在乘火車也很方便,這麼大的一件關係到自己生命的事跑一趟也值。我知道仙桃有兩堂兄弟前幾年旅遊去了一趟平塘,這幾年逐漸真的明白了真相,做生意也順利起來,也算是明白真相得福報吧。
這也是為甚麼現在都在傳:「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其實三退(退黨退團退隊)並不是讓大家揭竿而起,反對×黨。而是告訴大家,這個黨已經做了太多的壞事,迫害死了幾千萬人,現在又造下了迫害佛法的大罪。其結果已經註定了,不想受其牽連的,可以退出來,因為加入黨團隊的時候都對著血旗宣誓,要為共產主義(邪靈)奮鬥終生,把一生獻給它,這可是毒誓,三退就是廢除毒誓。不用找組織退,只需要在全球的最大華人媒體──大紀元的退黨網站上辦理三退就可以(不會翻牆上網的可以找法輪功學員代理,也可在紙幣上寫三退聲明後再花出去)。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只要是真心的,真名、化名都可以。其實法輪功這麼大的事,多少高級生命都在看著。人是因為肉眼凡胎甚麼都看不見,要真看見了,絕不敢再做壞事了。
也許你會問:法輪功既然是佛法,怎麼會被迫害?其實你想想看,歷史上也曾有三武一宗滅佛,但這些滅佛的皇帝不是被刺殺,就是暴病早亡。宇宙中有相生相剋的理,有天大的好事(法輪大法開傳),也相應地觸動了極大面積的邪惡因素(表現在人間就是中共迫害法輪功),但是邪不勝正,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人們只是在這個短暫時間裏選擇,現在已有近三億人選擇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其實人退出中共後,只要不認同那些誹謗大法的言論,而是認同法輪大法好,就是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有人說:我保持中立,既不贊成共產黨,也不贊成法輪功。但是正邪較量中沒有中立的一方,就像歹徒在客車上搶劫、殺人、強姦,保持沉默者與歹徒都會隨客車一起車毀人亡。
再舉個例子: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在菲律賓位於馬尼拉東南約675公里的萊特省昆薩胡貢村慘遭泥石流吞埋,受災村莊變成一個約九米深,四千米長,五百米寬的巨大泥潭,下面埋著全村三千多人的屍體,只有五十七名生還者。這五十七名生還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都異口同聲的告訴記者:在災難發生的前三天,有一個白衣老婦人到村中告訴村民,要發生山體滑坡,需立即撤離。但無人相信她的警告,三天後慘禍終於發生。但有一些聰明人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聽從勸告,神奇的逃過劫難而得救。現在法輪功學員告訴人真相:「三退保平安」、「法輪大法好」,也是在和那個白衣老婦人做一樣的事情,但選擇甚麼還得靠人自己。
現在人類社會道德一日千里地往下滑,特別是中國大陸,假、惡、暴、黃、賭、毒、邪、腐泛濫,江河斷流,空氣霧霾,天災人禍不斷。法輪大法的傳出就是為了挽救人類的道德,從而挽救人類的命運。而中共對大法的迫害、誹謗,恰恰是在毀滅人類。中共迫害法輪大法這個最殘酷的現實能夠檢測出所有人的人心:還有沒有最基本的正邪、是非、善惡的判斷力?還有沒有最起碼的惻隱之心?還有沒有最後的良知?有,你就能夠走入未來;沒有,就會在天滅中共的天懲中被淘汰。法輪功學員為甚麼一直冒著危險告訴人真相,就是不希望人們被中共欺騙、利誘、脅迫,參與到誹謗、迫害、反對大法的被淘汰之列。
其實中共才是這個世界上的最大邪教組織,殺人無數,斂財無算,教主(黨魁)崇拜,精神控制(全民洗腦教育、媒體欺騙、信息封鎖、敏感詞過濾等等,最要命的是還要其黨團隊成員對著血旗發毒誓把一生獻給它)。它賊喊捉賊地誣蔑大法這麼多年,很多村委、居委、學校、商家,銀行、工廠、居民家都有所謂的「反對邪教」的標語、展布、電子廣告等,人們認識不到這些東西的巨大危害,它們只會招來邪靈亂鬼之類負的能量場,從而給自己、家庭、單位帶來厄運,只有去掉這些東西才會有好的未來。當然正義的民眾看到這些害人的標語、展布、電子廣告,把它去掉,也是做了一件大好事,功德無量!
現在大家生活壓力都比較大,還沒有體驗到法輪大法好的朋友們,告訴你一個修心的好方法:每天睡覺前,還沒有睡著時,心裏默念五十至一百遍「法輪大法好」,一個字一個字念清楚,好像每個字都顯現在前額的感覺,不要念錯了,錯了就沒效果,大約只要五至十分鐘,假如哪天忘了,第二天補上最好,堅持一段時間後,你就會有感覺,心情好轉,心情好當然身體也會好。
我曾告訴過幾十人念「法輪大法好」,由於每個人情況不同,見效的時間也不同,有的人當場感覺心理壓力減輕,有的人要幾天,有的人要幾個星期,筆者所知道的有人堅持了兩、三個月後才感覺心情平靜。默念、出聲念、大聲念都可以,打坐不打坐都可以,一邊散步一邊念也可以,甚麼時間甚麼地點念都行,念多念少也行,重在誠心、恆心,只要堅持念,法輪大法的功效就會在你身上展現。如果以前有毀過大法書,或有過其它不利於大法的言行的,可以找法輪功學員上明慧網發表鄭重聲明悔過,多念「法輪大法好」,也會有效果的。有了效果要敢於承認是大法的功效,可與親朋好友分享。大家都這樣敢於堅持正義、傳播真相,這場迫害(也是中華民族的浩劫)就會早日結束。
一名仙桃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八年三月
尊敬的獄警,
您好!
午夜時分,我提筆給您寫信,此刻的您是否已安然入睡?我知道,當整個城市都睡去,您可能是醒著的。作為基層的獄警,夜班中常見您辛勞的身影。正因為無數個像您一樣的「守夜人」抵禦了夜晚的黑暗與寒冷,才營造出每一個白天的光明和溫暖,對此,包括我在內的任何一個社會公民都應該心存感激!
高牆內外,兩種天地。通常意義上,看守所高高的圍牆嚴格地區別出世間的正與邪,法律與溫情,沉淪與救贖。然而事實上,有很多善良的人們,他們的行為並沒有超越法律權限,他們的理念符合普世價值觀,甚至,他們還體現出高尚的道德風範和做好人的風采,卻因為堅定信仰法輪功,不說假話被投進高牆之內。他們被剝奪的不僅是人身自由,而且還包括一個善良公民想做好人的權利。
我始終認為是一撥又一撥的好人,撐起了世界的遼闊。法輪大法要求學員,在任何一個環境中都要做個好人。包括在1999年4月25日震驚世界的「萬人大上訪」中,法輪功學員始終是和平理性,展現著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標準。當時,天津300名公安非法抓捕和毆打依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當地警察稱:只有去北京反映情況,才有可能解決問題。為了爭取合法的煉功環境,各地法輪功學員紛紛到北京中南海附近的國家信訪辦反映情況。那天一早,有很多執勤警察主動為學員們指路,隨著人越來越多,大家自然地排著隊站在中南海靠右邊的人行道上。裏面的辦公人員讓選代表進去談話,有幾個學員進去了,其他人都留在外面等著。沒有人宣講,沒有人鼓動,沒有人遊說,沒有口號,也沒有標語;一萬多人站在那兒排出長龍一樣的隊伍,沒有擁擠的現象,沒有喧嘩的聲音,也沒有人維持秩序,人們只是靜靜的等待,靜靜的學法或靜靜的煉功。到了中午,有的學員拿著大口袋走過來,收集廢棄的紙屑、礦泉水瓶等,就連警察吸煙丟下的煙頭也被拾起,大馬路上、人行道上乾乾淨淨,沒有一片紙屑。學員們的精神風貌感動了維持秩序的警察,現場的警民關係非常融洽。晚上裏面傳出消息:政府明天會給一個明確的答覆,並叫大家立即分散回家。就這樣在短短的幾分鐘之內,人群靜悄悄的散去了。從早上站到晚上,這十幾個小時沒人抱怨,沒有不滿的情緒,修煉者真理於胸,展現出大善大忍的風貌。
「4﹒25事件」開創了在紅色專制下,民眾與當權者和平理性對話的先河。人們驚訝的談論著,在信仰缺失、道德淪喪的中國社會,竟然還會有這樣的堅定不移的追求精神昇華的團體?還會有人自覺自律的約束自己的行為,並在爭取自身法律權益的同時考慮到大眾的利益、現場的秩序和警察的辛苦?人們的印象中,這種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對話,似乎只能發生在「聖雄」甘地和馬丁﹒路德﹒金這樣的英雄的身上,面對這麼強大的國家機器中國的老百姓怎麼會有這麼高的覺悟、這麼大的勇氣?實際上,並不是每個法輪功修煉者有如何高的個人修養,而是《轉法輪》一書中「真、善、忍」的理念深入人心,使修煉者按照「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法理考慮別人,堅守道德,堅守正義,堅守良知。
作為一名獄警,您應該很了解,對人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是最難的。尤其是去引導、感化和改變人的思想和言行,促使其棄惡從善,往往想盡辦法,也收效甚微。倘若用剛性的管理死看硬守,只能約束人外在的行為,看不見的時候,人們該幹甚麼還幹甚麼;倘若換個方式做他的思想工作,反反復復磨破嘴皮,最後也只是緩解一時,人們並不想從內心真正的改變自己。有位教育學家說:「只有能夠激發人進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現今世界上最權威的獎項「諾貝爾獎」,涉及物理、化學、醫學、文學、和平和經濟學等多個領域,但沒有涉及教育領域。因為教育是個世界性難題,不同的個體需要不同的教育方式才可能有成效。
然而一本《轉法輪》可以使不同種族、不同信仰背景、不同知識層面、不同道德修養的人們,共同提高和昇華,改變著上億民眾的精神風貌,從本質上啟迪人的善念、勇氣和良知,真正激發人進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約束。所以法輪大法才會在全世界範圍內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民眾都在學習,上至總統、政府官員、企業精英,下至普通的勞動者、學生,甚至您常常能接觸到的服刑人員。比如台灣的一些監獄教化服刑人員的「絕招」,就是集體學習《轉法輪》。加拿大、印度、墨西哥的警察也把法輪功作為訓練的課程之一。咱們國內的警察也說:這些年,沒有一件打擊報復性事件是法輪功民眾幹的,他們身上沒有發生過一件貪污腐敗、殺人放火、搶劫勒索等刑事案件!有的獄警面對不好管理的犯人甚至說:「你好好跟法輪功人員學學吧,學完你就不打人了。」
法輪大法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曾因為法輪功群體在反迫害中帶給世界和平理性的示範作用,獲得過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我想,如果有教育界「諾貝爾獎」,李先生也一樣會被提名。這並不是我一家之言。現在法輪大法在全世界範圍內獲得了三千多項褒獎,很多國家和地區為了褒獎法輪大法給本國、本地區人民帶來身心的健康和道德的昇華,都設有「法輪大法日」、「法輪大法週」、「法輪大法月」,很多外國人說從法輪功學員的身上體現出的「精神性」,從而「看到中國的希望」。法輪大法在國外眾多國家洪傳了20年,從沒發生過一起「自焚」事件,沒有出現一個「殺人犯」。而在天安門發生的「自焚」偽案完全是江澤民集團的栽贓陷害。放慢央視「焦點訪談」錄像會發現,那個叫劉春玲的女子不是被火燒死的,而是被人用重物擊打頭部倒下的。據《華盛頓郵報》記者實地調查,鄰居們說從來沒有見過劉春玲煉法輪功,她生前在夜總會靠陪舞謀生。為了給鎮壓找「合理性」藉口,江澤民集團不惜犧牲婦女、兒童、精神病人去親身演繹如此危險的事。
為了讓各級人員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江澤民除了使用金錢誘餌外,還明晃晃地教唆基層人員犯罪,把「因執行上級命令而犯錯可不追究警察責任」寫進公安機關的法規中(2016年被習近平當局廢除)。因此自1999年迫害開始,大批法輪功學員被送到看守所關押。在江澤民集團的謊言矇蔽之下,一些原本善良的獄警透支著健康,犧牲掉與家人團聚的時光,被迫在這裏「轉化」著好人。其實,這恰恰是江澤民的圈套,江氏集團從一開始就做好了出賣基層人員的準備,如通過「六一零」人員口頭傳達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內部發「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密令,沒有書面文字,以便在被清算的時候,把罪責推給各級具體執行者。
這些年,隨著大法真相持續傳播,中國政局激烈動盪,善惡必報的天理在人間顯現。不少曾經參與迫害的人員都幡然醒悟,痛悔過往,選擇幫助法輪功學員,有的甚至加入修煉的行列,成為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事實證明,18年來法輪大法在迫害中衝破重重磨難險阻,走過漫長艱辛的道路,從中國走向世界,從風雨中迎向彩虹。今天,希望「真、善、忍」的法光也能盪滌您心靈的塵埃。如清流般,如暖流般,帶給您美好的福音。
尊敬的獄警,作為一個民間信仰團體,我們手無寸鐵,柔如羔羊卻又堅強似鋼。作為江澤民試圖「三個月內消滅」的群體,我們屹立至今,已是奇蹟。真誠的希望您利用工作之便,多多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法輪功學員正在以生命的赤誠呼喚著人們的良知。請不要錯過大法洪傳世間的寶貴時刻!
再次祝願您幸福平安!吉祥如意!
一位法輪功學員
朋友您好:
告訴您一個關於我們中國人生命與未來的大事。現在老百姓都在口耳相傳一句話:「趕快三退保平安」。三退就是用化名、小名和真名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大難來時就能保命、保平安。這在大地震、大洪水中已經顯示出它的神跡,做了三退的人遇到災難奇蹟般的逃命的人比比皆是。我就是自願、義務、自費幫您三退,給你送平安、送幸福的使者。
無論你在醫院工作中職位多高、技術多麼嫻熟、名聲多顯赫,工作有多忙,真心希望您能靜下心把這封信看完。謝謝。為甚麼要做三退呢?因為中共自建政以來,歷次運動迫害死了八千萬善良的中國人,比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還多。比如說: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屠殺和現在的迫害法輪功等。甚至在法輪功學員還活著時不打麻藥就摘取器官高價賣給需做器官移植的病人,犯下了這個星球上最邪惡的罪行。毀滅人類就是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老百姓都知道一個人殺了人是要償命的,那麼中共迫害死了這麼多人它能不遭報嗎?善惡有報是天理,現在老天爺就要滅它了。貴州平塘縣高山上斷裂下來一塊巨石,滾到地上分成兩半,斷面上出現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滅亡之亡,專家考察沒有人工雕刻的痕跡,是天然形成的,這不就是天意嗎?人不治天治啊。有機會您親自去貴州參觀一下體會更深。
咱們在加入中共的邪惡組織時都舉著拳頭宣過毒誓,說要把命獻給共黨,為它的事業奮鬥一生。宣誓後就是它的一份子了,那麼老天來滅它的時候還沒有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的人就要給它當陪葬品,所以只有趕快做三退才能保平安。現在已經有3億中國人做了三退給自己選擇了美好的未來,保了平安。朋友您那?三退不是在組織上退,而是起個化名用真名更好、小名也行在老天爺那裏退。神、佛只看你不願給中共當陪葬的心,不看組織形式,早退、早平安、早得福。誰也不知道甚麼時候遇上甚麼事,三退後不但不影響你的工作、生活及前途,反而會得到神佛的護佑,得到真正的平安和幸福,何樂而不為呢?您說是吧?另外,我告訴你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故事。在中國已經發生了而且還在發生著,可能你們醫院就是其中的一家,在中國大陸有一百多家醫院以前或現在正在進行著──那就是活體摘取良心犯、法輪功學員器官做移植。在您的醫院、您的科室,甚至您自己本人可能就是一名器官移植醫生。你為你能救治一個將要死去的肝癌、肝硬化、腎癌、腎衰竭等等名稱的病人,為他們做移植手術,為他們延長了生命而高興和自豪。您可曾想到你為了他們而間接的殺害了多少無辜的好人的生命啊。我不反對你為他們做移植手術,但是,您要明白器官來源於何處、提供器官的人是甚麼樣的人。那些良心犯特別是法輪功學員他們並沒有犯罪呀!他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是修煉的人,是修佛的人,修成了是一個偉大的佛呀,你們在他們還活著的時候就摘取器官這是殺人那,不但是殺人還是殺的修佛的人那不就是殺佛了嗎?您想過這個問題嗎?這是犯了多大的罪您知道嗎?
在我以前工作的醫院也是從2000年開始吧,醫院以發展重點科室為名,送肝膽外科主任去天津移植中心學習肝臟移植手術,不長時間我們醫院就被省裏定為肝臟移植手術準入醫院,就有了肝臟移植手術資格。從那時起我們醫院不知道做了多少例肝移植術,拿回來的肝源病歷上根本就沒有記錄肝源來歷,上來記錄的就是修剪肝臟的描述。這也使我想起了韓國的一個紀錄片:《殺了才能活》,那是在南韓最大日報社《朝鮮日報》旗下的電視台『TV朝鮮』播出的節目《調查報告》,揭露中共醫院以外國人為對像進行不法移植手術的實況。該節目揭露自2000年來約有2萬名南韓患者去中國大陸接受了器官移植手術,而移植的器官大多數來自中國大陸的良心犯,特別是從法輪功修煉者身上非法摘取來的器官。不只是韓國台灣人也很多。我們醫院就為台灣人、韓國人做肝移植手術好多例,那時我還不知道這些真相,還為醫院能做移植手術個個都能成功、還能為外國人做手術而感到自豪哪。當我明白了、看了法輪功真相才清醒的認識到自己當時想法的愚蠢。法輪功學員的身心都是健康的,為甚麼殺了他們去救治一個神判了死亡的病人哪?有時間有機會看看《活摘十年調查》、《殺了才能活》、《活摘》、「換肝大戶」鄭樹森、白衣下的換肝魔鬼、等等調查紀錄片或文章,您就會明白你自己做的事是該做還是不該做了。
在給你簡單介紹一下法輪功吧。您在中共新聞聽到看到的那都是假的,是中共為了維持政權煽動群眾仇恨法輪功所編製的謊言。法輪功─也就是法輪大法是1992年5月13日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煉的一門佛家修煉大法。經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煉的人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使修煉人達到了心靈的淨化和強身健體的功效。
講一個我修煉大法的小故事。我在省會一家醫院工作,我們都知道醫院現在的工作壓力大在加上社會環境污染,很不幸我得了「肺纖維化」合併「急性真菌感染」,經過醫院搶救總算九死一生活過來了,當時「肺CT」片子顯示全部是一片白色絮狀物改變,只能吸氣不能出氣其實就是極度的呼吸困難,靠24小時持續吸氧維持生命,這種病就不用多解釋了是醫生都知道後果,但每個醫生都不知道真正的那種痛苦的程度,真的是用語言無法形容的,我更知道它的愈後。從醫院回到家我就在想:醫院科學這麼發達了對這種病也只能治表而不能真正達到完全治癒的目的,與其這樣勞民傷財的治療還不如不治,就這樣我放棄了醫院所有的治療方法真正的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實修自己,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的原則去修煉,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人做事、修心、斷慾、去執著,不把自己當病人做自己能做的事,遇事考慮別人的感受為他人著想,就這樣在大法中我獲得了新生。現在不但比同齡人顯得年輕而且精力充沛有朝氣,身體更是棒棒的,一口氣步行十里都不在氣喘的而且還不累,肺CT顯示:正常。就連我們醫院的經治醫生都說:這片子哪有問題呀!
要說的還很多,就是希望您能明白真相能得救,給你推薦兩部書:《九評共產黨》、《社會主義的終極目的─中國篇》敬請詳細閱讀,最後請您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吉言。
祝您好運!
大陸法輪功學員
2018年
---給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公檢法人員
文/明正
日前,在海外明慧網上有這樣一個報導,雲南省安寧市法輪功學員馮寶定的親屬已經向最高檢察院、雲南省檢察院和昆明市檢察院投訴,控告安寧公安局六個國保警察,請求釋放馮寶定回家。最高檢察院、雲南省檢察院和昆明市檢察院均已簽收親屬的控告書。
馮寶定是2017年10月7日在貼「法輪大法好」的粘貼時,被安寧市國保人員綁架的,11月13日被安寧市檢察院非法批捕。2018年1月26日案卷被移送到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
馮寶定的親屬控告安寧國保相關人員的事實依據是:1、國保警察強行進入馮寶定居住的私人住宅,沒有履行、出示和送達搜查的手續和文件;2、拒不送達給馮寶定刑事拘留、批准逮捕的決定文書;3、明知馮寶定沒有任何犯罪事實和法律依據,仍然堅持關押對馮寶定進行刑事處罰。根據法律規定,安寧市公安局相關國保警察的抓捕、抄家、構陷,涉嫌犯下非法搜查罪、徇私枉法罪及濫用職權罪。
如今我們知道,在全國各地,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親屬、辯護律師依法控告相關公檢法人員的案例越來越多。馮寶定的案例並不是一個個案。很多地方的公檢法人員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所觸犯的刑律和安寧市國保人員如出一轍。有的還有觸犯了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罪。
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看,被控告的公檢法人員,大多數都很震驚,有的完全沒有想到自己會被控告。有的很緊張和焦慮,據悉現在有規定:公務員被兩次控告,就有被「下崗」的可能;有的覺得委屈;有的很抵觸;有的想報復……
我們在這裏並不想就控告本身進行太多討論,不管是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或親屬在進行控告時,必定是有理有據,符合法律的,這一點,我們相信相關的公檢法人員是心知肚明的。法輪功學員是修煉真善忍的,不把被江澤民集團脅迫利誘的所有公檢法人員看成「敵人」,多年來,我們一直認為,所有被脅迫利誘參與到迫害中的所有公檢法人員恰恰是這場整人運動的受害者,而且是最深的受害者。
今天我們在這裏就是想藉這件事,和被控告的人以及所有還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做個交流,從一個朋友的角度幫你轉變一些固有的觀念,擴寬看問題的角度,冷靜下來,看看下面的交流,希望能幫你避開人生路上那些自己沒有意識到的危機和險境。
我們認為:控告其實是對相關人員的一種提醒
要把誰告倒,不是法輪功學員控告的真正目的,我們是想通過這件事,給參與迫害者在法律角度提個醒:迫害中你們真的是在違法犯罪,事實確鑿,法律依據清晰。這樣幹下去真的會害了你自己,終將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希望你明白其中的利害關係,知道在以後怎樣保護自己,為自己留後路,讓你遠離迫害,遠離罪惡,有一個幸福美好的未來,才是我們真正的目的。
其實,你們在長期的「執法」中,完全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和同僚們種種違犯法律的行為了。比如:你們在抄家時,不出示警察證、搜查證,你說這不是違法搜查是甚麼呢?
多年來你們在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各種綁架、非法搜查,抄家,超期羈押,非法起訴……中,真的是在大量違犯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一直這樣下去,不危險嗎?這麼多執法犯法,知法犯法的行為能不了了之嗎?
多年來,你們可能有這樣的想法:一、自己是在執行「公務」,是在按「上面」的意願辦事,從未考慮那些行為和做法違不違法?也就是從未為自己考慮過後果。二、知道那些行為是違法的,但覺得:中國大陸的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是為所謂的無產階級專政服務的,而自己是專政工具,誰能把自己怎麼樣呢?再說這些老百姓也不懂法律,也不能把自己怎麼樣,所以在「執法」過程中,作為「執法人員」卻完全把法律沒當一回事。即使曾經得到過提醒,你們也未必能引起重視。
但如今,法輪功學員的律師或法輪功學員本人還有親屬,依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原則,按法律程序對你提起了控告,訴諸了法律,這可能真的出乎你們的意外。我們相信被控告的公檢法人員中,有的人一定會非常震撼。
但這對你們來說,未必是一件壞事,打個比方:把一隻青蛙突然扔進滾水中,它會一下燙得跳出來,避免了危險,最可怕的是在溫水中的青蛙,溫度慢慢增加,意識不到危險,等到發現大難臨頭時,它已跳不起來了。
人被控告,是會有壓力,但此事也會促使有些人反思:自己是否真的是在違法?以後在做這樣的事時,就會有所警覺,對自己的所為,可能會三思而行。
所有還在執行迫害「政策」、「指令」的各級基層公檢法人員,都是在走過去江澤民時代的違法老路。
江澤民從九九年開始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一場完全違憲違法的政治整人運動,到今天,所有的迫害「政策」、「指令」和誣蔑宣傳都來自於江澤民集團殘餘的各級死黨。那都是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
在具體執行和操作中,被裹脅參與到迫害中的中共各級公檢法人員依據的都是江澤民的迫害指令和各種違法「政策」,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為查遍所有法律,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把法輪功定為「×教」。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三家最高權力機構的認定中,也沒有法輪功(註﹕法輪功是教導人們按真、善、忍做人的高德修煉功法)。
即使在違反《憲法》《立法法》的所謂「兩高解釋」中,也沒有提到法輪功三個字,從九九年以後至今的兩次「兩高解釋」都是江澤民集團死黨在用暗示等手段誘騙各級公檢法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那根本談不上法律依據。
迫害這麼多年來,各地公檢法構陷法輪功學員的罪名都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但是在具體的迫害中,各地公檢法人員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面對以下情況完全一致,比如一、根本不能出示法輪功是「×教」的法律依據;二、根本不能出示也永遠出示不了法輪功學員究竟破壞了哪部具體的法律的「實施」,以及因此而造成的社會危害性。
不少地方在枉判法輪功學員時,在確定一個人是否犯罪的四個必需的要素中,除了主體,其它三個要素都沒有,但不少地方卻能依此枉判法輪功學員有罪。這不荒唐嗎?
作為應該精通法律的執法者不會看不出來,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難道不是非法的嗎?非法起訴和枉判法輪功學員完全是各地610或政法委脅迫利誘公檢法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是徹底的冤假錯案。
參與冤假錯案,迫害好人會給公檢法人員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
這多年來年,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各種迫害中,有的人一直沒有收過手,有的人表現出來很「認真」,但此時的「認真」會給自己帶來甚麼風險和後果,你想過沒有?
若在一般單位,認真做事這是優點,若在對殺人、放火、偷、搶、毒、貪等犯罪行為中,你辦案認真,大家都會佩服您,為你喝彩。但錯把追隨江澤民迫害好人,當成了需做好的「工作」,那只會給自己最終帶來傷害。
有一句話說的非常好:人生最重要的是努力的方向,而不是努力的程度。
在上面的那篇報導中我們知道:馮寶定在修煉法輪大法中身心受益,使他改掉了以前種種的惡習,成了一個看淡名利,與人為善,為他人著想的人。馮寶定的事並不是一個特例,在數千萬法輪功學員中這樣的例子層出不窮。因修煉大法有多少人頑疾消除,有多少人絕處逢生,又有多少人浪子回頭,惡棍變良善……這些都是法輪功學員周圍的人有目共睹的事實,因此,一九九八年,前人大委員長喬石在組織人大離退休幹部對法輪功做了大量客觀調查後,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法輪功利國利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並將此結論提交給了當時的中共中央。
法輪大法使人身心健康、道德昇華,現在法輪功著作以四十種語言,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各族裔人民的愛戴和尊敬,因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對人類心靈健康和身體健康做出的傑出貢獻,迄今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已獲得各國政府褒獎和支持議案、支持信函達三千多項。您到香港、澳門、台灣就可以看到法輪功學員公開煉功、講真相的身影,現在全世界只有中國大陸還在誣陷和迫害。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是佛法,是中華民族的驕傲。
因為仇視和迫害佛法者罪業深重。所以法輪功學員冒著暴力威脅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險也要把法輪大法的真相(真實事實)告訴世人。法輪功學員其實講真相也是在維護所有人的知情權。講真相中有各種形式:面對面講,發各種資料,光盤,寄信,當然還包括貼「法輪大法好」粘貼。
有些人一直積極參與迫害,也許有利益在裏面,覺得這是「政績」,能給自己帶來增加工資、獎金,或被提拔的好處;也許沒想那麼多,只想保持住這樣一個「體面」的工作,過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要知道在中國大陸,有一個公務員身份,在公檢法部門工作,那相當於端了一個「鐵飯碗」,有穩定的收入,如將來能順利退休,那就讓人心滿意足了,因此很多人在這個位置上「上面」叫幹啥就幹啥,反正是從「上面」指派的,有「上面」擔當,至於幹了有沒有風險?自己從來沒想過。
但在習近平政權提出「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錯案終身追責制」、「責任倒查制」後,這個位置如今已充滿風險,對很多在江澤民時代已養成執法犯法習慣的各級公檢法人員來說,若不能及時清醒,恐怕後面不會有您想像的那麼輕鬆和簡單,必會給您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
從《公務員法》後,現政權等一系列新政斬斷了相關公務員執行違法命令卻想逃避法律制裁的企圖。那麼不管誰,是在哪樣一種情況下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得自己去承擔相應的責任了。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務員法》第54條就已經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就已經堵死了公務員執行違法決定而逃脫法律責任的退路。
2013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中政委[2013]27號《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這也是為那些知法犯法、執法犯法者量身定製,違法者必將會受到終身追究,無可逃脫。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新政至今,全國已有近21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上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訴狀被兩高簽收,這為清算江澤民埋下了伏筆。……
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明確指出,對警察等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並且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取消了舊條款中的「因執行上級命令而犯錯可不追究警察責任」的免責條款,撤銷了警察職務犯罪的保護傘。
2017年6月12日,最高檢出台了「誰辦案誰決定,誰決定誰負責」的司法責任制,再次重申公檢法人員執行上級錯誤命令不再免責,案件的經手人只要活著,就得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
2011年《國務院公報》28期消息提到: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於二零一一年三月簽發的總署令第五十號。第99條和100條,廢止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
新聞出版署總署第50號令表明,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製作、張貼、散發法輪功資料及相關宣傳品,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和勸「三退「都是合法的。近年來全國有一百多名律師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站在公正的立場上為法輪功修煉者作了近千場的無罪辯護,也證明了這一點。
以上都是現政權和江集團切割的事實。可以這樣說:公檢法人員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中的那麼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是不可能不了了之的。當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荒唐的整人運動結束時,沒有任何「上級」會為今天的具體執行者們承擔任何罪責,屆時,那些如今給各級公檢法人員施壓的「上級」們,只會忙著為自己開脫責任,在中共的歷次政治運動過後,被清算者們最多的表現就是「相互出賣」和「落井下石」,歷史的教訓太多了。
要想辦法保護自己,想到為自己留退路
這幾年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集團主要成員被大量抓捕如: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東生、周本順、武長順、蘇宏章、張越等等,直至今天被現政權以反腐的名義拿下的僅省部級貪官440多名,廳局級官員8900餘人,縣處級官員6.6萬餘人,鄉科級及以下黨員人數則達到134.3萬人。一些作惡多端的官員因懼怕受懲罰而選擇自殺。僅2015年中共副科級以上官員自殺身亡的人數為1500人;2016年增加到1700人……
這些人被拿下,真的只是因為「貪腐」嗎?我們一直是這樣看的,「貪腐」是表象,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受惡報是實質,而且「被拿下」,只是報應方式的其中一種。「報應」一說古已有之,那不是在詛咒誰,那只是在對客觀因果規律的陳述,在這裏提到不帶任何感情色彩。在明慧網上有名有姓,有準確信息的各種惡報案例有近兩萬例,有車禍、病痛,絕症、入獄、各種麻煩,殃及家人……等等,有的剛誇下海口:我怎麼還沒遭報應呢?沒多久就出事了。在今天的大變局之中,很多公檢法人員慣於觀看風向,來確定自己下一步的行動,但表面形勢和風向卻撲朔迷離,讓多少中共的基層人員看不懂,但不管風向怎樣難測,在紛亂複雜的表象下面卻有一個實質:「善惡有報」,這四個字貫穿人類歷史,從古至今無有例外,若能相信和把握住這一點,人才不會迷失方向,永遠都不會「站錯隊」,才能成為笑到最後的人。
其實,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各級人員都是被江氏集團欺騙、脅迫和利用的工具,極度自私的江澤民一夥,從一開始就做好了出賣他們的準備,通過610人員口頭秘密傳達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沒有書面文字,更沒有紅頭文件,到時候好把責任推卸到各級具體執行者身上去……。
江澤民集團的人一開始就在為自己「留退路」,您為甚麼不給自己「留退路」?作為基層公檢法人員一定要想辦法保護自己,其實保護自己的最好辦法就是真正依法行事,而不是根據江澤民的違法迫害政策行事。
控告是給你們的一個台階。順勢而下,依法撤銷案件,釋放無罪的法輪功學員才是相關公檢法人員正確的選擇。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構成徇私枉法罪。
最高檢侵權瀆職罪立案標準也規定:「1、對明知是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應當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立案……
參與迫害,違法犯罪事實確鑿,法律條款清晰,參與者無路可退,將被終身追責。若能轉變觀念把被控告看著是一種提醒,看著是給你們的一個台階。那麼順勢而下,依法撤銷案件,釋放無罪的法輪功學員就是你正確的選擇。因為此時,維護法律尊嚴,釋放無罪好人,對得起天地良心,經得起歷史檢驗,必定會使自己的人生立於不敗之地。
其實到今天,許多公檢法司人員已明白了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犯罪的,迫害好人就是在害自己,不再參與這場迫害,並且想辦法贖罪,彌補過錯。據明慧網統計,2017年1~10月,中國大陸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至少無罪釋放了72名法輪功學員。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舉動在2017年以前是不可想像的。這些數字只是報導出來的,我們知道很多公安、國安在法輪功學員被誣告綁架的當天就釋放了的多的無法統計。
許多曾經被矇蔽和迫於壓力,跟江澤民迫害過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他們在律師的無罪辯護中,在法輪功學員善意講真相後,明白了,一旦知道真相,良知就能衝破偏見,勇氣就能戰勝恐懼和壓力。
其實維護法律尊嚴,公平正義,保護善良才是你們身為執法人員真正的天職和使命。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自己,我們堅信:所有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就是用實際行動為自己做出了正確選擇,一定會有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