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軍轉幹部被劫入監獄 母親致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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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軍轉幹部白鶴,依法控告江澤民,被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白鶴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吉林市中級法院認定事實不清,發回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重審。

白鶴
白鶴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吉林市豐滿區法院再次非法秘密開庭,又沒有通知律師並在中級法院認定「事實不清」的情況下,沒有任何新的內容,基本翻版了一審的程序內容,非法判白鶴兩年零八個月的刑期。

白鶴再次上訴,吉林市中級法院這次卻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把白鶴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繼續迫害。

白鶴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他的親人們一直在為他申冤,可是吉林市中級法院和吉林市豐滿區法院卻不顧事實與法律,還是把白鶴送進了監獄。

在這期間,白鶴的老母親,八十多歲了,又雙目失明,可是老人家為了給兒子討回公道,研究中國的法律,找到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向法官說明情況,運用法律維護白鶴的權利。

這位母親不但沒有怨恨冤判兒子的法官, 還語重心長的給吉林市中級法院的楊偉華法官寫信,關心他的未來。

老人家在信中說:我是白鶴的母親,曾經給你寫信反映過白鶴遭受冤判的情況。可能你也知道自從我兒子因起訴江澤民被迫害至今,兩年多,我就一直為白鶴鳴冤上訪,這期間我研究了相關的法律,我知道就是在中國的司法框架下白鶴也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相反,從抓白鶴、起訴白鶴到冤判白鶴的公檢法人員卻在用法律的名義製造冤案!

開始我一直試圖見到這些辦案人員,從法律上為白鶴討回公道。後來發現不對了,我發現不是這些辦案人員不懂法,他們是司法部門的國家公務員怎麼可能不懂法呢?整個過程反了,他們不是依法衡量白鶴是否犯法,而是認定白鶴犯法在先,根據上級要求,開會研究判他幾年。至於用哪款法律判白鶴並不重要,反正上級有精神,就用300條吧,管它對不對號!因為一旦涉及到法輪功的案子,我們的公務員們就像涉及到了禁區,沒人去想法律、公正、對錯。因為江澤民時代給法輪功定性了,不允許你思考和判斷。可是現在執政者正在一步步否定江澤民的腐敗治國,重建「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案件終身負責制已經擺在每個司法工作者的面前了,依法辦案,還是依照江澤民的政策辦案已經不能迴避了!

得知你在裁決中維持了豐滿法院的判決,我就更明白了。豐滿區法院一審和重審除了給我兒子冤判的刑期不同外,其它的事實部份沒有任何不同。怎麼上次中法裁定的「事實不清」這次就變成了你認為的「事實清楚」了?像你這樣一位法官,都能做出這樣的裁定,一定是有原因的。因為你不可能不知道法律是公平正義的,法官應該依法辦案,根據事實,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詞後,依法做出合法的裁定。也不可能看不出這個案件存在的問題!尤其是律師的無罪辯護詞和我上次給你的信,我想你也會思考的。如果你真的認為對白鶴案的重審和終審裁決沒有違法和違背良心的話,我只能再給你提示一下鑑定一件事情好壞的最簡單方法,就是不敢公開的一定是非正義的,因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假如,把白鶴的判決書和律師的辯護詞及我寫給你的信放在一個電視節目上,比如法律講堂節目上講一講,我一定不會反對的,你想誰會反對呢?假如,把這些印出來發給大家判斷,應該是符合司法公開和言論自由的民權範圍吧?可是,如果這樣做你認為會沒有人阻止和干預嗎?

雖然,你做出了這樣的裁決,我並沒有怨恨你,否則就不會和你說這些了。因為我認為你應該是能夠獨立思考,只是在一些事情上不知怎麼做。這次給你寫信也不是為了白鶴,因為白鶴的案子你已經辦完了,我們也會繼續申訴,因為我堅信真理歷盡魔難必定永恆!我兒子堅持真理被冤判也必定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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