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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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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

  • 攜手同心呵護未來

  • 給淶水縣各界民眾的一封信

  • 給錦州地區法官、檢察官的勸善信

  • 攜手同心呵護未來

    ──就微信群簽字一事,致廣大學生家長及老師的公開信

    各位學生家長老師:你們好!

    近日我地區部份學校利用老師與家長的微信群,在學生家長中,開展了向「邪教說不」的簽字活動。從表面上看,學校開展此活動是對學生與孩子們的關心與愛護,是為了讓他們能在社會中更健康的學習與成長,然而從本質上看,此活動開展的背後卻蘊藏著不可告人的邪惡與深不可測的陷阱,對我們的學生損失巨大,對我們的孩子危害無窮。

    作為老師與家長希望你們為了學生與孩子的未來,冷靜的看一下我們寫給你們的這封帶著無限關愛與善意的書信,從而分辨出真正的正與邪、善與惡,並做出有利於學生與孩子的行動,共同的呵護好我們的孩子與學生,呵護好我們家庭與民族的共同希望與未來!

    學校是學生們求知的沃土,也是孩子們成長的搖籃。然而這座本該寧靜的象牙塔內卻並不平靜,時不時就會有人利用權力將各種政治因素延伸到校園,伸向那些還不成熟甚至於不諳世事的孩子們,將學生變成各種運動的犧牲品。就在幾十年前,就是那些原本還是學生的孩子們在所謂上級或領導的召喚下,竟然幹出一些無法彌補的錯事壞事。他們以造反有理的名義,將自己的師長踩在他們的腳底;他們以封建迷信的名義,將珍貴的文化遺蹟破壞殆盡;他們以革命的名義,在社會上從事打砸搶犯罪活動;他們以上級號召的名義,批判我們的先祖聖賢孔子等等等等。

    總之,太多太多不該學生參加的事情,在上級的安排與號召下,學生們都參與了,可是當運動過後,個人造下的罪過自不必說,浪費了的青春、荒廢了的學業、甚至於失去了的生命卻沒有人為他們買單。

    今天歷史仍然在不斷的演繹著類似的故事,雖然故事的內容並不重複,但是故事的內核與本質卻沒有改變,學生們同樣也是在上級或領導的安排下,去做一些他們並不了解的事情,比如他們現在正在面對的要對「邪教」表態、要對「邪教說不」這樣的活動。

    其實,反對邪教是正確的,邪教是害人的,所以人人都應反對,然而問題的關鍵是甚麼是正教、甚麼是邪教?是不是中共能決定的?被中共役使的政府部門人員明明知道甚麼是正、甚麼是邪,卻由於不可告人的目的或錯綜複雜的私利而故意將正的說成邪的,將邪的說成正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盲目的隨著上級的要求參與到他們號召的運動中來,最終受傷的還是我們自己。

    二千多年前,羅馬的皇帝尼祿不也是將善良的基督徒說成是邪教徒嗎?當瘋狂的市民及軍警跟著政府對善良的基督徒進行多年的迫害後,最終才明白,基督徒是真正仁愛與善良的,才知道自己多年來對基督徒的嘲諷與迫害是多麼的可恥與可悲,後來基督教成了西方國家公民幾乎人人信仰的國教。

    明朝後期的名臣良將袁崇煥,為了保衛大明王朝,鐵血丹心、鞠躬盡瘁、忠貞不渝,然而由於被敵人陷害,結果被朝廷以叛國的罪名將其千刀萬剮處以極刑,袁崇煥蒙受了千古奇冤。當時很多不明真相的百姓對朝廷的決定信以為真,甚至於爭著吃下他的人肉以解心頭之恨,後來真相被人揭曉後,人們才大呼上當,並為袁崇煥重新修建了宗祠以供後人敬仰。試問那些曾經吃下自己國家與民族的千古忠臣的人肉的那些百姓們會是怎樣的心情呢?

    法輪大法(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核心的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造福國民和全人類,在人類道德下滑最嚴重時期救度世人。今年是法輪大法傳出25週年,已經洪傳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修復人類道德的洪大力量影響著全世界的人,使不同階層不同種族的人走進了大法修煉,包括港、澳、台。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迄今已獲得各界褒獎、支持議案等3000多項。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近40種語言在全世界發行。

    僅僅因為受到一個漢奸出身的當權小丑江澤民的妒嫉,江澤民不顧政治局常委的集體反對,非要違背事實、民意與法律硬是將法輪功定性為「×教」,然後動用國家四分之一的財力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無理迫害與鎮壓。這場對信仰「真善忍」修煉團體的迫害,是非法的,嚴重犯罪的,是不被世界所認可的。

    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有十八年多了,法輪功及修煉者不僅沒有被迫害倒,反而在全世界五大洲的幾十個國家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起了刑事及民事訴訟,在中國國內,也有幾十萬人實名向最高檢察院及法院提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舉報及起訴狀,隨著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追隨者周永康、薄熙來、蘇榮等相繼落網,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江澤民受到歷史與人民的清算與審判的日子已為期不遠。在這樣大的背景之下,有識之士早已暗中為法輪功平反收集與保留證據,早已為審判那個為禍中華的江澤民及幫兇做著大量的準備與鋪墊工作,只有那些鼠目寸光與沒有頭腦的人還在繼續為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賣命。人家已經偷走了驢,他們還在充當最後來拔橛子的人。

    因此,我們的老師與家長對於那些至今還在打著孩子們的主意,還想從無辜的孩子們的身上為自己換取升遷的政治資本的小人的卑劣行徑,一定要認清其邪惡用心,並用自己的方式堅決抵制。

    各位家長、老師,為了讓我們的孩子能更健康的成長,為了讓我們的學生能擁有更純淨的心靈,為了讓我們的學生、孩子能有一個更美好的未來,我們的家長與老師必須攜起手來,在歷史這樣的一個錯綜複雜的特殊時刻,用我們的智慧與身體保護好我們的孩子,呵護好我們民族的希望,因為只有保護好他們,我們的生活才有意義,只有呵護好他們,我們才能真正的共同擁有最美好的明天與未來!

    關心您的法輪功學員


    給淶水縣各界民眾的一封信

    淶水縣各界民眾:你們好!

    最近,淶水縣防範辦,原名六一零(是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和淶水縣公安局聯合發布一份蠱惑民眾舉報法輪功的所謂『有獎通告』。

    先說這個『防範辦』,它本身就是一個非法組織,它既非專門政法組織更非政府組織,它沒有任何權力發布通告,而且是讓民眾違法犯罪的通告。正是因為它是非法的,所以通告落款沒有時間沒有公章,是見不得陽光的。所以每個公民都有權對它發布的通告進行抵制,拒絕,做到不接受、不聽、不看、不信、不傳播、不舉報,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至於因為舉報法輪功而使自己違法犯罪。對於應被取締的防範辦(610組織)和公安局,應立即撤銷非法通告,停止有獎舉報法輪功的非法活動。

    中共利用防範辦組織和公安局,欺騙誘導蠱惑舉報迫害法輪功,迫害叫人做好人的高德大法,這是破壞神傳給人的文化,就是在毀掉生命回歸的路!保護大法、保護法輪功學員,神會賜給你們無邊的福份!能不能正確對待此事,關係到每個生命的存亡,請千萬把握好,別被幾個小錢出賣良知斷送身家性命!因為破壞佛法、正法,是要受到天理和國法的懲罰的。

    關於中共危害民眾邪惡本質、手段和罪行及後果在國外最大中文媒體大紀元的評論《九評共產黨》和最近發表的《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中進行了全面深刻具體的闡述。建議大家認真拜讀。

    今天,我們想要告訴民眾的幾個問題是:法輪功到底合不合法?甚麼是邪教?誰才是邪教?並列舉迫害法輪功遭到惡報和保護法輪功得到福報的實例。

    一、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大法合法利國

    2011年3月1日,胡錦濤、溫家寶執政時期,新聞出版署廢止江澤民在任時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的禁令,這就說明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學習、宣傳、保存的合法性。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信仰、通信、出版、遊行、示威等權利。法輪大法不僅能使人修心向善、祛病健身、延年益壽,還會給社會帶來安定。所以法輪功是合法的是利國利民的。習近平國家主席上任後,大力提倡的就是復興中華五千年文化,回歸道德文明,保護宗教信仰自由。

    首先,法輪功是合法的,是以「真、善、忍」為核心的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造福國民和全人類的。今年是法輪大法傳出25週年,已經洪傳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修復人類道德的洪大力量影響著全世界的人,使不同階層不同種族的人走進了大法修煉。包括我國港澳台。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迄今已獲得各界褒獎、支持議案等3000多項。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近40種語言在全世界發行,這一切都在說明:這場對信仰「真善忍」修煉團體的迫害,是非法的,嚴重犯罪的,是不被世界所認可的。

    真相是江澤民出於妒嫉開始打壓法輪功,捏造這樣的罪名來誹謗大法、為自己的惡行找理由。而江澤民等許多中共高官卻因迫害法輪功遭到30多個國家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起訴。自古邪不勝正!公道自在人心!這就是天意!為甚麼全世界只有中共在迫害?請您看看震撼全球的書《九評共產黨》和《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您就會明白。

    二、甚麼是邪教?

    邪教是相對於正法、正教而言的。其根本區別在於:邪教是讓人行邪作惡成為壞人的;正法正教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這仍然是基於人類對善惡正邪基本價值公允、認知基礎上對邪教正教的公正界定。讓人行邪作惡的邪教又分為三種情形:

    1、讓人明目張膽行邪作惡的邪教。

    上個世紀在中華大地出現了一個信奉馬克思「幽靈」理論的組織(馬克思在1848年發表《共產黨宣言》,公開宣稱「一個共產主義的幽靈,在歐洲上空遊蕩」)。這個組織打著「為普天下勞苦大眾謀幸福」的旗號矇蔽窮人說:窮人之所以窮,是因為有富人的存在,是因為富人剝削了窮人。窮人要想富起來,就把富人打倒、殺死,把富人的財產搶過來。這是典型的教唆人殺人搶劫行邪作惡的邪惡理論!但這種理論卻欺騙窮人說:我們這不是殺人搶劫、行邪作惡,我們這是正義革命!於是在這種邪惡的殺人搶劫正義革命邪說矇蔽下,有多少人打著「正義革命」的旗號明目張膽的行邪作惡,殺人搶劫。

    2、讓人心存僥倖行邪作惡的邪教。

    還是上面的幽靈組織,在上個世紀在中國大陸建政後,強力推行其所謂的「唯物主義」的「無神論」,對中華民族幾千年來崇奉的敬畏天地神明、敬畏善惡報應天理的有神論大加詆毀和批判。

    有神論和無神論,其關鍵不在於對是否有神的存在的認定。而在於對人類道德產生的影響。有神論讓善惡報應的天理如影隨形,對人有著無時無刻無處不在的約束力,時時在約束人不能做壞事,甚至不好的惡念都會招致上天的報應。這自然對社會整體道德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人人信奉天理報應,自然不敢為非作歹,於是天下自然太平。

    而無神論讓人不相信有神有佛有天理報應,於是人失去了如影隨形的天理的約束,即使有形的法律很健全,也難以保證人在沒人監督的情況下心存僥倖的做傷天害理的壞事。無神論的最大危害,就是讓一切約束人不能行邪作惡的道德規範和法律規章,在無神論的灌輸下,失去了對人類的終極約束力。人人都不相信有天理報應,人人放縱自己的私慾,這樣整個社會的道德就會急速下滑。問題的關鍵是,善惡報應的天理並不會因無神論的詆毀而不存在。天理永存,任何生命,無論是故意作惡還是受邪惡矇蔽作惡都會招致天理的報應!

    3、讓人淪為不講人性的畜生和政治流氓小人的是邪教。

    還是上面提到的幽靈組織,上個世紀在中華大地大搞政治整人運動,在歷次政治運動中,有多少人為了「先進、積極、進步、革命」等等一類的政治虛名,與自己的父母親友劃清所謂的階級界限,六親不認,打父母,罵老師淪為了不講人性、人倫盡失的畜生和政治流氓小人。試想,讓人為了某些政治虛名淪為不講人性的畜生和政治流氓小人的理論說教還不是邪教嗎?這樣的組織還不是真正的邪教組織嗎?

    三、誰才是真正的邪教?

    破壞創世主傳出的「真、善、忍」法輪大法的組織才是真正的邪教。法輪大法教人修心向善,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遵紀守法,敬仰神佛、能使人祛病健身、延年益壽、返老還童,許多絕症病人通過修煉起死回生,許多違法貪腐人員通過修煉改邪歸正,利國利民。而邪教是教人假、惡、鬥、燒、殺、掠、搶,中共殘酷迫害「真、善、忍」大法和這個修煉群體,已有18年之久,幾千萬人受到被非法抄家、拘留、勞教、判刑、各種酷刑、開除工作、被逼離婚等迫害。被迫害致死四千多人,不包括被活摘器官致死的,中共這樣的組織是真正的破壞正法正道的迫害好人的邪教組織。中共發動全民對法輪功造謠誣陷各種打擊迫害,就是逼著民眾和他們一起行邪作惡,讓眾生對大法犯罪,從而讓眾生失去被救度的機會,斷送眾生回歸的路。

    上天有好生之德,每當有大災難降臨之前,一定會對人有所警示,會出現許多徵兆,或是一些動物的反常行為,或是一些異常的天氣變化,或是一些流傳的預言等,用以警示世人,就看人怎麼選擇。

    古人云:「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惡有報,如影隨形,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曾經那些參與迫害、毀壞大法資料的人,因為自己一時的糊塗,招來惡報的事情觸目驚心;一些明真相,保護法輪功學員的世人,為自己的善心善舉得到了福報的事情比比皆是。

    下面列舉了一些明慧網曝光的迫害法輪功的人,其惡行導致的惡報,還有一些世人明真相、保護法輪功學員得到福報的案例(如果想知道更多的真相,請翻牆上明慧網)。

    惡報實例:

    在此僅舉幾個眾所周知的例子:

    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和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六一零辦公室」的頭目李東生都已被判刑,巨額家產被抄;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活體摘取和買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元凶徐才厚、薄熙來、王立軍,前者被抄家後得絕症而死;後面的兩位傾家蕩產、終生身陷牢籠;中央電視台新聞副主任陳虻,因造假拍攝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案件構陷法輪功,於2007年得癌症死去,年僅47歲(國際權威組織已經證實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是一場栽贓法輪功的假案);中央電視台播音員羅京,因當年主播誹謗法輪功的節目,得喉癌,死前受盡病痛折磨,死時年僅48歲;

    河北保定市定興縣教育局副局長任慶軍遭惡報

    河北省保定市定興縣原教育局管人事副局長任慶軍遭惡報,得了痴呆症,且殃及兒子。任慶軍,男,六十多歲,祖籍楊村鄉楊村人,住教育局家屬院。他在任期間,緊跟江澤民邪惡集團,所謂執行「上邊」命令,開除五名法輪功學員。還讓全縣校長、教師給全縣學生發放誹謗大法書冊,並在學生考卷裏出現誹謗大法考題,毒害眾生。現任慶軍已遭惡報,也殃及兒子。他的兒子在天津醫院當醫生,三十五歲,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得腦血栓,突然死亡。任慶軍得了痴呆症,生不如死。這是任慶軍充當江澤民打手的結果。

    下面再列舉幾個普通老百姓的實例:

    陳強強,河北西柏坡鎮梁家溝村民。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晚,封建成、韓三梅夫婦及封強,到該村發放真相資料,被陳強強發現後到西柏坡派出所告密,獲舉報贓款五百元。而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陳強強從車上卸荒石料,不想被大石料擠壓,導致內臟出血,當場死亡,年僅四十二歲。

    大家看看啊,這值得嗎?迫害修煉人,天地不容。每個法輪功學員都牽扯到一個或幾個家庭,這麼做,又傷害多少無辜的人!為一時的名利,甚至是蠅頭小利,出賣自己的良知助紂為虐,傷害好人的同時,失去的卻是自己的生命和幸福。

    明真相、保護大法得福報的實例:

    瀋陽市市民保護法輪功學員得福報

    二零零三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嚴重的時候,瀋陽市民小為(化名),和他父親一起幫助法輪功學員租了房子,並收拾妥當把法輪功學員安頓下來,還時常去看望法輪功學員。

    後來小為就得到了福報:有一個大批發商非要把自己的攤位轉讓給他,還說除了他,誰也不給,並且把自己的客戶全部介紹給他。原來小為做的買賣不大,賺錢很辛苦,現在小為的買賣做大了,僱用了十來個人,並購置了新房和兩輛車。小為的父親得了心臟病,到醫院檢查要做手術,醫生說手術很危險,全家人都很擔心。這時法輪功學員來看望老人家,讓他看大法真相小冊子,並讓他誠心敬念「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老人照做了,結果,在手術前檢查時,醫生說不用做手術了,病全好了。

    村幹部保護法輪功學員得福報

    有一位治保主任明白大法真相,自從迫害開始就一直保護法輪功學員,每次中共警察要來村騷擾,他就馬上告訴法輪功學員,叫把書、資料等東西收拾好。一次,一個法輪功學員的書被惡警看見,要帶她走,治保主任堅決不讓,說「要抓就抓我吧」,這樣把法輪功學員保護下來了。

    有一天,治保主任出門辦事,被一輛疾駛的轎車撞出去100多米,整個人在空中飛旋了好幾圈,然後摔在地上,周圍的人都嚇傻了,可他從地上爬起來一點事兒都沒有,只是腿上擦破點皮。這就是他保護法輪功學員得福報了。現在他和家人都很相信大法。

    派出所所長善待法輪功學員 步步高升

    某地一派出所所長明真相後,暗地裏保護法輪功學員,九九年七二零後法輪功被打壓時,他也被卷了進去,他對法輪功學員的態度和別的警察不一樣,表面上他比誰都張羅的歡,實際上屬於槍口抬高一寸的那種人。七二零後,一天半夜裏,一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一個郊外的房子裏,非法審訊的就是這位所長。當時,所長一臉兇相,桌子上擺了不少刑具,他問法輪功學員:「你是自己說呢?還是我們讓你開口?」法輪功學員說:「還有多少刑具?都拿出來。」這時,所長看了看他,說:「你再好好想一想?今天你是抗不過去的。」說完就走了。臨出門時,又說了一句:「我去一趟廁所,你可不能跑啊!」

    開始,法輪功學員以為他真上廁所了,可是,等好長時間人也沒見回來,瞅瞅門外,走廊裏一個警察也沒有,學員立即想起他那句話,明白這是有意放他走啊,於是他悄悄出了門,很順利的走脫了,從此去了外地。

    而這個所長呢,此後不久被提拔為市公安局副局長。又過了幾年,他被提拔到省公安廳的副廳長,家也搬到了省城,真是步步高升。

    這是他善待法輪功學員得了福報,因為人的福報除了自己積的德外,當你做了大善事的時候,特別是在法輪功學員受難期間,誰能善待法輪大法,善待修佛的法輪功學員,誰就要得到大福報!

    這些例子,都是在明慧網上發表的真實案例,把這些講給大家,就是希望大家一定要明辨善惡,不要一時被謊言迷惑,被利益誘惑,做出傷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從而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不幸和災難,這也絕不是我們法輪功學員想看到的。

    古語說的好:「人行善之,天必佑之;人行惡之,天必懲之」。

    反之,在大法遭到邪惡誣蔑迫害的時候,在這個大是大非的時刻,您還能明白是非、支持善良,保護大法與法輪功學員,這就是最珍貴的善念,那您一定會得到上天的賜福和佑護,遇難呈祥、化險為夷。我們衷心地希望見到此信的父老鄉親們、我們有緣的朋友們都作出明智的選擇,從而擁有光明美好的未來!

    此致
    真心為您好的法輪功學員


    給錦州地區法官、檢察官的勸善信

    錦州自古為歷史名城,風水寶地,西來幽靈侵我中華大地,突現百年紅朝,悠悠古城歷經磨難。尤其,99年江氏惡醜利用中共發動對信奉「真、善、忍」民眾的肆虐迫害,竟甚文革浩劫之極。在大法蒙冤,佛弟子遭無辜迫害,身處危難之際,法輪功學員放下自我,和平、理性反迫害,慈悲講清真相,救度被欺世謊言毒害的每一位生命遠離劫難,當然包括曾經或正在參與迫害的所有無辜警察。

    這封信的提筆,是基於法官、檢察官的職責之重與錦州司法界實施迫害政策所至的後果、現狀進行溝通、辨析。更望你們的所行所為能對社會負責,對歷史負責,對自己負責。

    一、非法判刑引發的命案

    江澤民企圖用「假、惡、鬥」戰勝「真、善、忍」,18年來,它操控的「兩高」《內部通知》居然敢凌駕於國家憲法之上,利用所有「法院」「檢察院」踐踏國法,濫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對數千萬道德高尚的「真善忍」佛弟子進行非法「審判」、枉法定罪。迫害至今,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已達153人,劫持監獄後迫害致死8人,刑期最長13年,年齡最高73歲,年齡最小27歲),女性100人。

    下面僅舉幾例,請錦州的法官、檢察官們看看迫害之不堪後果:

    1、勞動局長被秘密判刑四年、慘遭虐殺

    李凌,女,生前任錦州古塔區勞動局副局長。修煉法輪功後,她工作廉潔奉公,待人誠懇。2002年的一天,她與原單位同事講述法輪功真相,被古塔區政法委人員綁架,劫持到看守所,期間公檢法部門秘密收集所謂證據,兩次非法庭審家屬全然不知。後李凌被古塔區法院秘判4年,上訴被非法駁回,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據在監獄服刑的人士披露:李凌在獄中,遭多種酷刑折磨。2004年11月17日晚,在監舍內,犯人朱啟榮在監獄警察郭乃娟、許曼指使下,將李凌的頭部用棉被死死壓住,後朱啟榮坐在她頭部的棉被上,長達兩個小時,導致她窒息而死。監獄欺騙李凌的家屬說她死於「心臟病」。李凌去世時年僅51歲。

    2、張立田被誣判入獄,一個月被毒打致死

    張立田,男,36歲,山東籍法輪功學員,2008年4月被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隊和太和分局惡警綁架到錦州。8月被錦州太和區法院誣判5年,10月份被劫持到錦州監獄迫害,11月17日被監區長程軍、張寶志與犯人毒打致死。監獄謊稱張死於心臟病,家屬提出委託外省法醫做屍檢,以查明真正死因,追究兇手的刑事責任。錦州城郊地區檢察院和市檢察院無理駁回了家屬的申請。檢察院的劉秀岩和宮佩合(音)態度非常蠻橫,市檢察院的李世成還對家屬說:「在你們看來是人命關天,在我們看來司空見慣。」11月26日張立田的遺體被兇手張寶志偷偷地由殯儀館拉回監獄,兩檢察院對此裝聾作啞。家屬輾轉於遼寧省和錦州三個檢察院之間,他們互相推諉、拖延時間。2009年1月5日,家屬被迫去了北京最高檢察院信訪辦,遞交了控訴書。錦州監獄不給家屬死亡證明,阻止家屬繼續上告。張寶志猖狂的說:「你們把案子撤了,我就給你死亡證明。」

    3、善良婦女被枉判重刑、屢遭迫害悲慘離世

    劉鳳梅,原錦州女兒河紡織廠職工。她自幼體弱多病,1995年11月有幸修煉法輪功,不久所有的病都痊癒了。她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家庭和睦,工作出色。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身心受益的她因不放棄信仰卻多次被投入派出所、勞教所等邪惡黑窩迫害。2008年2月25日她又被錦州太和分局國保大隊綁架。8月4日至7日,太和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劉鳳梅等4人。李和平、江天勇等來自北京的8位律師調查、見證了此案,並為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江天勇律師說:「指控」是虛構的、是不成立的,是造假的。後劉鳳梅被太和區法院誣判13年。上訴後,錦州中法未開庭卻非法維持原判。

    同年10月劉鳳梅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每天做奴工12小時,被兩個包夾監視,遭受打罵;晚上收工後她被關到小黑屋,逼寫「三書」,直到深夜;長時間罰站、蹲,支撐不住就招毒打;甚至絕其飲食。瀋陽的冬天酷寒,零下20多度。獄警野蠻地把她的被褥和棉衣全部收走。冰冷的寒夜,她頭枕半卷手紙,睡在木板床上,凍的腿抽筋,顫抖著挨到天亮。2011年11月,監獄迫害加劇,她被帶到活動室坐小板凳,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迫害持續七個月。後來她每天便血,下身流血,腰疼得厲害。2012年7月,她被送到醫院,被確診為乳腺癌晚期,兼卵巢瘤。保外回家後,她在監獄和當地惡警的不斷騷擾恐嚇中,經兩年4個月的痛苦掙扎,2014年12月18日,含冤離世,年僅48歲。

    4、好人被冤判入獄、十指穿針,折磨致死

    黃成,原錦州女兒河紡織廠職工,他為人淳樸善良,下崗後被雇佣在廠區掃路面衛生。公司經理說:「要找個煉法輪功的,幹活放心」。這公認的好人,2008年2月25日,被太和區女兒河派出所綁架。8月太和區法院非法庭審黃成等4人。辯護律師林曉健、劉景省當庭指出辦案機關對黃成的酷刑迫害,太和國保隊長代勇竟厚顏無恥地給法官開一個書面證明說他沒有刑訊逼供。在法庭上,人人都看得出黃成的胳膊折了,腳是瘸著走進來的,被打的腿上的筋都露了出來。可公訴人趙曉軍、戴路強和法官梁賀祥卻視而不見。在法庭陳述中,黃成等人揭露了被綁架的當天,所受到的刑訊逼供,太和分局刑警隊的惡警們對他們瘋狂施暴,4人都被套上兩個頭套暴打,每個人都能聽到慘叫聲。後黃成被太和法院冤判6年。劫持到盤錦監獄時,傷勢嚴重,獄方開始拒收,押送的太和分局惡警戴勇說 「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後黃成被監獄惡警用十指插針等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被打毒針後保外,2011年2月24日,他在極度痛苦中離世,終年55歲。

    5、誣判入獄摧殘、經濟迫害,任桂霞含冤離世

    任桂霞,凌海市金城鎮人,84年結婚後有了3胞胎,女兒3歲時突發心臟病,醫院診斷為「二尖瓣狹窄」,經常感覺心臟像被刀扎一樣,疼得掉淚。這病非常難治,只能做手術換白鋼的人造心瓣,費用得3至5萬元。當時她夫婦二人都在金城造紙廠工作,每月工資150多元,就算一家人不吃不喝,要攢出3萬元的手術費也要20年。天文數字的手術費讓他們連想都不敢想。她還有脾臟等疾病,嚴重時疼得偷偷流眼淚……。無望的日子過了9年,97年她有幸修煉法輪功。沒煉多久,身體就有了明顯的好轉,心臟病、腿病、風濕等在她身上根本就不存在了,脾氣也好多了,能包容別人,還把家務都承擔起來,她丈夫是個甚麼都不信的人,在事實面前不得不感歎「法輪功神了!」

    99年7月江澤民瘋狂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任桂霞為這個救了她命的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告知世人大法真相,就八次遭受綁架、非法關押迫害,每次迫害中都是九死一生。2008年5月12日她被凌海法院枉判3年。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心臟病、高血壓等病症復發,幾次被送到監獄醫院搶救,2009年12月7日保外就醫。2016年11月,任桂霞被通知將在12月份停發退休養老金。面對不公,她身心再次受打擊,導致整日整宿的咳嗽、胸悶、氣短、全身無力,狀況越來越重。凌海市勞動局和社保局相關人員說是遼寧省近日下發的針對法輪功的新文件,以前曾被監獄或勞教所關押過的,在裏邊呆幾年就停發幾年的退休金。面對邪黨對的經濟迫害,她已寫好了《關於取得我應得的退休金的申訴信》準備上訴。讓人悲痛的是她沒完成心願,2017年2月6日含冤而死,年57歲。

    二、觸犯的法律及刑事追究(控告江澤民)

    以上只是舉了99年7.20迫害發生後,錦州法輪功學員被濫用所謂法律程序非法抓捕、刑拘、批捕、庭審、判刑,劫持入獄,施以酷刑,經濟迫害,以至折磨致死的幾個案例。檢察官和法官多數是屈服於中共淫威,被江澤民拉下了水,他們執法犯法,所犯罪行主要是瀆職罪和濫用職權罪,觸犯的主要是刑法、法官法、檢察官法。那麼此行為導致發生的命案,應由誰承擔呢?由此而產生的相關後果又誰去負責呢?

    《刑法》第397條禁止「國家機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指: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等。刑法397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濫用職權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條法律是約束國家機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不當、不法行為的,錦州公檢法部份執法人員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嚴重地觸犯了此法律,構成犯罪,並且多例,至今仍有發生,這不讓人深省嗎?!

    以上被非法庭審、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都有律師做無罪辯護,一審後多都上訴到錦州中法,最後還是被誣判、投監入獄。這說明了甚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檢察官法》明文規定:「審判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辦案,不得徇私枉法;」、「履行職責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執法,不得徇私枉法;」、《憲法》第126條規定:「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這些明文規定是怎樣體現的呢?政法委、「610」(江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左右起訴、判刑已成常態,這也正是所參與的法官、檢察官們的真正悲哀。

    錦州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二審:這些年來,基本不開庭、且非法維持原判。讓守法、善良的公民有冤無處伸、好人遭無辜迫害,聽任、支持、助長非法案件繼續發酵,褻瀆法律,甚至造成草菅人命!錦州中法還早有涉嫌參與活摘器官的被指控。市中法的領導、參與的法官們,你們是錦州地區上級法院的執法者,如此作為,想到後果嗎?!支持、縱容犯罪,國法不容!傷天害理,天理難容!而自己能「心安理得」嗎!

    自從2015年5月現政府推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以來,法輪功學員依照大陸有關法律,掀起了控告起訴江澤民的訴江大潮。據明慧網統計,截至2016年10月25日近21萬人實名向高檢和高院控告江澤民的犯罪行為。遼寧地區有近3萬法輪功學員及家人控告江澤民,要求將迫害元凶繩之以法,還大法清白、人間公道。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球已經有31個國家,超過260萬民眾,聯署向中國兩高刑事舉報江澤民,遼寧簽名舉報已超過18萬人,錦州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實名控告、民眾簽名舉報已超2萬之數。顯見,針對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歷史大的審判為期不遠了!

    三、修煉法輪功合法 傳播法輪功真相無罪

    法官、檢察官們,你們是知道的,在中國,從來沒有任何具有司法管轄權的部門,通過正當的法定程序,認定法輪功是所謂「×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也從來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中國人不准修煉法輪功。「兩高」《內部通知》不是法律,更不能作為定罪量刑依據。因為它本身未經任何合法的司法程序,故而就沒有任何司法效力。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所謂宗教信仰自由,自然就包括了宗教信仰自身的存在、傳播、發展的自由,以及公民信宗教或不信宗教的自由。那麼,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自然就有用任何載體(包括書刊、傳單、小冊子、標語、條幅、通訊、光碟、影視等方式)傳播「真善忍」,弘揚做好人理念,救贖靈魂的自由。當法輪功學員遭到殘酷打壓,且在宣傳上有冤無處訴的困境下,他們省吃儉用,自費自制一些「真善忍」法輪功的修煉內容和法輪功學員遭受滅絕人性迫害的系列真相內容傳送給世人,這是維護老百姓的知情權呀,何罪之有?

    作為人民的檢察官、法官面對因濫用法律而發生的無辜命案是何感觸呢?那麼,對正在發生的非法批捕、起訴、庭審、判刑,上訴又將怎樣去作為呢?這是我們所關注的。

    2017年錦州法輪功學員有14人被枉判(人數創近8年歷史之最,太和區5、開發區4、凌海2、黑山縣2、凌河1),6人被劫持入獄。2017年11月末和12月份,錦州市法輪功女學員:潘文傑、陳再華被錦州太和區法院誣判5年,呂鳳霞被誣判2年,王建茹被誣判刑1年半(皆已上訴)。代平被錦州濱海新區法庭誣判5年、劉翠梅2年半、唐淑雲2年。徐秀雲被凌河區法院誣判4年。此外,法輪功學員劉傳華、佟耀亮等被非法庭審。下面我們僅就非法庭審的幾個片段,請法官、檢察官們來辨析一下。

    凌河區七旬徐秀雲兩被非法庭審、枉判,律師要求無罪釋放:2017年11月22日,錦州71歲的法輪功學員徐秀雲在凌河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律師在法庭上發出了正義的聲音,依法要求無罪釋放。辯護律師在庭上明確指出,徐秀雲為了強身健體修煉法輪功,沒有危害社會和國家。沒有證據證明她本人持有或使用的東西與邪教的關係,具體破壞了哪個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與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沒有任何關聯性。律師指出了本案在偵查、起訴、審判階段存在的嚴重違法之處(具體4處)。徐秀雲老人在最後陳述中說道,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是高德大法。我修煉法輪功是信仰問題,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我希望在座的所有人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個美好未來。(身處被迫害,還在在為他人著想啊!)2017年12月14日,凌河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徐秀雲。目的是給徐秀雲湊誣陷材料,羅織罪名。石律師為徐秀雲作了無罪辯護。10月27日,凌河區法院枉法判決徐秀雲四年。徐秀雲當庭提出上訴。

    太和區陳再華被庭審 執法記錄儀曝警察違法:2017年11月22日下午,錦州太和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陳再華被構陷案。過程中,在辯護律師石伏龍的堅持下,當場播放了執法記錄儀,把錦州市太和分局警察執法犯法的過程暴露無遺。律師說,警察執法過程違法,沒穿警服,沒出示搜查證,撬門壓鎖,破門而入,而且陳再華的兒子為甚麼還要銬起來?律師指出了本案程序嚴重違法之處:1、搜查程序違法,被搜查人和家屬不在場,見證人身份信息不明;2、扣押程序違法,與案件無關的物品進行了扣押,應當在三日內返還;3、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應當開庭前三日內將被告人的傳票送達,而本案並沒有進行送達。陳再華在最後陳述中說到,我的東西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是合理合法的,我沒有破壞任何一部法律的實施,請問公訴人我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而且我煉功後家庭和諧,鄰里和睦,修真善忍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這是肺腑實言啊!)

    北鎮市佟躍亮在中級法院遭非法庭審:2017年3月20日佟躍亮被錦州市網監國保警察與溝幫子派出所警察綁架。北鎮市法院於12月1日在錦州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佟躍亮。律師為佟躍亮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法輪功學員有信仰自由,擁有法輪功書籍合法,個人擁有打印機及製作真相資料不違法。公訴人及法官面對律師正義之詞無言以對,主審法官一直低著頭一言不發,公訴人到最後念材料都開始磕巴了,最後法官以庭後再議為由宣布庭審結束。(為何法官、檢察官如此尷尬呢?)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執法人員全然不顧《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法》等的相關規定,尤其庭審過程,視法律為兒戲,有法不依、執法犯法。這樣做的法官、檢察官是在給自己選擇甚麼呢?!

    四、天網恢恢、善惡有報、尤應警醒

    自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18年來,在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淫威和名利的誘惑下,一些法院、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不敢主張司法公正,昧著良心盜用法律的名義陷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成為江澤民集團踐踏中國法律的執行者,成為江澤民血債幫陷害修煉人的幫兇!正是這些法官、檢察官對法輪功學員的枉法誣判才直接導致大量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的監獄中被酷刑折磨,致殘、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

    人在做,天在看!這些所謂的法官、檢察官對佛法修煉人所犯下的罪惡、對善良民眾所犯下的罪惡,上天都記錄在案,而且將一一償還。據明慧資料顯示,自迫害法輪功以來,公檢法司、政法委、「六一零」人員遭惡報的實例已超過兩萬起。被抓捕判刑、落馬免職、或病死、或自殺或他殺、禍及家人等等遭厄運實錄形形色色。除周永康等幾百個江家幫迫害急先鋒被束手就擒遭惡報外,中共基層法院人員做了陪葬品的悲慘實例已多得驚人,遼寧法官、檢察官惡報居全國之首,據不完全統計,至少49例、死亡14人,殃及家人多例。

    2017年6月中旬,錦州市三個主要轄區的區法院院長黃萍、劉庚、金京釗,同時落馬:被撤銷職務、停止工作、審查。據內部通報,凌河區法院院長黃萍因行賄、古塔區法院院長劉庚因受賄與介紹賄賂、太和區法院院長金京釗(女)也因貪腐。表面是因貪腐,實則是迫害法輪功惡行的報應。錦州地區的多起冤案(見前文)多數是這三個法院誣判的,以太和區人數最多,其次是古塔區、凌河區,還有凌海法院。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任何人不能以「完成工作」為由,逃脫天理的懲罰!不管是上級指使的,還是你主動行惡,你幹多少還多少,幹多大還多大!你的上級無法替你承擔!都得自己買單。還有一些法院、檢察院人員被名利誘惑,明知違法犯罪,仍然昧著良心迫害善良,甚至喪盡天良的把七、八十高齡的善良老人投入監牢……。我們真為這些法官、檢察官擔心!因後果不堪設想。前車之鑑,尤應引以為戒。

    五、勸法官、檢察官守法律底線,作道義裁決

    今天,在法輪佛法與大法師父慈悲威德的感召下,在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講清真相救贖中,在上百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上千場的無罪辯護中,很多公檢法人員看清了時局的速變和江氏集團必然滅亡的下場,也知道了自己參與迫害法輪功是在跟江集團玩火自焚。因此他們開始棄暗投明。不再盲從錯誤命令,而是策略的抵制、拒絕、排斥上級的錯誤指令,他們利用當時特有的權力,站準善惡基點,果敢選擇了用公道保護法輪功學員:有的檢察院乾脆直接撤案放人;有的法院二審被判退回重審,有的法院堂堂正正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凸顯了作為人民檢察官、法官應有的威嚴,選擇光明已是人心所向!

    僅2017年以來就有近60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回家。除了「今年1至6月,在全國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公安局、檢察院、初審法院、中級法院,紛紛出現對法輪功學員拒絕批捕、宣判,或不起訴、退卷,或改判無罪的喜訊案例54名法輪功學員獲釋,另有97人被退卷)」外,連月來又有不少正義法官、檢察官和警察不再參與迫害,制止迫害的範例。遼寧地區更是頻頻出現。

    下面我們來看遼寧地區近年的十個選例:

    撫順市中級法院撤銷對蔡偉的原判:2017年3月14日,撫順市中級法院以(2017)遼04刑終62號文,對撫順市法輪功學員蔡偉上訴一案下達了《刑事裁決書》。裁決書中述: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審理撫順市望花區檢察院指控法輪功學員蔡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000元。宣判後,蔡偉不服,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行已審理終結。本院認為,認定蔡偉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事實不清。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裁定如下:撤銷撫順市望花區法院(2016)遼0404刑初62號刑事判決;返回撫順市望花區法院重審。此裁定為終審裁定。

    檢察院不批捕 瀋陽劉秀春獲釋回家:2017年10月19日上午,瀋陽市沈河區法輪功學員劉秀春得到皇姑區檢察院不批捕(無條件放人)的決定,劉秀春在10月19日晚上十點被平安接回家中。

    檢察院多次退卷公安重偵大連楊淑玉平安回家:楊淑玉,大連市法輪功學員,2016年3月8日,因寫《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轄區錦繡派出所抄家並綁架。其案子被沙河口檢察院多次退卷,公安重偵後,歷時1年多,2017年3月30日,楊淑玉平安回家。

    朝陽建平縣王化學收到法院、檢察院撤訴文件:朝陽建平縣法輪功學員王化學2016年7月5日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後遭建平縣檢察院非法起訴。建平縣法院2016年11月17日一審開庭後未宣判。2017年4月7日王化學辦理「取保候審」回家。2017年8月份,建平縣法院下達刑事裁定書原件(編號2016遼1322刑初292號),准許建平縣檢察院撤訴裁定。王化學取得刑事裁定書原件。建平縣檢察院於2017年8月28日下達建檢公訴刑不訴(2017)2號文件。其內容為:關於王化學起訴江澤民,2014年講真相發資料被舉報,2016年7月5日在家中拿走師父法像及福字等物品,經本院審察並補充偵察對建平縣公安局認定犯罪事實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王化學10月中旬收到副本原件。

    檢察院撤案 丹東兩法輪功學員獲釋:法輪功學員任平、紀麗君,2016年10月1日,給丹東市金山派出所警察劉景玉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後經丹東元寶分局批准交到元寶區檢察院,區檢察院11月8日以證據不足,辦理取保。家人交5千元保釋金,紀麗君得以回家。2月4日,檢察院又對任平以證據不足,免於刑事處罰,撤銷案件。元寶分局對任平以刑事處罰改為行政處罰,任平在被非法關押4個月零3天後,被無條件釋放。同時,金山派出所也通知紀麗君到派出所辦理領取當時交的5千元保釋金,對紀麗君取消保釋,改為行政處罰10天。

    法院撤訴 檢察院退卷 大連周傑獲釋回家:法輪功學員周傑2016年6月28日被沙河口區公安分局綁架,在大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9個月。2017年3月初,周傑接到沙河口區法院下達的撤銷起訴裁定書,案卷由沙河區法院退到沙河口區檢察院,檢察院又退捲到沙河口區公安分局,後周傑以取保候審形式獲釋,3月29日晚平安回家。

    法院退案,檢察院不起訴,鐵嶺縣兩法輪功學員回家:2016年11月2日,鐵嶺縣催鎮堡鎮法輪功學員李士棉、林永豔去白旗鎮向村民送發免費新年台曆,遭綁架,被鐵嶺縣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鐵嶺縣檢察院非法批捕,並向鐵嶺縣法院提起「公訴」。庭審中,山東律師孫典軍、天津律師馬衛都為林永豔、李士棉做了無罪辯護。鐵嶺縣法院經研究,依法將本案退回鐵嶺縣檢察院,檢察院也做出不起訴決定,林永豔、李士棉獲釋回家。

    葫蘆島綏中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釋放劉巍:綏中職專教師法輪功學員劉巍被綏中縣國保大隊綁架後,把構陷材料送到了檢察院。2016年11月16日,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無條件釋放了劉巍。國保歸還了搶走的電腦。

    遼寧昌圖縣檢察院聽真相,不予批捕法輪功學員劉亞民、孫洪兵:2016年6月28日劉亞民、孫洪兵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昌圖縣看守所。8月2日,構陷劉、孫二人的材料被遞交到昌圖縣檢察院,後檢察院相關人士明白了真相,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當天下午,把不予批捕決定送到公安局。8月3日,劉亞民、孫洪兵結束37天冤獄,回到家中。

    法院同意檢察院撤訴,丹東法輪功學員回家:2016年8月28日,法輪功學員王玉、楊愛平用手機發真相短信被丹東國保支隊杜國軍綁架,當晚被非法抄家,劫持到丹東金固看守所。2017年1月19日,丹東振興檢察院將王玉、楊愛萍非法起訴至丹東振興法院。王玉、楊愛平家屬依法控告、訴辯。丹東振興法院2017年12月13日裁定:准許丹東振興檢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撤回對王玉及楊愛萍的起訴決定。歷經1年3個多月,王玉、楊愛萍獲釋回家。

    而且這樣的事情還在全國各地不斷的湧現,這是我們法輪功學員最欣慰的,我們為這些覺醒的生命而高興,為那些維護法律的尊嚴,制止邪惡的犯罪的勇敢正義法官、檢察官而高興。雖然中共江澤民集團的餘毒還在,但中華大地不是江氏邪惡集團無休止逞兇的樂園!人算不如天算。黑暗終將過去,法輪功真相大白於天下的曙光已現眼前!但願錦州的法官、檢察官們能夠堅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清醒智慧的作出正確的抉擇:為實事負責,為法律負責,為當事人負責。智慧、理性的為你和家人能夠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負責!

    某主管刑事審判的法院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審拖著。」某市有遠見的領導說:「我對迫害法輪功的上級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某地一公安局長讓安排他迫害法輪功的上級出示『紅頭文件』,結果心虛的上級不敢出。某地一法官不願枉判法輪功學員,叫逼迫他的上級和「610」人員簽字,說「只要有人先簽字,他再判。結果沒有一個人敢簽字的。」某地一個「610」主任說:「我對法輪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又不幹壞事,總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參與迫害做壞事,平反那一天,我脫不了幹繫,自己犯罪不說,還連累我全家老少。」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江澤民貪腐治國、迫害法輪功無法無天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在當今有案必立,不立違法的嚴管下,迫害法輪功案件的一系列違法環節,都能被控告起訴。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你自己,上有命令,你可得明辨是非,智慧對策,盲行與短見實不可取,對於參與迫害者,不管你是主動或被動,所及後果,務請三思!現政府早已明顯與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政策進行切割,江澤民集團覆滅的命運已定,這是天意。迫害結束前的這段時間,恰是給參與迫害者明白真相,自我救贖的機會,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也是如此。但能否抓住機會,也就成了其生命能否得救的攸關大事。法官、檢察官們,務望你們珍惜啊!切莫到迫害結束,真相大顯時,才追悔莫及。

    生命是可貴的,我們真誠希望錦州地區的法官(尤其是錦州中法的法官─你們的責任更重啊!)、檢察官及還在參與迫害的各級人員,看清當前中國的時局大勢和人心所向,珍惜自己的生命,退出惡黨一切組織,停止一切迫害,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未來!為錦州這歷史名城、為遼西這片沃土,為華夏久遠的文明,為人類的真理、正義、展現法律的尊嚴、神威。願這場為禍人間的災難早日結束!願正義的陽光早日回歸中華神州大地!

    錦州法輪功學員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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