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邪黨「十九大」前,我縣610向D縣610施壓,要求務必把這位同修判刑,弄進監獄。D縣檢察院給Z同修發來了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另兩個同修和Z同修到省城找到一個多次幫同修無罪辯護的律師。
當時正值邪黨「十九大」前,氣氛很緊張,再加上迫害正義律師的「709」案發生不久,律師不但不敢接案子,反而說同修已經承認了,辯護意義不大,判刑是不可避免的了,還勸同修妥協。我們說大法弟子決不能妥協。他說他無能為力,叫我們去找其他律師。
我們悟到不能一味依賴律師,我們自己要唱主角。律師費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那也是大法資源。而且明慧網刊登的用法律反迫害方面的資料和交流文章也很多,只要我們用心,一樣能充份利用好法律進行反迫害。當然這只是我們地區的情況,其它地區的同修該請律師還是要請。
Z同修的妻子在警察綁架Z同修時,被警察用槍頂住腦袋,逼迫她說出Z同修在哪兒。她被警察嚇壞了,對警察產生了強烈的畏懼心理。警察和610還欺騙恐嚇她,叫她把Z同修看好,不許和其他同修接觸,否則後果很嚴重。因此她和兒子強烈反對其他同修和Z同修接觸,妻子大罵我和其他同修。他兒子說不要同修管,還揚言對同修動刀子,要打要殺的。他妻子到我家大吵大鬧,他兒子多次在我家門外徘徊,恐嚇我。同修都感到無能為力,Z同修也認為沒有希望了。他以前曾在勞教所受過殘酷迫害,出來後又出現了嚴重病業,想到又要到監獄受迫害,難過的哭了。
我沒有放棄。儘管Z同修在被非法審訊時,說資料是在我這兒拿的,我也絲毫沒有放在心上,我只看同修好的一面。我意識到這是舊勢力利用Z同修修煉中的漏下狠手,企圖置Z同修於死地。如果舊勢力得逞,不但會在同修中造成一定波動,還會給救度眾生帶來消極影響,當時儘管Z同修還沒有被非法判刑,在左鄰右舍中已經在風傳Z同修又被判了幾年刑。不管同修有沒有漏,這不能成為舊勢力毀掉同修和世人的藉口,我們要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任何不利於眾生得救的都不承認。
我把Z同修找來,說:「你自己要有正念,否則誰也幫不了。這既是對你的考驗,也是對我信師信法的一個檢驗。如果我信師信法達到標準了,就一定能幫成。我不只是在幫你,也是在助師正法。」第二天,我就打電話把市公安局H副局長叫來。這個副局長同時兼任市政法委副書記和610負責人。他曾經聽我講真相,停止參與迫害,並三退後,他久治不癒的不育症好了,生了個兒子,還升為常務副局長。局長因為迫害大法遭報被查處後,他以常務副局長身份代理局長職務。
H局長說:「以前已經幫過你們幾次了。現在正是十九大敏感時期,中央政法委專門傳達過,不好辦啊。再說我年底就要退休了,我也想平安著陸。」我說:「你不要在關鍵時刻,就忘了師父,忘了大法啊。你想想你兒子是怎麼來的,這不是大法和師父送給你的嗎?大法給了我們福報,我們也要想到回報大法啊。」
我又問:「聽說中央發了一個內部文件,承認對法輪功的十七年(註﹕當年)鎮壓是不公的對待,還要求傳達到涉及法輪功學員的街道社區居委會,是不是有這個文件?有,你就幫。」H局長說:「是有這個文件。我願意幫,只怕起不到效果。」我說:「不管有沒有效果,你只要去做,就會有效果。」他又問怎麼幫,我建議他以檢查工作的名義去D縣。臨走時,我給了他從一本明慧網下載的法律反迫害小冊子。
幾天後,H局長以檢查工作的名義到D縣把公檢法的頭頭找來開會。法院院長主動的在會上就把這個案子彙報了。H局長說:「先不論這個人有沒有問題,你們在辦案中採用了刑訊逼供的手段,那這些證據就是無效的。同時國家現在對法輪功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比如《新聞出版署50號令》已經對法輪功的書籍出版解禁了,那我們就按新的政策辦。」會後,法院退卷給檢察院,檢察院退給公安局,公安局退給派出所。610志在必得的迫害圖謀就這樣被解體了。
事後,縣610和政府的人來找我,氣急敗壞的說:「我們以前想整哪個從來沒有失算過,沒想到這次被你攪黃了。你以前幹了那麼多事,我們都沒找過你麻煩,你能不能不管其他法輪功的事?」我說:「你們也知道,我們大法弟子是整體。他的事就是我的事,你迫害其他同修就是迫害我,我不可能不管。我如果只顧自己,那修大法不是白修了嗎?師父教我們要無私無我先他後我。」
年底,D縣又出現了真相標語,他們以為又是Z同修幹的,同時H局長也退休了,我縣610以為機會來了,決定所謂的老賬新賬一起算,把Z同修判刑弄進監獄去。沒多久D縣法院就給Z同修發來了傳票。我們意識到應該給D縣講真相,不光要營救同修,還要救世人,於是給D縣公檢法和縣長縣委書記郵寄了真相信。H局長也給D縣打了電話,告訴他們不要迫害大法弟子。
Z同修認識到修煉的嚴肅,逐漸的也有了正念。開庭時,我給他發正念中,天目看到他在庭上也能證實法了。法官雖然明白了真相,不願參與迫害,但迫於我縣610的壓力,判了個緩刑,判二緩三。法官在庭上對同修Z說:「我不是因為法輪功判你的刑,是因為你亂貼亂畫才判的。」我縣610見沒有達到把Z同修弄進監獄的目地,很不甘心,誣陷D縣法院徇私枉法,拒不接受判決結果。D縣法院也被我縣610的流氓無賴嘴臉氣壞了,乾脆以Z同修有高血壓為由,改判成暫予監外執行一年半。這個判決大大好於原來的判決結果。判二緩三是從判決之日算,有三年緩刑考核期,隨時可以收監。暫予監外執行是從前年被拘留之日起算,判決下達後一個月就到期了。
也不知是610攛掇使壞,還是甚麼原因,Z同修曾經張貼資料的那個社區居委會書記又跳出來說,如果Z同修又來張貼,會影響他們評先進,要求法院從新判刑,把Z同修弄進監獄才安心,還誣賴法院是得了好處才這樣判。法院也不甘示弱,說乾脆把Z同修的體檢報告提交給上級裁決。師父說:「哪兒出現問題,哪兒就需要講清真相。」[1]我們也意識到講真相不能遺漏,又給那個居委會和其所在的鎮政府寄了真相信。結果還是維持原判。
沒想到,惡人不甘心到如此程度。這邊消停了,那邊司法局又蹦出來了。司法局以給同修醫治高血壓看病為幌子,想把Z同修弄到司法系統所屬的監獄醫院去,變著法的想把Z同修弄進去。我給H局長說了。H局長找到司法系統的朋友叫司法局別摻和,這不是你們的工作範圍。司法局也不再參與了。這事終於塵埃落定。
師父說:「所以對於這些邪惡來講,對於它們的安排來講,你們只要正念足就能否定它、排斥它,使它不起作用。」[2]
回想起這次營救Z同修,真的是感慨萬千。前後和舊勢力一共經歷了六次拉鋸戰。在師父的加持下,在同修的協調配合下,在明真相世人的幫助下,我們終於戰勝了邪惡,否定了舊勢力的安排,我們這次唱了主角。感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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