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事是二零零七年九月,由於在家平房印《九評》,被鄰居告發,我本人還不知道,晚上五點多,被叫到去公安局。他們擺出唬人的陣勢。一個警察幾次問話,我不出聲,只是表面上看著他微笑,心裏卻發正念,他幾次想踢我,打我,我心裏想:你不能踢我,你踢我你腿疼;你不能打我,你打我你手疼。結果他每次抬手又放下。他嘴裏還不停的污衊大法,我就心裏不停的發正念。他就問,你怎麼一句話都不說?我笑著說,雖然我年齡大,您是警官,請您先講,他說我說完了,你說吧。我說,好,那我先跟你開個玩笑吧:你是法盲。他聽後哈哈大笑,我是法盲?我可是碩士研究生,我說剛才不是說了嗎,是跟你開個玩笑,一看他沒發火。
我接著說,中國甚麼法律最大?他說:沒甚麼最大最小。我說:看我說你法盲對了吧,我告訴你憲法最大,你說,我們是×教,憲法上說信仰自由,憲法都沒說我們是×教,你違法了。
他先是一愣,然後他說,憲法上沒說,可是江××說你們是×教。我說,他已經下台了,再說他也沒權定憲法呀,他也不能超越憲法之上,所以我說你是法盲。我接著說,剛才你說第二條說我師父在外國享受,有豪車有豪房,那我問你,農村人看城市人住的都是豪房,那你我住在市裏,都住豪房,美國的國情就是那樣,我師父是度全世界的人,不可能住中國大陸,美國人民全都開車,我師父也不能一人在美國高速公路上騎自行車吧,那不符合美國國情。第三,你說我們反黨,反黨這個詞沒有貶義啊,共產黨不是講批評與自我批評嗎,批評就是反面意見……
他問我,老太太你是甚麼文化?我說初中,文革前的初中。他說了不起,把我給說服了,我給你解開手銬,你不會跑了吧?我說,我們修的是真、善、忍,做好人,你好意給我解開我怎麼能跑了,讓你下崗呢,你們家人還靠你工作吃飯呢。
就這樣,我們聊到半夜,第二天把我放了。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他們到我家勒索了三千元錢。
第二件事是因為訴江魔頭,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警察突然闖進我家讓我看一封信是不是我本人寫的,真名實姓,住址,電話,我一看堂堂正正的說是我寫的,然後我說:我可讓江××把我害苦了,老伴因害怕你們上門恐嚇,跟我離了婚,害的我家不能過正常生活,怎麼你們今天來是給我們平反嗎?他們說對不起,今天請你到公安局去一趟,我說我不去。
他們共四個人,上來兩個架著我就向外走,我說不麻煩你們攙扶了,我自己走。到了公安局問我任何事,我都坦然面對,給他們講自焚真相,講我快七十歲了,學了大法才這麼健康,講大法的美好。一個警察指著我大聲吼叫,我不動心,我說小伙子,別激動,你們牆上標語是和諧執法呀。這時隊長說,對,應該和諧執法。
在公安局的一整天我都是在給他們講真相,直到下午五點他們把我送進看守所,在路上我一直講真相,由於他們一邊開車一邊打電話,差點撞車,我祥和的說,請你注意安全,開車打電話很危險,你家老少可等你平安回家呢。他沒說甚麼,可到了看守所,他跟看守所長說,請你們好好照顧這位阿姨,我們送人家到這來,人家不但不恨我,還讓我注意安全。
到了看守所,接待我的那位所長說:我知道你們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在看守所待了十五天,天天給獄警和被關押人員講真相,勸三退。
以上是我的兩次反迫害經歷,如有不妥之處,請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