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敏,年近六十歲,銀行退休職工。她因為遵循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教導,身心受益,明白了中共栽贓陷害法輪功的謊言。
十二月四日上午,在集市上,陳淑敏善心地向老鄉們講清法輪大法好和遭中共迫害的真相,這時,便衣扛著攝像機出現在她面前,運河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李毅帶人將她綁架。現在陳淑敏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
當日大約十一點左右,國保警察李毅拿著從陳淑敏身上搶去的鑰匙,帶著五、六個警察到陳淑敏家非法抄家,包括地下室,洗劫了大量個人物品。
十二月十五日,家屬聘請了律師去看守所會見陳淑敏,才知道案件已到檢察院。
從陳淑敏被綁架至今,短短的十一天,運河國保主要負責此案的曹某和李毅頻頻去看守所非法提審陳淑敏,就是為迫害她,在加緊偽造、羅織罪名。
在看守所,陳淑敏認為自己沒有違法、沒有犯罪,是為百姓做好事,她不穿號服,遭看守所的獄警指使犯人暴打,但她依然信守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贏得了大家的尊重。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陳淑敏女士多次遭到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的綁架和非法關押。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滄州市運河分局警察,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將陳淑敏綁架,非法抄家,關押進滄州市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八月,陳淑敏等在農村面對面講清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被人惡意舉報,後警察非法搜家,抓進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陳淑敏在代園村講真相時,被人惡告,遭滄州巡警綁架到滄州市運河區公安分局。運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大隊長高某等人對陳淑敏非法搜身,並勒索罰款五千元後,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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