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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法輪功學員李煥娥再次被綁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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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2018年12月6日上午大約十點左右,青島市李滄區虎山路派出所三名警察敲法輪功學員李煥娥家的門,李煥娥問他們幹甚麼,他們騙說是辦事處的,以找她談個話為藉口讓她開門。李煥娥說今天身體不方便,過幾天再說。隨後他們威脅要強行開鎖,李煥娥無奈給他們開了門。

三名警察進門就強行讓李煥娥去派出所,李煥娥說:「你們三個男士,我一個女人,你們迴避一下,我上個洗手間。」當時李煥娥在家只穿了秋衣秋褲,他們都不讓,李煥娥隨便穿了一身外衣就被他們三個人強行拖進警車,李煥娥不上警車,他們就把她的兩手扭到身後,掐住她的脖子,硬拖進警車,拉到了虎山路派出所。

到了虎山路派出所,他們非法搜遍李煥娥的全身,給她雙手戴上手銬,銬在審訊室的鐵椅子上。李煥娥問他們為甚麼把她抓來,他們還是以上次2018年9月20日下午她給兩個小學生講真相為由,說她觸犯了國家法律41條,危害社會,讓她簽字。李煥娥拒絕簽,一直被銬到晚上六七點鐘,她對看管她的警察說:趕快放人,我沒犯罪,我在這已經一天了,身體承受不住了,要是出現生命危險你們要負責的。他才把辦案警察孫豐波叫來,然後給她打開手銬,說半小時內送她回家。結果一出去一看是警車,李煥娥不上,他們幾個警察硬把她抬上車,然後送往普東監獄,說要拘留十天。

到了普東監獄,幾個警察強行拖著李煥娥抽血化驗,因為從上午十點以後滴水未進,血管微弱,左手右手都抽不出來,他們幾個人按住李煥娥的胳膊,從她的胳膊上抽,然後又把她拖進胸透室做檢查。那時李煥娥已無力站起,就躺在了胸透室地上,棉襖早已被他們拽掉,她只穿了一件秋衣,在地上躺了很久。由於飢寒交迫,她的手腳已經抖得厲害。

就這樣,兩個警察硬把她拽起來駕著做胸透,見她不配合,又把她拽到心電圖室,三四個人強按住李煥娥,致使她胳膊上有三處青傷,結果檢查不合格,監獄拒收。下著大雪又把她拉回派出所,到派出所已經接近深夜12點了,怕她生命出現危險他們擔責任,第二天九點左右才讓李煥娥家人把她接回。

李煥娥在青島市李滄區文昌路小學物業工作。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下午給兩個小學生講真相,結果這兩個小學生回家告訴了父母,她們的父母找到校區居委會。九月二十一日上午,李煥娥被虎山路派出所三個警察綁架。在派出所,警察孫豐波把她銬在一個座椅上,將她的上身纏滿膠帶,捆綁到下午兩點半左右,第二天傍晚時才放回家。警察還威脅她丈夫,說隨時可以搜查她家,隨時可以抓她,還威脅她的丈夫和女兒,要查他們的工作單位。


虎山路派出所固定電話:0532-66576852
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
地址:青島市棗園路26號
電話:053283012133 0532876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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