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奉春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在家幹活時被黃島區泊裏鎮派出所綁架,甚麼原因不知道。警察抄走了兩台打印機、一台筆記本電腦、全部大法書、還有一包真相資料等個人物品。
三月二十一號下午警察又把他妻子也帶走了,警察問他妻子是否也煉法輪功,打印機是誰給的,和誰聯繫。他妻子沒有配合他們,只是講真相。當天晚上就回家了。
到底為甚麼綁架劉奉春警察也沒告訴。再後來人在哪裏都不知道,家人甚麼消息也得不到。
劉奉春被綁架後,沒有任何消息。後來聘請了律師,直到七月十八日通過律師家人才得知他一直被關在膠南看守所,是因為在泊裏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人惡意舉報,經過監控非法抓捕。劉奉春已於四月二十日被非法批捕,案子已經轉到黃島區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底黃島區法院通知九月六號開庭。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上午劉奉春的家屬和律師八點多就到了法庭門口,十點前進入法庭,下午一點半結束。實際開庭時間是十二點三十分到一點三十分結束。
開庭過程中同修劉奉春為自己做了無罪申訴,律師為同修做了無罪辯護,有理有據。最後法官和公訴人都無異議表現。當庭未宣判。
法官叫曹旭晶,女、四十多歲,電話:1856390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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