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對後媽的怨
母親去世後,父親又給我們找了後媽,由於母親在自己心裏的位置,再加上那時沒修大法,自私,影響我和後媽的關係,我和她有點小摩擦。
修大法後不久,一天早晨,我剛準備上班,大姑突然來電話說:「你對後媽要像親媽一樣好。」說完就掛了。聽完電話,我愣了一會兒,平時從來不打電話的大姑怎麼打電話了?馬上我就悟到這也許就是師父用大姑的嘴點化我,我知道這方面我需要同化大法了,要達到大法真、善、忍對我的要求標準了,不能像以前那樣了。
當我想到我應當放下對我親媽的情,放下對後媽的怨恨,放下對爸爸的情的獨佔,放下對爸爸錢財的慾望,放下對爸爸媽媽那個家的留戀時,我哭了,我哭的很傷心。我知道那不是我在哭,是「情」在哭,假我在哭。
哭完了,我就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對後媽好,給他們買吃的、用的,有時我自己都不捨得買的東西買給他們,做一個女兒應當做的,關心她,和她聊天,給她講大法的美好、真相,她也得救了,在別人面前誇我好。我想這都是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得來的。
去掉對弟弟的情的執著
母親去世時,弟弟還沒結婚。我很牽掛他,後來他結婚了,我明裏暗裏幫助他們,他一缺錢就在我這借,我家裏沒錢,我出去借了給他們,我一直到現在還在幫他。
可有一次,我買房急需十萬元錢,向弟弟借三個月錢,他借給我了,可一個月過去就來要,說要開店用。要的時候,一點商量的餘地也沒有。假如換成是我,我寧願晚兩個月開店。當時心裏很不是滋味,不平衡,想著:這麼多年,我幫助他們那麼多,我就讓他幫助我一次都不如我願,心生怨恨。以後他們又向我借錢,表面我也借,心裏不情願。
隨著心性的提高,我認識到了這是我對情的執著在作怪。師父說:「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何況你的親人。對誰也一樣,對父母、對兒女都好,處處考慮別人,這個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情是常人中的東西,常人就是為情而活著。」[1]
我這是求回報的心在作怪,修去它,當我慢慢的修去對弟弟的情的執著時,對他們沒了怨氣,他們需要我的時候,我就幫他,我也不再為他們牽腸掛肚了,因為我有我的事和責任。弟媳常說我像她親姐姐一樣,弟弟也常誇我幫了他們大忙。
去掉對丈夫的情的執著
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多回來後,發現丈夫和一個女人的手機、QQ來往挺頻繁,我問他,他說是經常在一起喝酒吃飯的朋友,我一聽說是賣衣服的、外地的、喝酒的朋友,我不高興了。我就跟丈夫說,咱們有正式工作的人,少跟他們交往。丈夫表面說好,仍繼續交往。
有時丈夫去喝酒,很晚回來。不回來吃飯,也不告訴我,我飯做好了乾等他,有時跟他交流也不聽,導致爭吵,我很苦惱,心裏老想我不在家,丈夫變壞了,不想放棄他,想挽救他。
找同修交流,同修說,把別人當面鏡子,就修自己,找自己。對丈夫的情、怨恨心、爭鬥心、控制欲、依賴心、利益心、色慾心,對那女的瞧不起心、妒嫉心、爭鬥心全暴露出來。
我開始由改變別人到改變自己,為丈夫著想,我不在家,他也挺苦的,一個人面對社會、單位、家庭的壓力,六一零還經常到單位騷擾他,多不容易,我不再責備他,就修自己,不依賴他,不盼著他陪我吃飯,不逼他晚上早回來,他的工資卡他自己管著,不控制。他和誰來往,我不管,對他好,關心他。
一點點的去自己的執著心,師父也一點點的給我拿掉不好的物質,同時也多和同修交流,上明慧網,找關於這方面的交流文章,多學法,參加學法組學法,心思用在做三件事上,背法。大法淨化著我的心靈,慢慢的心變的平和了,對他們倆的事淡了,同時我有想救那女的願望。
在師父的安排下,一天,丈夫不在家,那女的敲了門,自報姓名,我熱情接待了她,給她講了大法真相,做了三退。她說,她和我丈夫只是朋友,看我被勞教,我丈夫很苦,他們經常打電話,互相安慰一下,以後為了家庭,少聯繫。
送走了她,我向師父合十。這都是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向內找修自己的過程,正如師父說的「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走過去,才知道師父為了弟子的提高用心良苦,修煉路上處處感到師父的保護。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