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誣告人
離我住家不遠,有個拾荒的大姐,一天到晚忙忙碌碌,日子過的挺艱難的,我總想找機會給她講真相,後來我們就漸漸熟悉了。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我又在街道上看見她,便主動與她聊起天來,給她講了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誰知她中毒太深,根本就不相信我說的,就向居委會的人舉報了我。
過了兩天,居委會的兩個正、副書記、主任一行三人一同來我家,問我是否在煉法輪功?我才知道自己被那位大姐誣告了,當時正是邪黨迫害法輪功最猖獗的時候,我很坦然,就給這三人講法輪功的美好以及自己身心如何受益。一書記聽後說:「身體好就好。」不一會兒,這三人就離開了。
事後,我也不記恨她,因為她也是受矇蔽的,已經夠可憐的了。我像甚麼事都沒發生一樣,見著她還像往常一樣笑著打招呼。
善待從前鄰居
我從前在農村老家房屋的四周栽了很多直竹,每年都要砍上幾千斤賣個好價錢。二零零七年,一個生意人看中了我的這片竹子,到我家來定貨,並談妥了價格。過了幾個月,我在家裏還在美滋滋的想:這些直竹應該可以砍了吧,又可為我家增添一點收入了。於是,找了一個時間回了鄉下。可到了家一看,我頓時傻眼了:房子周圍的直竹被人砍了個精光,而且連竹筍都砍沒了,地上光禿禿的。
我一看就知道是鄰居幹的,我也不生氣,笑著自言自語道:趕快通知買竹子的人別來了。我是修煉「真、善、忍」的,不能與他人計較。師父給我們講了失與得的關係:「我們煉功人怎樣對待失與得?這和常人不一樣,常人想得到的就是個人的利益,怎樣過的好,過的舒服。我們煉功人卻不是這樣,正好相反,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1]
我要用高標準要求自己,就當作是自己欠他的吧?想到這裏,心裏越發平靜。如果沒修大法,我是絕對不會這樣對待這件事的。
無獨有偶。我不但在房前屋後栽了很多竹子,而且還栽了二十多棵椿芽樹,到二零一二年,已經長的有碗口粗了。鄰居家大娘餵了頭大水牛,沒有拴牛樁,就把水牛拴在我家的椿芽樹上,水牛經常用角去蹭樹幹,久而久之,椿芽樹就死了,可大娘又接著拴第二根,還把弄死的椿芽樹砍回家當柴火燒。我知道後,也沒找大娘說理,也不吵鬧。誰料她還來兇我。我也不給大娘解釋,想她是在幫助我提高的,我不但不能怨恨她,心裏還應該謝謝她呢!
善待大伯哥
二零零八年,大伯哥任本隊隊長。當時上面規定重新按人頭規劃土地,我丈夫與兒子的戶口已遷出,就只剩我一人的戶口還在本地。分土地時,大伯哥把好田肥土都分給了其他人,唯獨把一塊一面臨岩一面臨塘、一面是鄰居土地的田分給了我。如果種水稻,其他人家用水,堰塘的水必須要經過我家這塊田;要想從外面把水引到田裏,人家也不會同意經過,根本無法種水稻。
很顯然,如果這塊土地分給誰家誰都會拒絕。很明顯,大伯哥是在有意欺負我,隊裏很多人都在背後替我打抱不平。我想自己是修煉人,吃點虧算不了甚麼,他當隊長也很不容易,別難為他。師父教我們要與人為善,何況他還是我的親人呢。我不但沒找大伯哥生事,對他一家人更好,還把大伯哥一家請到我家吃飯,引導他看寶書《轉法輪》,一家人都很高興,其樂融融。
謝謝師父對弟子的慈悲救度!以後弟子要更加勇猛精進,修好自己,不斷同化大法,救度更多的人,洪揚法輪佛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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