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法理 輕鬆去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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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修煉大法十年來,有些執著心總是去的反反復復,而且有時表現極其強烈,我知道這是因為大法在常人中修煉這種特殊形式決定的,所以時常放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沒有真正從法理上悟透,只是憑著常人的理強製約束自己,所以修的很苦。比如在去怨恨心、妒嫉心方面修的很累、很苦。

最近與同修交流中,我深挖自己執著心背後的根本因素,從法理上一下想明白了,真的有一種破繭而出的感覺,寫出來和同修交流。

比如我對婆家人在對待兩個兒子、兒媳方面的天壤之別而產生的妒嫉心、怨恨心,雖然通過多年的修煉,已經去掉了很多,表現上我們對公婆、小叔子一家很好,相處很融洽,處處讓著他們,不管在經濟和其它方面我們都付出的多一些,表現很大度。但我內心知道自己還沒有完全放下,有時心裏不平衡。因丈夫從小被寄養在親戚家,不在父母身邊長大,上學時才接回家中。所以公婆一直都很偏向小叔子。弟兄倆各自成家後,他們就偏向小叔子一家人。在外人看來公婆對待我們很不公平。

師父講:「過去搞絕對平均主義,說那個人哪,生出來都是一樣的,後天改造了人。我說那說的太絕對了,甚麼東西太絕對了就不對了。」[1]「我們在高層次上看,在另外空間存在的人的一生在那裏擺著呢,能一樣嗎?都想平均,他那人生裏沒有,怎麼平均?不一樣的。」[1] 「人在迷中容易做壞事,在佛教中叫作業力輪報。所以往往有些人他自己有了甚麼魔難,有了不好的事情的時候,都是在業力輪報中還他的業。」[1]

我忽然明白:公婆對我們的不公平,使我產生怨恨和妒嫉心,反反復復修不掉的根本原因,是我一直用常人的「公平」的理去衡量遇到的矛盾,沒從法理上悟。我一直是用常人中的「公平」去要求公婆對待我們,而沒從法理中「業力的轉化上」去認識問題。

悟到這些後,再遇到類似的「不公平」待遇時,我及時排斥常人中「公平」的觀念後,很輕鬆就過關了。而且對小叔子一家人發自內心的好,處處為他們著想。心裏真的很坦然的就放下了,也深切體會到了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那種美好狀態。

其實很多的執著心,都是因為我們沒從法理上認識問題,而被後天形成的人中的固有觀念所左右,沒有去掉人的觀念、人的理,怎麼能脫掉人的這層殼呢?

比如我每天在做三件事時,總感覺時間不夠,事情多,壓力大,有時很焦慮,緊鎖眉頭。但又想因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承擔的歷史責任重,有時出現這種狀態也是正常的。最近一段時間學法後我悟到:真正學好法,修好自己時是不應該出現這種狀態的。平和、慈悲才是修煉人的最好狀態。比如我感覺時間緊,事情多,壓力大,很容易產生著急情緒,一著急就走了人的理,表現出常人的狀態了,就容易守不住心性,講真相常常被拒絕、辱罵,情緒低落,影響做三件事的效果。

其實著急的背後隱藏著有求之心,想讓自己做好,想多學法、煉功,想多救人,想……一「想」做甚麼,已經是有求了。不管時間有多緊,事情有多少,我們只要去做就行了,其它不要多想,站在法理上修自己,不抱任何有求之心,師父會給我們安排好一切。就像師父舉例說的,只要你去好好學習,你就能考上大學,不要老想著要考上大學這件事。

只要我們好好學法,用心學法,事事對照法理去要求自己,用法理解決所遇到的各種矛盾,而非常人的理,就能去掉人的這層殼,從人中走出來。

個人層次所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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