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綜治辦人員又來我家,要帶我去鄉里,我沒有跟他們去。後來,我就躲到了鄰村同修的家裏。
同修建議讓我控告綜治辦的不法行為,以此為契機,向本縣公檢法司講真相,救度這部份生命,並聯繫北京律師,律師卻遲遲未到。
隨著時間的推遲,同修之間分歧很大,而我的恐懼心、抱怨心也隨之增大。覺著未被綁架就控告還沒有先例,抱怨同修的不理解,不考慮我的壓力。後來同修說:你這種狀態,做甚麼也做不成。於是我去市裏兒子那住,通過學法慢慢平靜下來,和兒子交流後,認為作為大法弟子,必須堂堂正正,遇到困難不能躲不能繞,要面對,要堂堂正正的回家。
六月三日,我回到了村裏,並到集市上趕集,警察在集市上將我綁架。被綁架後我內心從未有過的平靜和安穩。兒子當時鼓勵我說:又給了你一次做好的機會,正念強點,是否要控告?我說:要,去和大家商量。當天下午,我就被送進保定看守所。既來之則安之,師父講過「將計就計」[1],我既然是來了,就要救這裏的生命。
看到監室裏的這些人,我想到師父說的:「世上的人都是我的親人。」[1]所以我對大家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咱們在這裏相見是緣份,咱們哪生哪世曾是一家人。
開始,對大法心存誤解的人對我推推搡搡,冷嘲熱諷,我就一笑了之。剛進監室的人要打掃很長一段時間的衛生,晚上還要站兩個小時的班,我就發一小時的正念,煉一小時的功。
有人問我:你每天都擦床、刷廁所,汗水濕透衣服,還總是樂呵呵的,你難道不覺得委屈嗎?我笑著說:我們大家是一家人,能為家人做點事,我樂意。
每次新進來的人,都先和我挨著,我抓緊時間給她們講大法真相、勸三退,講善惡有報的理。當她們幹活抱怨時,我總是對她們說變被動為主動,笑著面對,吃苦能消業,用我的善去撫慰她們傷痛的心,慢慢的大家都開始拿我當知己。值班員對我說:你看她們真的都好嗎?我回答:我看每一個生命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因為每一個人都有錯,我願用我的真心啟迪她們的善念。
看守所是名副其實的人間地獄,與世隔絕。這裏的人整天以淚洗面,想家人、想孩子,不知道甚麼時候出去,不知道要判多少年,這種心靈的煎熬無以言表。於是,我成了大家的心理醫生,師父給弟子智慧。我給她們講為甚麼當人,為甚麼會來到這裏,我們為甚麼相見,這都來自一個「緣」字。這裏有期滿回家的要開歡送會,值班員總會讓我說兩句,這也是我向全監室講真相的時候,將真、善、忍的理念貫穿整段話。
漸漸的,有根基好的人開始得法,跟著我煉功。一個二十二歲的小姑娘,很漂亮,就是不愛說,不愛笑。我以前給她講過,她當時不在意,總想再給她說說。這個念頭剛出來,值班員就把她調到了我身邊,我知道這是師父的安排。她主動問我有關修煉方面的事情,以後她都是每天笑盈盈的,時不時把頭靠在我的肩頭上。大家都說:你看她們多像娘倆,她說:我是大姨的小同修。
我從前都是晚上站班時煉功,現在改成早晨放風時煉功。開始一個、兩個人跟著我煉,後來三個、四個,慢慢的大部份都開始跟著煉。
有一個叫小彭的姑娘,五套功法口訣都背過了,跟我說:我從前在家總念阿彌陀佛,以後就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自由活動時間,我和一些得了法的人坐在一起,給她們背法,交流心得。
值班員是個上訪的,被關押一年了,明白真相後,向隊長反應,免去我晚上的雙班,不再打掃衛生,安排我值晚上十二點的班,支持我發正念。我知道這一切是師父對弟子的鼓勵與慈悲。
有個企業家認真的說:「我從前對法輪功有偏見,現在是你的一言一行讓我知道了大法有多麼美好,你就代表著大法。」我說:「大姐,誰也代表不了大法,我只是大法中的一粒子,是我有個好師父。」她也學會了五套功法,表示出去後一定好好的學。
一位唐縣的大姐說:「妹子,我不識字,但我覺得你真偉大,全監室的人都敬重你。這裏的孩子們搶著給你洗碗,有甚麼好吃的,硬往你嘴裏放,看你睡覺的時候都是樂呵呵的,每天都像過年一樣高興。」
我真的很喜歡這裏的每一個人,我就是為她們而來的,她們也是為我而來。
一位曾在黑社會混的女孩子,開始總為難我,現在管我叫「娘」,成了我的女兒。我時刻記著師父說的:「修煉人 自找過 各種人心去的多 大關小關別想落 對的是他 錯的是我 爭甚麼」[2]。
在一起休息的時候,我常給她們背師父的詩:「如遇強辯勿爭言 向內找因是修煉 越想解釋心越重 坦蕩無執出明見」[3]。這個孩子上過大學,當過兵,性格直爽知識面廣,悟性好,對傳統文化有所了解,我們常在一起交流。她對我說:「娘,監室裏這麼多人,你其貌不揚,我為甚麼管你叫娘?我尊重你的信仰,敬重你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人品。相信你說的『小監室對應大世界』,只有這樣你才能找到我們,才能找到我這個失落的女兒。外面有兒子為你告狀,裏面有女兒支持你。」我雙手合十,心中無數遍的感謝師父,讓弟子和眾生體會到了您的佛恩浩蕩啊,弟子沒有理由不做好。
半年中,辦案單位公安局、檢察院曾多次「提審」我。第一次公安局提審。他們以不簽字要抓我兒子來威脅,我動了人心,配合了他們,結果十三天就對我下了非法批捕,讓他們犯了罪。律師閱卷後來見我,我看到好多文件上兒子都是拒絕簽字。我調整好心態,信師信法:「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4]以後的幾次,沒有了仇恨,沒了恐懼,本著救度他們的心態去見他們,把大法的美好與當前的形勢講給他們,希望他們好好把握,不要知法犯法。如果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都抓這裏來,剩下的就是假惡暴,那真是國家危矣、民族危矣。檢察院的王女士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你冤!你可以寫一份陳述詞,由看守所交給我們。
我的陳述詞強調對辦案單位給我羅織的材料不認可。大法的美好,個人的身心受益,這場迫害從一開始就是違法的。我告訴他們,我縣自古多清官,望各位履行天賦職責,維護憲法給予百姓的權利,維護法律的尊嚴,行正義明鏡高懸。一份陳述詞交給看守所轉送檢察院,一份留在監室裏,作為真相資料傳看。
後來,監室裏來了一位同修,被枉判了七個月。我倆商量,為了講真相,要上訴中院。我和同修共同完成上訴狀,底稿留給室友看,她們說:法輪功(學員)真牛。
這時檢察院已經兩次退卷,我告訴大家我該走了。有個室友說:「大姐啊,你走不了,進來的都判了,誰都知道你是好人,這個社會壞了。」我說:「我該做的都做完了,我必須走,他們要判我天理不容,我是有師父管的。」「這就要走啊?」看著一雙雙不捨的目光,我對她們說:「有緣還會再見,我在外面等著你們。」第二天中午,我就被接回家了。
感謝這半年來同修們鍥而不捨的努力營救,感謝同修家人的付出和支持,感謝師父的慈悲保護。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誰是誰非〉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少辯〉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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