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們搜查過程中,我妻子幾次打電話過來,他們都不讓我接,只讓單位的頭頭接。此時妻子已預感我被綁架了,當她們剛把家裏的師父法像和大法書籍等資料轉移到女兒的房間時,非法抄家的惡警就到了。家裏被抄的一片狼藉,只有女兒的房間在妻子正義、堅決的抵制下,才倖免一劫。
在接下來被非法關押的三年四十天的時間裏,不論是在看守所、監獄還是在洗腦班,我都很注重講真相,始終把講真相當作一件主要的事情來做。也許是已經直面邪惡了吧,那時也沒有了怕,也沒有其它的想法,就一個念頭,既然你把我抓來了,那我就要給你講真相。也許就是這一念符合了法,我全程的講真相不僅救度了不少世人,也讓自己少吃了不少苦。沒有了另外空間邪惡因素的支撐,惡人也就惡不起來了。
一、在明慧網曝光惡行,有效的制止了迫害
在綁架我去「專案組」的車上,同車幾個年輕的警察就爭相問我,你們法輪功真厲害,是怎麼把電子郵件發到我們郵箱裏來的?「天安門自焚」怎麼看?因為我那時也負責做資料,對「天安門自焚」的真相非常熟悉,對偽案的疑點一一作了詳盡的分析和解答,指出大法師父曾告訴我們,「自殺是有罪的」[1],「天安門自焚」完全是當局為陷害法輪功一手策劃導演的騙局。
我平靜的心態、平和的語氣以及有理有據的分析讓他們感到敬佩。一下車,他們就向其他的警察介紹說,這個法輪功(學員)不一樣,「層次高些」。
在接下來的七十二個小時的非法審訊中,惡警輪流上陣,搞車輪戰,不讓我閉一下眼睛。有一警察說,你們那明慧網說的嚇死人的,甚麼酷刑、電擊,我們有動你一指頭嗎?我說,你們沒有打人,不等於所有的警察都沒有打人,我們修的是真善忍,不會說假話。要不是明慧網在曝光,也許你們今天就不是這樣對我。
從這可以看出,明慧網揭露邪惡對制止迫害的作用和效果,同時我也意識到絕大多數的警察還是不明真相,他們誤把迫害當作正確的事在做。我當時就有一念,既然你把我抓來了,那我就要把這裏當作講真相的地方。
二、一首民歌唱出了講真相的環境
我第二次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已是初夏,起初在入監號,我來時,裏面已有一位老年同修,那個牢頭對他像爸爸一樣,特別好。我還在走廊時,牢頭得知我是煉法輪功的,高興的對同修說:「老法(在看守所、監獄,犯人們大多叫我們大法弟子為『老法』,『法輪功』),你這下有個伴了,你倆年齡比我們隔得近一些,以後自由活動時,你倆就在一塊吧。」就這樣,我不但沒有像其他新來的犯人那樣遭罪,還有個與同修在一起的寬鬆環境,每天他背《轉法輪》第一講給我聽,我背新經文給他聽,然後一起背《洪吟》。
不久由於監號人數劇增,又是夏天,需要臨時調整一部份人去隔壁的少年犯監號,牢頭說實在照應不過來,讓我也去過渡一下,並說隔壁牢頭是他的街坊已打過招呼,不會有人欺負我,等監號一空就接我回去。
由於少年號人數不多,給他們講真相也能接受,放風時還讓我站在牢頭坐的位置(可以避開監控)煉功,加上明真相的警察也希望我在這邊多教教這些少年犯如何做人的道理,我就在少年犯監號呆著。
不久由於號子裏鬥毆,少年牢頭被一成年牢頭代替。新來的牢頭仗著他和獄警關係好,又是少年號子的特點,在晚餐後心血來潮要全號子的人每人唱一首歌,少年犯們從進入看守所後第一次開禁(看守所是不准高聲喧嘩的),興高采烈不論技藝如何爭先獻唱。我是想躲也躲不過,硬著頭皮唱了一首《草原之夜》,結果歌聲一出,整個監舍鴉雀無聲,只剩我的歌聲,曲音一落,掌聲雷動,連其它監號的犯人都高聲叫好,以後就成了每日一歌的保留節目。
不久看守所想升級,省監獄局要來考核達標情況,看守所把不符合關押在入監號和少年號的人全部集中起來,搬到監獄後排臨時騰出來的一間監號住一星期,以應對檢查。少年號這邊除了留下兩個成年犯外,其他成年犯都要轉移,我和原先監號的同修也要轉移。由於人員都是臨時拼湊的,也不用像其它監號那樣每天學習背監規之類的,除了吃飯、睡覺就是談天說地、看電視。犯人們覺得無聊,有人就倡議,三個監號來的人各派一名代表效仿少年號,來個唱歌比賽。
結果我的歌聲把值班的獄警引來了,他得知是我唱的,就把我叫到跟前,隔著鐵柵欄問我:「你是不是音樂學院畢業的呀?」「不是。」他又問:「那你受過專門的聲樂訓練?」我答:「沒有。」他又說:「我剛才聽你唱的歌很是那麼回事呢。」牢頭一看沒事,懸著的一顆心放了下來,他討好的指著我,對獄警說:「他是法輪功(學員)。」就這樣扯出了關於法輪功的話題。
我問他了解法輪功嗎?獄警說,××(指關押在另一監號的大法弟子)也經常跟我談法輪功的問題,他說關於法輪功對錯的問題我不大關心,國家不讓煉就不煉唄。我當時就對他說,你作為一個執法部門的警察,又這麼年輕,對發生在身邊這麼大的一件事,卻不去了解真相是很不應該的。他也不生氣,說在你的眼裏,也許我是一個沒有追求的人。他接著說,你們不管怎樣還是個有期徒刑,我們在這就等於是判了個無期,這輩子也沒有甚麼追求了。看守所就像是個倉庫,只要存放在這的東西不出問題就行。我的目標就只想把家裏搞好,把子女培養好,自己有點興趣愛好過得好一點就行了,所以我蠻想聽你講講聲樂方面的心得。他又接著問,你們這裏哪個象棋下得好?牢頭又告訴他說我會下棋。他說那我們明天來下棋,說著就走了。
犯人們開始見我和獄警講真相,還批評那個獄警,都很擔心,害怕承擔連帶責任。結果見證了獄警對法輪功的態度,一下子放開了,待獄警走後,關於法輪功的問題一個接一個,我和另一個同修便一一解答。從那以後不僅天天午睡時成了我們講真相的例會,只要是自由活動時間,如晚上看電視時、星期六、星期天全天的時間,總有一撥人圍著我們,要我們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
有一個犯人原來是個火車司機,他們家的私房與鄰居的私房相距很近,因空調機的滴水問題,妻子與鄰居發生了矛盾。兩家經常為此爭吵,每次鄰居都是夫妻上陣與他妻子一人吵,他性格很內向沒有加入,妻子抱怨他不幫忙。就這樣積怨久了,結果在一次對方帶著其他親戚來爭吵時,他實在忍不住,捲入了進去,結果更加激化了矛盾,由打嘴仗到動起了手,最後交手中一拳把對方一位的眼珠打掉了,犯了嚴重傷害罪。他聽了我對法輪功的介紹後,感慨的說:「我要是在外面時聽到過法輪功關於『忍』的法理後,我就不會坐這個牢了。」
可能是我的真相沒講夠,看守所第一次升級達標考核不合格。看守所通過請客送禮走關係又取得十天後第二次考核的機會,為了減少折騰,我們那個臨時號子就沒解散。就這樣,不僅在那講了十幾天的真相,同去的三個牢頭還把我們在那天天講真相的信息帶回了少年號子,給後來在少年號講真相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三、用智慧去講清真相
師父教誨我們:「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這就是在建立覺者的威德。」[2]
我在看守所時,用徵求指教的方式,將我寫的辯護詞悄悄的一個一個的給犯人們看,他們感覺自己受到了尊重,都很激動,都認真的閱看,對我說寫的真好!最後都關心的說,千萬不要上交,共產黨最壞,最不是東西,最流氓,你交了不但不會減刑還會加刑。我望著明白真相的他們,心中感激師父的洪恩。
在監獄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法理不是很清,在內、外同修都有不要和邪惡硬抗的建議與邪惡的威逼、誘騙、高壓下,開始只是從語言上打擦邊球,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雖然守住不罵師父不罵大法的底線,還是違心的寫了「三書」。之後,心裏一直不踏實,經過反思,交流,我知道自己做錯了,就給指導員寫了一封三十多頁的信。詳細的闡述了法輪功是甚麼,我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修煉後的變化,我為甚麼會「轉化」。
我在信中寫到:在我認識的法輪功修煉者中,沒有貪污盜竊,沒有行賄受賄的,沒有嫖娼、吸毒、賭博的,甚至連打牌、吸煙、喝酒這種陋習都沒有。如果這些都叫邪的,那請你告訴我甚麼是正的?你們到底要把我們轉化到哪裏?試想,如果在生活中人人都能講誠信,講真話、辦真事、做真人;做甚麼事情都考慮別人,與人為善;遇到矛盾首先想自己,先檢查一下自己是不是哪裏沒做好。那這個社會會是甚麼樣?這個世界不就真正的和諧了嗎?這樣的好人還怕多嗎?
我還寫到,中隊裏許多犯人都說,如果這個監獄有一半人學法輪功,這個監獄都可以不要警察。既然法輪功是好的,真善忍是好的,那麼我們把法輪功的真相說給我們的親人聽,可以嗎?說給我們的朋友聽呢?說給我們功友聽呢?那麼說給我的同事聽可以嗎?說給我的領導聽呢?說給各級政府聽可以嗎?說給記者聽行嗎?寫給國際互聯網呢?……法律是懲惡揚善的,你們卻把好人關進了監獄,逼著他們向壞人轉化。你們口口聲聲說讓我們轉化是對我們好,好到要不惜一切代價把人打傷打殘甚至打死嗎?
針對他常說的「識時務者為俊傑」的說法,我在信中寫到,「時務」在不同的境界、不同的品格的人看來,其內含有所不同。比如在工作中,我所在的處室經常會與別的處室發生衝突或矛盾,我如果站在維護處室利益的基點上去爭奪,處長一定會表揚我,可是我們廳領導不一定會肯定我,站在他的角度,你們哪個處爭贏了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整個廳的工作協調完成好。同理,我們廳與計委、財政等部門也經常發生矛盾,如果我們爭贏了廳領導會很高興,可省長就不一定願意。我們修煉人站在生命輪迴的基點上,以宇宙真、善、忍特性為指導去修煉,目標是修佛修道跳出六道輪迴,堅修大法,這才是我們修煉人眼中的時務。
信的最後,我嚴正聲明,在威逼、誘騙、高壓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堅修大法。在上交這封信前,我抄寫了兩份,還是以徵求意見的方式在犯人中間悄悄廣泛流傳,起到了講真相的效果,給指導員的觸動也很大(後面有詳述)。
四、明真相的常人維護善良
真正明真相的世人就會出善念、正念,不論是在看守所還是在監獄,我都碰到過好幾次這樣的事。每當有個別的壞人想要欺負我時,經常就有一些善良一點的犯人會出來制止:你是甚麼東西?你是×××犯,別人是法輪功(學員),你憑甚麼欺負別人?……
這裏僅舉幾個小例子:
在監獄時,凡是和我接觸的人我都跟他們講真相,明白真相的人都善待我。邪惡非常害怕我講真相,就派一位即將刑滿釋放且有點傻的犯人來包夾我。第一天,他就給我約法三章:「第一,從今天起你跟任何人講話,都要先跟我打招呼;第二做甚麼事情都不能脫離我的視線……否則不要怪我不客氣!」他的話音才落,負責宣傳的事務犯就教訓他,「你不講客氣?你還敢動他啊!他們法輪功(學員),幹部都不敢打他,萬一弄出點事來了,還不拿你當替罪羊啊!你都是馬上要回家的人,還幹這個,傻不傻呀?」我也趁機跟他講真相,他終於明白是被別人利用了當槍使,就甚麼也不管了。
有個犯人Q,在犯人中可稱得上是個人物,他可以不幹活,可以從食堂裏拿菜在監舍用柴油爐做飯,跟獄警稱兄道弟,在車間公開喝酒吃飯,監獄有行動時特警隊的小警察會提前通報,他們的違禁品可以放在獄警辦公室躲避檢查。他對我說指導員算個屁,你不信,我敢當眾給他幾個耳光,只是犯不著而已。他也曾參與包夾轉化過同修,受邪黨毒害,覺得煉法輪功的都是些愚昧、比較底層、沒文化的人。他也包夾過我,曾幾度和我住在一個監舍。接觸多了,通過我們的言行逐漸的明白了真相,由鄙視法輪功轉變成佩服法輪功。我問他為甚麼?他說坐牢坐到我這份上也是到了頂了,在監獄再那麼回事也畢竟是個犯人。所以坐牢在他們看來,第一就是要減刑;第二是要不幹活;第三是要有吃的。像法輪功這樣為了堅持信仰這三者都可不要,他真做不到。
一次,我獨自在監舍撿到一百元現金通過他無償的歸還了失主,他對別的犯人說在監獄撿到錢還能還,那只有煉法輪功的能做到。還有一次,中隊有位同修要出獄,這位同修因不轉化被邪惡迫害的雙腿不能走路,當時他和Q以及另一個包夾住在進監舍儲藏室的過路房。頭天晚上,我們四位同修相聚在一起交流話別。Q見了打趣說,還差兩個你們就是全體開法會了呢。我說,是啊!差兩個,你幫忙叫來。他答道,你當我不敢!說著就走到門口對著大廳扯起嗓門叫著兩位同修的名字,叫來了,他就躺在床上看書。這兩位同修是後下到中隊來的,惡警一開始就嚴禁這兩位同修與我們接觸。其中一位在被逼「轉化」後,狀態一直不好。就這樣在Q的幫助下,我們六位同修就在犯人們川流不息的進出儲藏室的過路房中堂堂正正的開了一次交流會。通過這次交流,同修的狀態和環境有了根本變化。Q還經常在車間公開大聲的高呼「法輪大法好」,每當這時,我總是打心眼裏為明真相的人感到高興!
明真相的指導員也有了善念。那次上交那封信時,當時他確實很生氣,把中隊大小組長、事務犯全部弄到特警隊去罰站半宿,說我寫了三十多頁的信,居然沒有一個人發現報告。但他終究也被信觸動了:一、當時有獄警要直接送我關小號,被他攔下。二、他把我的信看了七遍,並一直保存著。這是他後來有次和我聊天時說的。三、我出獄前最後一次接見時,他讓我妻子到時弄車來接,不要監獄送;另一方面,他在我出獄的頭一天晚上,才通知監獄教育科,故意不提前告訴他們,使他們來不及聯繫當地「六一零」來接我。雖然最終還是由監獄(指導員)送到當地派出所(派出所也一時聯繫不上「六一零」)走了個過場,直到我回家,「六一零」也沒出面。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