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警察對韓志金進行訊問後,又帶她到家中搜查,但是沒有出示搜查令。當晚韓志金被刑事拘留,送往西青區看守所。在看守所體檢時她的血壓高達二百多,但依然被看守所收押。據悉,看守所人員都對押送韓志金的警察表示驚訝:「你又送來一個老太太?」
五月二十二日,韓志金丈夫為她請的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韓志金,了解了當時的情況。隨即律師起草意見書,並在家屬的陪同下將律師意見書送達鎮東派出所。
韓志金的律師在《律師辯護意見書》中指出:「我國沒有法律包括司法解釋明文規定法輪功是邪教、信仰法輪功是犯罪、傳播法輪功宣傳品是犯罪;法輪功作為一種信仰,沒有冒用任何名義建立任何組織,沒有矇騙、控制他人,更談不上危害社會。因此,本案偵查的事實,無論有無都不構成此罪。」律師認為:居委會人員和四個不明人士涉嫌栽贓陷害,警察應查明事實。根據上述規定,警察完全無法指控韓志金構成犯罪。請偵查人員查明事實,依法撤銷該案,釋放韓志金。」
五月二十五日,辦案警察方衛輝給韓志金的律師打了電話,稱不會給韓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
堅守信仰 曾遭勞教迫害
韓志金,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家人鄰里之間的關係都相處的很好。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韓志金看到中共的謊言毒害了無數的善良百姓,心裏非常著急,她就用自己的方式去揭露中共謊言,講清法輪功真相。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她去靜海縣獨流鎮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當地警察綁架並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靜海縣看守所。
韓志金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關押在板橋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精神上被強制洗腦放棄信仰,肉體上遭受摧殘折磨,同時還被逼迫長時間坐奴工,一天甚至可達到十八九個小時。一年多的勞教迫害給韓志金身心帶來了很大的傷害和痛苦。
控告迫害元凶 又被綁架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當局聲稱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改革制度,之後有超過二十萬的法輪功學員依法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了對前黨魁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數以百萬計的民眾舉報江澤民。
依據十幾年自己無辜被迫害的事實,韓志金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訴江狀,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通過這種方式告訴民眾中共江澤民集團的邪惡本質,希望明真相的民眾能夠為自己選擇光明的未來。
二零一五年八月份,天津市西青公安分局及所屬各派出所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實施了大範圍的綁架抄家騷擾,藉口就是因為這些法輪功學員依法起訴了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韓志金和老伴正在家裏準備晚飯,鎮東派出所的警察闖了進來。為首的一個人手裏拿著一張紙晃了一下,以韓志金擾亂社會秩序為由綁架她,並要搜查。韓志金老伴孫爺爺急了,質問他們:「我們在家做飯擾亂誰的社會秩序了?」情急之下一把搶過來那張紙給撕碎了。頓時在場的警察暴怒,幾個人一下子把孫爺爺按在地上,銬上手銬推上了警車。隨後抄了韓志金的家,把韓志金綁架到鎮東派出所。當晚,韓志金被非法刑事拘留,關進了西青區看守所。
非法關押三十六天後,韓志金才被取保候審回家,派出所還要求每個月去派出所報到。
善良老太 再次無辜被迫害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是西青區公安分局的局長接待日,韓志金來到了西青分局,向接待人員反映了自己依法訴江而被綁架抄家的經過,要求西青分局鎮東派出所歸還非法抄走的私人物品。人員記錄下了韓志金的事情經過及要求,然後讓韓志金回家了。
一、兩個月過去了,韓志金沒有接到任何答覆。她第二次來到西青分局,要求人員登記,在下一個局長接見日再次反映情況。這次西青分局的人員不給辦理登記手續,說已經知道了韓志金的情況,讓她回家等消息。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韓志金家裏來了四、五個人,聽說他們是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和鎮東派出所的人。他們說是為了韓志金向西青分局反映問題來的,卻沒有給出明確的答覆,而是在房間裏拍照錄像,然後就離開了,讓韓志金和老伴不明所以。十二天後,韓志金再次無辜被綁架。
西青公安分局楊柳青鎮東派出所
地址:西青區楊柳青鎮柳霞路1號,郵編300380
電話:022-27392039
辦案人:孟莉、董偉、李棟、汪平、高強、方衛輝13752196078
西青分局國保支隊
地址:西青區楊柳青鎮新華道156號,郵編300380
電話:022-27393016
辦案人:王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