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趙春陽今年六十歲,七台河市二零四勘探隊工程設計師,一九九九年之前,開始學煉法輪大法。她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事先考慮他人,在同事心中是公認的好人,更是媽媽心中的好女兒、丈夫心中的好妻子、兒子心中的好媽媽。
趙春陽的丈夫是個腦血栓後遺症患者,她一個人既要上班,還要照顧臥病在床的丈夫,丈夫去世後,她一個人把兒子養大成人,娶妻生子。
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趙春陽被七台河市戍企分局桃南派出所寧宇、曲龍、李鑫等,在公交車上野蠻綁架,後被非法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物品。趙春陽被劫持到七台河市看守所,關押至今,已經十一個月之久。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對趙春陽非法開庭。在開庭前,趙春陽和兒子有個簡短會面,母子倆抱頭痛哭,兒子告訴戴著手銬的媽媽:「您永遠都是無罪的,永遠都是我的好媽媽,即使判刑、失去工資,我和妻子都會讓您過上最好的日子,永遠不會嫌棄您……」
在法庭上,趙春陽的辯護律師文東海按照中國的現行法律,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指出了辦案人員先抓人後取證、對普通百姓採取特務手段等諸多違法行為,駁得法官和檢察官(公訴人)啞口無言,公訴人和法官等人只得現場翻書,核對律師說的法律規定。文律師的精彩辯護博得了旁聽席上的警察暗暗佩服。
即使這樣,趙春陽還是被桃山法院一審判處三年刑期,並罰金三千。接到判決後,趙春陽不服一審判決,當即決定上訴。
她的二審律師王秋實,多次往返七台河市中級法院,多次和中院法官關勇溝通,趙春陽案件的多處違法,證據不足,希望二審法官依法辦案。但是,在四月七日,王秋實律師接到中院法官關勇的通知:趙春陽被維持冤判。
趙春陽表示:我修煉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更沒有觸犯法律,我會永遠堅定信仰法輪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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