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夏書芳的女兒陪同律師會見,並存錢和衣物,路上遇到的司機以及看守所遇到的其他存錢的人,在得知夏書芳是因為修煉法輪功的原因被抓都說太冤了。其中一個司機還說,「前幾天還看新聞說可以煉法輪功了,怎麼又抓人了?」
據悉,韓志廣律師帶著兩次聯名要求釋放的材料給檢察官於洋,告訴她這反映了民意,說明夏書芳的行為沒有社會危害性,百姓相信她是好人才會簽名。
於洋在與律師會見時,再次表示收到很多真相信件,要求律師轉達家屬,讓家屬讓身邊的人不要再寄信,否則就交給國保調查。並且表示自己說了不算,都聽上級的。上級讓怎麼做就怎麼做,如果夏書芳不寫「三書」會在近幾天內將案子移交法院。
此前,四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夏書芳女兒同北京律師,到密雲區檢察院進行閱卷。
二零一五年七月,夏書芳被密雲縣北莊派出所以核實控告江澤民的事情為藉口,綁架至派出所,後押送密雲看守所,七日後被放回。此後,北莊派出所、610、暖泉會村委會、密雲看守所、太師屯派出所幾個部門至少七次以上,通過上門或電話方式,恐嚇夏書芳的家人,強迫夏書芳寫不煉功的保證,都被拒絕。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太師屯派出所又以被舉報為名,將夏書芳綁架至派出所,當日多次到家中騷擾家人,套取口供,次日將夏書芳綁架至密雲看守所至今。
當天,太師屯派出所多名警察闖入其家中抄家。夏書芳的婆婆本就有心臟病,受到驚嚇,擔心兒媳婦,又看到自己兒子也被帶走,老太太急的在院中踱步,一月八日凌晨三點鐘,老太太心臟病突發,家人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其送到密雲縣醫院。
在一月初,太師屯派出所曾聲稱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小伙子舉報的夏書芳,通過後期核實,舉報人並不是小伙子,極可能是派出所民警看到有律師介入後,後期找人充當證人,網羅罪名,陷害好人。
北京市密雲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密雲區西大橋十號
郵編:101500
人員名單:姜修芳 謝睿 李建光 於洋 張雯雯 田保中 李鑫 梁冰心 張愛國 王迎春 高蕊 劉玉龍 冉婷婷 楊超
密雲檢察院 總台諮詢電話:010-69041734可查到各部門電話
案管部:010-59557754 諮詢案件進展
010-59557763
010-59557755
李主任(男):13911357275
檢查管理監督部:010-59557919
010-59557916
檢察官:於洋
檢察官電話:010-59557806 010-59557807
太師屯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密雲縣太師屯鎮永安街195號
郵編:101504
派出所電話:69032509
辦案警察名字:胡金偉 警號:066159
派出所所長(無法確定正副)、13911367992
密雲看守所
律師預約辦公室:69085478
接見鄭警官:13716783123
所內辦公室:6906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