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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綁架、抄家等迫害 重慶工程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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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重慶市七旬退休工程師鄧力平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騷擾、恐嚇、威脅;三次被非法拘留計九十天,五次被非法抄家,五次被綁架、強制洗腦,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給他及家人精神、肉體造成嚴重傷害。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現年七十二鄧力平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法院將江澤民繩之以法,還法輪功清白,還中國民眾行使信仰自由的權利,給司法以公正,給百姓以公平,主持公道。

被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發起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勞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導致近一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經濟上的崩潰、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亂和黑暗。

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目前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

下面是鄧力平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控告人於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九日開始學煉法輪功,當時只學煉了三個抱輪動作,感覺真是立竿見影,身體感到從未有過的輕鬆、非常舒服。煉功不幾天,兩手拇指腱鞘炎消失了,以前患有的心臟病、痔瘡等也不治而癒了。

在修煉前,我的家庭矛盾重重,我性格內向、倔強;妻子性格強勢,那時的我們會因一點小事而鬧得不可開交,吵嘴、打架是常事,小孩常常是嚇得在裏屋哭。學煉法輪功後,明白了「真、善、忍」的法理,遇到矛盾時想到自己是修煉人,要保持一個祥和的心態。結果奇蹟產生了,不管妻子怎麼吵、如何兇,我都保持平靜,不與她爭,讓看似一觸即發的矛盾很快就過去了,我的家庭因我修煉法輪功而變得和睦。

修煉使我得到了健康的身體,道德回升。修煉後的我在家庭中實行:工資全交,剩飯全包,任勞任怨,沒有牢騷;在工作中是:盡心盡力,盡職盡責,與人為善,多勞少得。我的座右銘是:六尺男兒、能捨己,無私無我、死而後已。

萬萬沒有想到這樣教人做好人、做好人中的好人的功法及其修煉人卻遭到了殘酷迫害。我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多次遭到公安警察、街道、社區綜治辦人員來家騷擾、恐嚇、威脅。

二零零三年管片警察陳斌和姓王的警察來家騷擾,還把我綁架到新牌坊派出所威脅恐嚇,我妻子去派出所要人也受到恐嚇,並要她把我的大法書燒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我在渝北區加州百合園新世紀超市門口向世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遭新牌坊派出所綁架,遭遇了搜身、威脅、恐嚇。當晚我原工作單位(我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五日退休)工會主席劉先蘭、保衛科長劉長勝都前來為我作證,證明我在單位是一個好職員;家人及親屬來派出所為我說情。

當晚十二點左右,將我強行送往渝北區回興看守所。路上有一個警察對我說:「送別人我很高興,因為是立了功,送你去我心裏很難過。」我被以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關押了三十天,期間在大冷的冬天遭遇了沖冷水等迫害,還被抄家。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我在渝北區加州花園小區的旱橋上遇有人給我推銷藥品的資料我對推銷員講真相,被電子眼監控到,不到五分鐘,新牌坊派出所來了一車人把推銷員和我一起綁架到派出所。

二零零六年二月底起,我在北碚區後豐岩天府礦務局敬老院照顧生病的父親,三月二日下午在後豐岩向世人講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人暗中構陷,後豐岩文星派出所以劉承倫為首的召集了一車人來將我綁架到派出所,北碚公安分局組織人非法去我父親宿舍抄家,一無所獲。年邁的父親當時患漏痔,大便常流,時常將大便流在褲子上,他們對我父親進行恐嚇,說我要在外發資料,要被判刑等等,當時就把我父親嚇哭了。沒有其它重病、生活能自理的父親在遭遇了公安的恐嚇後,於三月四日早上離世了。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我去給父親上墳的途中,在車上講真相被一便衣警察綁架到北碚天星橋派出所。

二零零七年二月中旬,給管片警察袁小軍拜年,送他一張真相傳單《給善良幹警的公開信》,袁當時就把信上交了。五月二十九日晚上來了兩車警察到家裏綁架我、撲了空。因妻子害怕,我們已搬到女兒家住。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上午,以渝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遊遵鳳為首,來了一大群警察把我綁架到新牌坊派出所,下午抄了我的家。當天綁架到回興看守所,非法關押到七月十二日,後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勞教一年半,七月十三日送西山坪勞教所七大隊一中隊。

當時的我已經是六十三歲,卻被勞教所強迫我和年輕人一樣勞動、整訓。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轉到七大隊二中隊(專門轉化法輪功人員的中隊),一直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解教」。轉到七大隊二中隊嚴管二組當天晚上就開始對我進行殘酷的拷打,強迫寫「投降書、悔過書、保證書」。主要打人兇手是文華果、陳建新、王成舟等,遭受的酷刑有:暴打、挨餓、罰站、罰扣、罰正坐、吃「蹄花湯」、床下受刑、不准睡覺等。警察教裏面的吸毒勞教人員(所謂的幫教):「放下同情心,剩下的都是歹毒」;「只講結果,不講過程」。那些幫教也常說:「好耍不過人耍人」,「該出手時就出手,一出手就讓你下戶口(整死人的意思)」等等以打人取樂的毫無人性流氓行徑。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去安家咀社區找何書記,與她說了幾句話後,她說她要去開會叫我回家,可當我一下樓便被守候在樓下龍溪街道綜治辦的四個人綁架,直接將我送到渝北區鹿山村望鄉台洗腦班,每天二十四小時關在十來個平方米的小房間裏,身邊時刻都有二個以上的幫教監督。十月二十六日由渝北區公安分局的付、夏兩位警官將我押送勞教體檢,體檢不合格,又被送回洗腦班繼續迫害,後我的身體出現腹瀉、心臟病等嚴重病狀,他們怕出事擔責,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放我回家。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九日,我去重慶市九龍坡區謝家灣看望我單位的老同事,途中在送世人神韻新年晚會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被綁架到謝家灣派出所,被固定在鐵椅子上達三十多個小時,隨身的錢、手錶、鑰匙、電話本、個人證件及手提袋全被協警搶去。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晚約十二時左右,由謝家灣派出所警察謝澤安等人押送我到九龍坡區看守所(華岩),將我關押在一百四十五室,原安排勞教,後因我妻子身患癌症改為監視居住,但事實是:九月二十日將我從看守所直接送到渝北區鹿山村望鄉台重慶市「610」辦的洗腦班,迫害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才放我回家,這次非法關押近四個月。

從洗腦班出來後,我多次去謝家灣派出所,要求立案追查我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在該派出所被協警搶、騙去的個人錢、物,可派出所不立案、也不理這事,並且還多次搶我的手提袋,查看包內有無法輪功資料。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我又到謝家灣派出所要求追回我一年前被搶、騙的個人錢、物,剛到派出所,見到一位認識的警官,正打招呼呢,何教導員突然從我背後搶去我的手提袋,翻看到在神韻新年晚會光盤,就叫協警將我關起來,強迫將我固定在鐵椅子上,將我手提袋的東西全部倒在地上。一個多小時後,來了三個穿便衣的年輕男女,在未表明身份、未告知我違了甚麼法的情況下強迫對我進行了搜身。中午沒人過問我,也沒飯吃。

到下午四點多渝北區洗腦班來了三個人和渝北區龍溪街道綜治辦的小王,將我押送到渝北區回興街道長河村雙裕原休閒娛樂中心314室進行洗腦迫害。這個洗腦班的「特色「是:播放洗腦光盤,餓肚子,即吃飯以「飢餓」為主,每餐飯量很少,只有三、五口飯,最少時還不到一口飯,若有意見或說話就不給飯吃。此次迫害被非法關押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從洗腦班回家後我給何平教導員寫了一封公開信,九月份分別送給了謝家灣派出所值班的人,並請徐新年警長帶信給何平教導員。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我也將此公開信送給了我居住地的安家咀社區和龍溪街道綜治辦,在綜治辦我又被綁架到渝北區回興街道長河村雙裕原休閒娛樂中心6206室進行洗腦迫害。教員是王成,幫教王順成、劉海林,此次被非法關押迫害五天,於十月二十六日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早上八點多,我出門去看望身患肝癌的大學同學熊正光,剛走出電梯間門,被守候在此的渝北區龍溪街道綜治辦的三人和安家咀社區一人綁架。他們不由分說,搶了我的手提袋,將我強行推上車,押到渝北區回興街道長河村雙裕原休閒娛樂中心洗腦班,到洗腦班後強行收走了我的手錶、鑰匙、手提袋內的私人物品等,拿到鑰匙後他們就去抄了我的家。

我被關押在6214室,被限制每天二十四小時不能出門,由兩個幫教看守。過了幾天,專職從事轉化幫兇的魏澤湘來了,他這是第三次來,要挾我,只要一判刑就沒有退休工資了,並且我的生日要到了,只要在規定的時間沒有到社保那裏去作「生存」驗證也會沒有退休工資,一切後果自己負責等。我不為所動,我告訴他說:我上法庭自己辯護,只有判我無罪釋放才正確。兩個看守我的幫教去外面吃飯時就由洗腦班負責人周凡(音)科長或龍溪街道綜治辦的王森林來看押我。周凡話不多,也不讓我說話,只要我說話那一小碗飯也不給我吃;王森林的話較多,一來就說些對我人身攻擊和人格侮辱的話,我一說話他就更狂,甚至動手。

因6214室廁所設備壞了,在十一月五日我們搬到6208室。這天午飯時,我對周凡說:這樣的所謂「學習」,是在迫害好人,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財,這才是真正的犯法。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你們卻在頂風作案。這時幫教端來一小碗飯,周凡叫端回去,不讓我吃飯,我告訴他今天是我七十歲生日,你這樣做於心何忍?我又冷又餓,看他身邊有一個空椅子,我去坐、他不讓,我就回頭坐在床上,順手將被子蓋在腿上,他很生氣,用力猛拉我的腳踝,我被摔下床,我慢慢從地上爬起來,重新坐在床上,又把被子蓋在腿上,周凡從椅子上起來將我蓋的被子猛一掀,又把我摔下床,這一次摔得很重,摔到地上的聲音很大,當時就感到沒有力氣爬起來,就坐在地上休息,周凡見狀卻說:「你不起來想賴我嗎?」我說:我不會頼別人的,就慢慢爬起來坐在床上。這時幫教吃飯回來了一個,另一個因天冷回家拿衣服去了,我在床上坐不穩、背靠牆,因為已經到午休時間,我把被子蓋到腿上,沒想到周凡說我剛才蹬了他一腳,他把我的雙腳猛一拉、一摔,雙腳摔到幫教的床上,我上身在自己的床上,中間身體懸空著,他對著我懸空的身體猛踹一腳,將我踹下床,上身斜卡在床頭櫃和床的夾角處,我當時頭腦一片空白,手、腳發麻,再也沒力氣動了。在地上躺了大約兩、三個小時,也不知道行惡的周凡幾時走的,等回家拿衣服的幫教回來後,兩個幫教才把我從地上抬到床上。

十一月十日把我轉到重慶市沙坪壩區歌樂山千竹溝洗腦班繼續迫害,走時龍溪街道綜治辦的王森林把空手提袋、手錶、皮帶還給了我,我叫他還我鑰匙,王森林說鑰匙讓國保隊的拿去抄家沒還,等他們還來再給我。在千竹溝洗腦班我被非法關押至十二月十一日才由龍溪街道綜治辦將我送回家,此次被非法關押迫害,限制人身自由達六十四天。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下午,我去渝北區龍溪街道辦事處綜治辦給工作人員拜年,並將去年我被非法關押在渝北區洗腦班期間,專職轉化人員魏澤湘在十一月七日給我的《中共十八大四中全會公報》拿給綜治辦主任譚國剛看時(此公報被洗腦班的人私自篡改,其中強行加入了「嚴厲打擊……」的內容),惡人王森林兇狠地搶去了我的手提包,並私自打開我的包,發現包內有幾張「中共不是中國」等內容的不乾膠貼,便馬上報告到上面,要上面來人抓我。我警告他們是在犯罪,是在侵犯人權。譚國剛將篡改過的《公報》拿去後也不還給我,我立即找到了辦事處的政法書記黃朝文,告訴他此事(此《公報》在二月十七日時他看過)。離開街道辦事處,我立即去渝北區新牌坊派出所報案,接案警察(警號:109878);晚上我又通過電話給管片警察邵戶籍談及此事。

第二天下午,我又去了街道辦事處綜治辦要求譚國剛將我給他看的《公報》還給我,譚不在,王森林硬拉我出辦公室,並猛力將我摔在辦公室門口的地上,被重重摔在地上的我不能從地上爬起來,是綜治辦的曾老師與王森林一道將我從地上扶起來斜靠在沙發上,過了一會兒,王就說他們要走,要趕我出辦公室,我步履艱難地出來走到政法書記黃朝文的辦公室,講了今天的事情經過,他不置可否,說他要走,也是要趕我出門。在辦事處門廳休息了一會,看時間,才發現我的手錶沒了,我想肯定是惡人王森林摔我時掉的,當天,我是一路走一路歇地回到家。

三月九日上午約九點,我來到綜治辦,辦公室只有曾老師一人在,說到手錶一事,他說是拾到一塊手錶,我拿過來看是我的,可是錶帶摔斷了。這時,惡人王森林來了,我告訴王:我們法輪功修煉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無怨無恨、與人為善,只是希望你們好。王接了一個電話,要我馬上回家,說我家人找我。我回到家,家門口有四個穿便服的人等在那裏,一個是街道辦事處綜治辦的姓孫,其他三人說他們是渝北公安分局國保的,他們是來抄家的,我馬上給管片民警邵戶籍報案:四人不出示證件,穿著便服來抄家。邵戶籍給他們通話後,倆人出示了證件,一人姓伍,警號109531;一人姓王,警號109434(記不太清,也可能是109343);女警姓陳,在洗腦班時見過,他們出示了一下「搜查證」,我還沒看清他們就急忙收起了,上面只有簡單的三個人名,沒有任何搜查理由,我當即告訴他們這是非法抄家,是在頂風作案。四個惡人在我家裏沒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將家裏每個人的房間都抄了個遍,這次抄家搶走了我的煉功用的收音機一個、真相幣約三十張、移動硬盤一個、U盤四個、TF卡多張、收音機手冊多本、還有幾本《明慧週刊》等,走時,他們要我簽字,我對他們說:我不能配合你們犯罪!

在江澤民當權時一手製造的這個全國自上而下的非法「610」組織系統及其指揮下的組織,形成了一個犯罪鏈條,每個環節都起到了犯罪作用,才使得成百萬的人被奪去了生命,遭受到嚴重傷害和巨大的損失。其實這個犯罪鏈條的中、下層,甚至於有高層的人都是受害者,有許多人是被謊言欺騙、被脅迫,在利益的驅使下幹的,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暫不控告他們。深切的希望這些人、這些同胞抓住這稍縱即逝的機會,為了自己的未來,用揭露自己知道或經歷的犯罪事實,用善待法輪大法及大法弟子,用退出邪黨的黨、團、隊組織的實際行動才能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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