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錦州市薛國瑞被非法庭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2017年3月17日,遼寧省錦州市黑山縣法院對黑山縣太和鎮劉二金村法輪功學員薛國瑞非法庭審,從上午9點開始到11點半結束,地點在黑山法院。

薛國瑞親屬進法庭時,門口有法警搜身,不讓帶包和手機。家屬請了兩名北京律師宋玉生和藺其磊。宋律師辯護中講到法輪大法是正法時被法官打斷不讓他說。藺律師從法律角度做的無罪辯護,沒有被打斷。兩位律師全程做的是無罪辯護,也指出了辦案人員有違法行為。在法庭上幾位親友證實了薛國瑞以前一身病因修煉法輪功身體得以康復的事實。

宋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公安局交到檢察院的起訴文件上沒有蓋公章,律師說,這個好比蓋大樓,公安局屬於打地基,檢察院屬於中間部份,法院屬於蓋頂部份,公安局的起訴文件上公章都沒有,說明地基不合理,法院怎麼能去蓋頂呢。

公訴人說特殊情報人舉報的薛國瑞。藺律師指出這個特殊情報人,為甚麼不能出庭,而且甚麼時候用特殊情報人,是有規定的。律師說我的當事人是個農民,為他出庭作證的親友也都是農民,說是用特殊情報人而不出庭不合理。

法官當庭沒有宣布結果,說20天後給出結果。

審判庭庭長:李偉 手機 18941601219 辦公電話0416-5593033
公訴人:唐守達 (公訴科副科長) 手機13050455455 宅電 0416-5531865 辦公電話0416-551303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