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在錦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對這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從上午九點三十到下午二點結束。
張英東的家屬聘請了韓志廣和王光奇律師在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目前結果尚未最後定,何時判決另行通知。
在法庭上三位法輪功學員分別平穩和善的敘述了自己在法輪大法中身心受益的事實,法輪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道理。得出了自己沒做壞事、沒有犯罪的結論。
特別是張英東不僅揭露了中共以前對她的殘酷迫害,還全盤否定警察的構陷,並表示對所有參與迫害她的公檢法人員沒有怨恨心,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
兩位律師也在法庭上義正詞嚴的宣稱「真善忍好是普世價值,是絕對的真理」。並得出「我的當事人無罪」的結論,要求法庭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中間雖不時受到公訴人的一些阻礙干擾,但整個辯護還是比較順利的。
黑山縣法院審判庭庭長:李偉
審判員:常萬生 手機:18941601267 (此人負責馬立光案,馬立光也即將面臨被非法庭審)
黑山縣檢察院公訴人:代理檢察員 蘇 博 手機:1584165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