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連紅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就是一個病秧子,她從小身體體質弱,患有嚴重胃病,十二指腸潰瘍、胃膜炎、胃穿孔、過敏體質。肖連紅與丈夫李鋼結婚後,為了治病,北京的各大醫院都跑遍了,夫妻兩人每月的工資全花在買藥治病上,就這樣,肖連紅的身體狀況仍然不見好轉。當時肖連紅在團結湖副食商場上班的時候,上半天班就得回家,胃疼,後來也上不了班了。尤其是過敏體質,一遇到煙、粉塵,全身起大片大片的風疙瘩,喘的上不來氣。
一九九八年,肖連紅與丈夫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肖連紅身上的各種疾病都痊癒了,再也不過敏了。以前因為胃病,不能吃東西,修煉後,甚麼都敢吃了。而且還可以做正常的家務,同時在精神上對自己有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善待身邊所有的人。肖連紅的親人看到她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的巨大變化,都知道這些都歸功於法輪大法。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六點十五分左右,肖連紅正在自己家中休息,東壩派出所五個警察突然闖進家裏,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將肖連紅綁架到東壩派出所。警察還搶劫走肖連紅的私人物品,包括書籍和音像品,當日晚上,肖連紅被非法關押到北京朝陽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肖連紅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左右,朝陽公安分局將誣陷肖連紅的所謂案卷提交到朝陽區檢察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肖連紅被北京市朝陽法院在溫榆河法庭非法庭審。
北京市朝陽法院非法庭審時,肖連紅堂堂正正的為自己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她述說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親身受益,並用自己的切身體會,告訴在場的所有人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修煉法輪功,努力做道德高尚的人,何罪之有?肖連紅也告訴了在場的公檢法人員,中共和江澤民邪惡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才是錯的。
余文生律師為肖連紅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指出了警方辦案程序的違法,從辦案經過和證據來看,肖連紅被抓捕,是國保提供的線索,國保是怎麼知道了這些線索,在法庭上沒有提供獲得線索的證據,律師質疑國保是採用了特務手段對普通平民百姓偵查,這樣做是違法和犯罪,對於法輪功學員採取的監視、跟蹤、竊聽、搜家、拘捕等限制或剝奪法輪功信仰者人身自由的措施都是違法和犯罪。
余文生律師同時也指出,肖連紅的行為沒有觸犯國家的任何一條法律,觸犯法律的是這個案件中的執法人員(政法委、公、檢、法、司),是他們的行為在違法,是他們在知法犯法觸犯法律,在踐踏人權。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朝陽法院通知家屬到法院領取所謂的判決書,肖連紅被非法判刑兩年。
肖連紅對朝陽法院的非法判刑不服,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提出上訴,上訴狀被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受理。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通知肖連紅律師,肖連紅被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到期。
正像余文生律師指出的那樣,肖連紅的行為沒有觸犯國家的任何一條法律,觸犯法律的是這個案件中的執法人員(政法委、公、檢、法、司)。現今,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將肖連紅改判有期徒刑一年,減了一年刑期,可以看到相關中院執法人員內心良知的變化,但是,此舉仍然是陷害無辜,執法犯法的行為。
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81號 市三中院 郵編:100012
電話:010-84773861
主審法官:李永京
電話:010-8477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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