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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李宇新被非法關押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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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李宇新,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被長安區河東派出所綁架,長安區法院對李宇新非法判刑五年,李宇新上訴,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至今已一年七個月了仍無音訊。

呼籲石家莊長安區河公檢法立即無罪釋放李宇新。

事情經過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李宇新在家中被長安區河東派出所綁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石家莊長安區公安分局以李宇新修煉法輪功為由,抄了他的家,並把在家裏找到的李宇新老母親遺留物品(部份法輪功學習和交流資料)視為所謂「證據」,以此為主要依據寫出對李宇新的起訴意見書。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卷宗被轉長安區法院,八月二十八日長安區法院非法開庭,對李宇新非法判刑五年。

李宇新不服提出上訴。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裁定:事實不清,發回一審法院(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從新審理。

二零一五年八月底,長安區法院重新立案,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重審階段第一次開庭,律師認為應該無罪撤案,至今未果。

李宇新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已經三年三個多月了。

石家莊長安區檢察院、法院人員應秉公執法,不要冤枉好人,陷害無辜。

石家莊市一位區級副檢察長曾公開稱,「這類案子公安怎麼遞上來的,檢察院怎麼訴,我們只過過手。」法院也存在檢察院怎麼訴,法院就怎麼判的錯誤思想。按照他們的邏輯,就是「這類案子」(指迫害法輪功)已經由江澤民定性了,就不需要檢察官把關了,就不需要法官用自己的頭腦判定了,只是通過他們走走過場。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就是想利用公檢法,但又不讓公檢法做主。為了達到這樣的罪惡目的,他才專門成立了由他直接控制的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就是要讓「610」掌控公檢法,讓公檢法人員成為江澤民集團的打手,可悲的是公檢法人員真的這樣被控制了。那麼江澤民迫害真、善、忍的罪惡也就通過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的職位、行為、簽名實現了,當然江澤民的罪惡也就因此轉嫁到公檢法人員身上來了。因為是公檢法的人替他做了這件剝奪人權,侵犯信仰自由,踐踏憲法和法律的壞事。

從法律層面來講,作為專業的執法人員,公檢法人員應該清楚,任何人或組織都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那江澤民不讓公檢法人員對法輪功講法律,讓公檢法服從他的命令,這是不是江澤民凌駕在了法律之上?江澤民在公檢法之上又安插了一個「610」非法組織,你們覺得正常嗎?

也許有的公檢法人員知道江澤民的做法是違法的,可是在他們心裏還有一個比法律更緊要的規矩就是和中央保持一致,所以在打壓法輪功的十八年中公檢法人員都講著同樣一句話:「上面讓幹的」。這樣看來中共是不是沒有把法律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所以只要中共還存在,中國就不可能依法治國。公檢法人員只知道服從上級命令,而不知道服從上級違法命令,也是同樣的犯罪。

對法輪功的案子可不是像那位檢察長想像的「只過過手」而已,那無法償還的罪惡就在你接手、簽字參與迫害的同時轉嫁到了自己身上。

迫害修煉人,罪責誰來承擔?

就拿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李宇新來說,這位親朋好友、同事鄰居人人都誇讚的好人卻因為修真、善、忍被抓進看守所迫害三年多了。李宇新在這三年來遭受的非人待遇,不應該遭受的苦難,神會讓給造成他痛苦的人加倍償還。這就是惡有惡報。

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可他並不能直接來抓捕,殘害法輪功學員,他是讓聽從他命令的人去替他做這種事,所以說公安局、派出所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就是他的第一批替罪羊。

因為江澤民想利用法律掩蓋邪惡的迫害,所以警方追隨者要將他們認為的重點人物嚴重打壓,所以要走所謂的法律程序,將卷宗遞送到檢察院申請批捕,這個時候檢察院人員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指出案卷違法,做出不予批捕決定,這是檢察院人員應該做的,這樣也就拒絕了替罪。另一種是檢察院批捕、起訴了法輪功學員,那麼檢察院的參與人員也就成了第二批替罪羊。

檢察院將法輪功學員起訴到法院以後法院法官同樣有兩種選擇,一個是不接案,退卷。這樣也就拒絕了做邪惡的打手。如果接受了案卷,並對法輪功學員開庭判了刑,那麼參與者就成了第三批替罪羊。

如果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上訴到中院,那麼中院法官也同樣面臨上述兩種選擇。李宇新的案子上訴後,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做出了「事實不清,發回重審」的決定,他這樣做就是將這個案子背後附帶的罪惡又推回去了,那麼長安區法院又有了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如果將法輪功學員李宇新無罪釋放,那麼也就等於拒絕了為長安區公安局替罪。這種抉擇就使自己在一個犯罪的鏈條中解脫出來了。否則罪惡更加深重。

那麼我們同樣不希望長安區公安局為江澤民邪惡集團替罪,所以希望你們儘快主動撤案,還法輪功學員清白,還李宇新自由。

前車之鑑

中共在迫害法輪功十八年來,政法委最高官員周永康,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等等高官紛紛落馬,中國大陸各、省、市、縣公檢法人員遭惡報的也比比皆是,這在公檢法的同行中肯定也見到、聽到不少,這些悲慘的惡果就是警示公檢法人員不要再追隨江澤民走這條害人害己的死路。

進入二零一七年以來,檢察院撤訴,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良知尚存的公檢法人員,為自己選擇了美好的未來,也為同行踏出了一條光明的正路。希望大陸公檢法人員都能走這條正路,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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