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三十日,會理法院法庭內,庭長對張惠瓊、花晚霞、崔德利三位老太太,說:「今天給你們三個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三位老太太都說:「我不要!我請得有律師。」三個法律援助律師都站起來,離開了法庭。庭審繼續非法進行。
當法官問話時,花晚霞和張惠瓊都回答道:「拒絕回答。」花晚霞說:「在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我們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張惠瓊勸法官:「不要迫害法輪功了,這對你們不好。」邱雲污衊說:「你在威脅我們。」張惠瓊又說:「我是真心為你好,這對你和你的家人好。」
最後,花晚霞和張惠瓊都說:「我請的律師沒到庭,今天的庭審我不承認。」快到中午十二點,邱雲宣布庭審結束。
當天九點不到,會理法院正門前、側面站了不少警察,國保大隊警察拿著攝像機、手機,在到處對著法輪功學員攝像、拍照。
綁架構陷三位老太太、毆打辯護律師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早上才六點多,會理縣國保大隊、派出所、社區人員敲開法輪功學員花晚霞、崔德莉、張惠瓊的家門,將三位老太太綁架後,並搶走她們的私人物品,並非法把她們關押在看守所。一星期後,崔德利因身體出現嚴重病態,被女兒保釋回家醫治。
二零一七年五月初,會理縣國保、檢察院合夥構陷三位老太太,檢察院並將構陷材料交到會理法院。十一月十七日上午九點,會理縣法院非法開庭,她們的律師盧廷閣、熊冬梅、黎雄兵律師進入法庭,法官邱雲要求律師將電腦、公文包等交給法警。三位律師因開庭文件、案卷均存放在電腦中,無法履行辯護職責,不同意將電腦交給法警,邱雲法官說:「在這裏我說了算,既然這樣就取消開庭!」
合議庭法官、公訴人離開法庭,隨後三律師也下樓離開法庭。法警聽到律師要告邱雲的違法行為,於是推搡黎律師。盧律師試圖拍攝法警的推搡行為,隨即被法警拖入辦公室,並遭到法警毆打。黎律師看到盧律師被法警拖走,於是馬上打電話報警,也給紀委打了電話。
盧律師被打後,對這一群法警說:「你們是人民警察,是納稅人養活你們,我是納稅人,是你們的衣食父母,你們這樣打我,你們良心何在?」盧律師義正詞嚴的問話,在場的所有法警無人吱聲。一會兒,110的、特警都到了法院,領導也到場了。至十二點三十分,法院將盧律師送到會理縣醫院檢查傷勢,並送進了重症監護室。
目睹盧律師的遭遇,熊律師、黎律師向審判長楊繼雲、審判員邱雲提出抗議,要求制止、糾正法警粗暴違法侵害律師權益的行為。邱雲說:「你們等著!一個一個來!……」隨即,熊律師、黎律師被法警帶入辦公室,被強制搜查,扣押了他們的辦公電腦、手機和U盤等隨身電子設備,黎律師公文包內的司法文書、法律法規等文件資料,均被扣押。
下午四點,法警負責人葉隊長告知律師,扣押的電腦、電子物品已送網監部門鑑定,法院和公安部門將依據檢查鑑定結論,對律師採取進一步措施。下午六點,盧律師從醫院回到賓館,他的手機、電腦也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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