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朝芬,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出生,西昌市長安機械廠子弟校退休教師。二零零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病都好了。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德昌縣三棵樹看守所內,後被德昌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下面是選自何朝芬老人生前寫的訴江資料上的部份內容:
我是一個法輪功受益者,修煉以前是一個體弱多病的人,一年四季都在吃藥,可就是不見好轉,我看見很多煉法輪功的人把病都煉好了,那時江澤民已經打壓法輪功四年多了(二零零四年),我才開始煉法輪功的。當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後,我的身體就漸漸好了,一顆藥都不用吃,所有的病都消失了,我真正感受到無病一身輕,是多麼幸福啊!
可是江澤民一意孤行,編造謊言,製造自焚假案欺騙老百姓,讓眾多的世人仇視法輪功。為了說一句公道話、一句良心話,我勇敢的站出來揭露謊言,向身邊的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從而救度世人。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我和另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到鄉下去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結果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警察把我們兩個六、七十歲的老太婆戴上手銬,綁架到當地派出所,然後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女警察強迫我們脫光衣服非法搜身。這是對我們老年人的人身侮辱。 我們家被非法抄了兩次,搶走了我所有的和大法有關的物品,給我的家人帶來沉重的打擊和傷害。
最後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另外一個同修被非法判三年有期徒刑。我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一個月,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又被綁架到四川成都女子監獄。
在監獄裏,首先就是要轉化,往哪裏轉化?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是社會上最好的人,對家人對社會,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可是江澤民指使下面的人用金錢誘惑下面的人對法輪功修煉者施加壓力。不轉化就關小間,戴手銬,不准跟別人接觸。被逼無奈,實在承受不住那些非人的壓力就不得不所謂的「轉化」。「轉化」之後精神上還是要受折磨,天天學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揭批書」,還有看「天安門自焚」假案的電視。在那裏我的精神和肉體都受到沉重的迫害。到期滿出獄那一天還被強迫要脫光衣服檢查,再次使我的人格受到侮辱。
江澤民不讓人相信善惡有報,不讓人敬天信神,更不尊重生命,使社會道德淪喪,一意孤行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廣大善良民眾,使天怒人怨,必遭天譴。我信仰法輪功是符合《憲法》規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家人也因此受到沉重的打擊。我和我的家人是被迫害的,包括那些強迫參與迫害我的公、檢、法等相關人員都是被迫害的,這個迫害元凶就是江澤民。因此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相關正義人士一定要明辨善惡,將江澤民繩之以法,追究他的全部法律責任,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們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