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山西省盂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白志英、侯彥雲和劉文書。說是公開審理,卻只允許家屬聘請的三位律師進去,所有家屬一概不許進場旁聽。
律師當場抗議程序違法,法官卻以上邊的指示為由不予理睬。庭審持續了四個多小時,三名律師為三位法輪功學員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然而盂縣法院罔顧法律,硬搬所謂的「兩高司法解釋」亂套條款,非法枉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白志英、緱彥雲被枉判三年半,劉文書被枉判一年半。三位當事人及家屬不服枉判結果,上訴至陽泉市中級法院,五個月後仍被維持原判,並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被移送至山西省女子監獄。
相關信息:
盂縣法院院長:武紹晉
盂縣法院審判長:李瑞英 山西省盂縣金龍西街
書記員:劉海船 山西省盂縣金龍西街
盂縣檢察院公訴人:王瑞琴 山西省盂縣金龍西街
盂縣國保大隊隊長:李珍 手機18835191000 山西省盂縣金龍西街
陽泉市中級法院 法官:侯仲才 0353-258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