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英同,男,四十九歲,河北省平山縣大吾鄉封許大齊村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石家莊市平山縣公安局十幾名警察非法闖入張英同家非法抄家,搶劫走電腦、光盤、法輪功書籍等大量私人物品。並把張英同綁架到平山縣公安局,後輾轉關押至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並被非法起訴。
修煉法輪大法 身心受益
張英同於一九九七年冬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他患有腰椎間盤突出、膝關節炎、腳趾手指疼痛等病。曾在所在村衛生所、大吾鄉衛生院、平山縣醫院、河北省二院、三院醫治,用盡中藥、西藥、按摩、針灸、電針等治療方法均無明顯效果。修煉法輪功後,一切症狀不翼而飛,至今從未吃過一片藥,也未打過針。真正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而且處處按「真、善、忍」要求努力做一個好人。
張英同多年來以收廢品為生,從不缺斤短兩,總是公平公道經營,所以很多客戶總是特意把貨物留給他。二零一二年夏天,張英同去打包站送紙箱,結賬人員一時疏忽多給他算了錢,回家後張英同才發現,於是第二次送貨時,把上次多出來的幾百塊錢,一分不少的還給了結賬員。在收的廢紙箱中經常有用戶遺忘的物品,如香煙、領帶等,每次都及時歸還用戶。有一次,張英同和女兒往廠子裏送貨,在卸車時,一個同行竟把張英同捆紙箱的繩子拿走了,張英同知道後卻不在意,還說讓他用吧,他剛幹時間不長也許是沒繩子用了。由於誠實守信,為人厚道,張英同深得客戶好評。
可是中共邪黨統治下的社會竟然容不下這樣一個好人,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張英同屢次遭到中共惡人的迫害。
以下是張英同十幾年來遭受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張英同等法輪功學員為澄清法輪功真相,依法進京上訪,走到半路時,被保定市徐水縣警察截住。警察在張英同的頭上、身上亂打,並往他身上撒尿。打夠了,幾個警察把他抬起來扔到了警車上,拉到了徐水縣公安局。第二天,張英同被拉到了石家莊,後又被綁架回平山縣公安局,警察肖隨龍把張英同身上的近兩百元人民幣據為己有,非法關押兩天並勒索兩百元錢後才放回家。大吾鄉政府又把張英同等抓起來辦所謂的「學習班」非法關押數天,並敲詐一百五十元錢。
二零零零年正值正月初八,張英同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到北京上訪, 在北京被警察非法劫持,並綁架到了天安門派出所。由於不配合警察,他們對張英同大打出手:打耳光、用打火機燒張英同的下顎。後把他和數個法輪功學員關到一個屋,讓他們「開飛機」(一種酷刑)來迫害長達數個小時。後被石家莊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到了石家莊駐京辦事處。平山縣公安局在那留守接人的政保股股長封慶芳,見到張英同後,拿著拖鞋用拖鞋底狠抽他的臉,其中石家莊市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勸告封慶芳,說:警官,請不要打人!封慶芳氣急敗壞的放下張英同,直衝那個法輪功學員狠扇幾個耳光,並邪惡的把他們銬了起來,然後又通知大吾鄉政府來此接人。大吾鄉政法書記盧素方帶著幾個人來北京玩了一天後,把張英同和另外幾個法輪功學員綁架回了平山縣公安局。在平山縣公安局,遭到了時任大吾派出所所長霍三拴、盧素芳和幾個打手的毒打。霍三拴暴跳如雷,惡狠狠地說:因為你們還把我們飯碗打了嗎?他們一夥在張英同臉上、嘴上狠勁的打耳光,並用笤帚、木棒在他頭上、背上、臀部、腿上狠勁的抽打,當他們發洩完私憤後,霍三拴把張英同送進了平山縣看守所繼續迫害。一個月後,向家裏敲詐勒索了一千三百元人民幣才把他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大吾鄉政府緊跟中共惡黨對法輪功實施迫害,鄉邪黨書記侯通霄、鄉政法書記盧素芳帶領鄉政府狄雲霞等工作人員數幾十人到封許大齊村法輪功學員家進行抄家洗劫,把張英同的自行車、電刨子等生活、工作用具抄走,並把他和妻子綁架到鄉政府非法關押了三、四天,家裏剩下十一、二歲的小女孩和七十多歲的老母親飽經恐嚇,無人照料,相依為命。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大吾鄉政府幹部劉二海)等二人再次把張英同綁架到鄉政府和其他九名法輪功學員一起,非法關押了三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鄉派出所所長霍三栓、郤會庭率眾駕警車竄到封許大齊村,把張英同和妻子及另外幾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鄉政府非法關押,張英同被迫絕食反迫害抗議邪黨政府無視人權的執法犯法行徑,一週後釋放。
二零零一年夏天,張英同在長峪嶺嫁接樹時,大吾派出所所長霍三拴和張三兒(田興村人)把他抓到縣「六一零」洗腦班(地址在平山實驗中學),酷暑中把他銬在一棵樹上暴曬,警察杜新中(城關派出所)等好幾個人對其拳腳相加,一通毒打。張英同不配合邪惡之徒的暴力洗腦迫害,縣政法副書記梁林暉惡狠狠的打了他幾個耳光,而後多名打手把他弄到屋子裏銬在上下床上拳打腳踢,打的張英同滿身是傷,鮮血滴在衣服上,打累後把他又銬在了門框上,只讓他腳尖觸地。 第二天,政保股警察封慶芳、肖隨龍,把他關進縣看守所迫害。一個月後警察封慶芳、肖隨龍把他拉到了金屬鎂廠(一處洗腦班)繼續迫害。數天後張英同走脫,從此被迫流離失所長達一年。
在張英同流離失所期間,警察封慶芳、郤會庭等人多次深更半夜翻牆到他家騷擾。2002年秋天,封許大齊村村主任楊建華領著時任鄉派出所所長史國平(南甸鎮史白雁村人)和警察郤會庭到張英同家將其綁架。由於張英同不配合,警察郤會庭和一小青年為了發洩私憤,把他的腰帶解下來, 把他的手捆住,對他暴打一頓,然後把他推到車裏,拉到公安局,送進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之後又劫持到大吾鄉政府。鄉政法書記盧素芳之子盧飛飛等三、四個人把他銬起來,又用鐵絲將銬子拴住,腳不挨地吊在屋樑上數小時。張英同一直絕食反迫害,十天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奧運火炬來平山傳遞之前,當地中共惡黨官員更是把法輪功視為頭號敵人,加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七月十六日,時任大吾派出所所長張新會和張三兒到封許大齊村非法闖入張英同家,亂翻一通甚麼也沒有找到,灰溜溜的走了。
二零零八年七月21日,平山縣六一零主任王根廷、縣廣電局霍斌鎖、丁會昭、鄉政府政法書記趙文生、盧飛飛、大吾派出所張三兒等又到他家騷擾一通。七月二十九日,村幹部許會峰和鄉政府幹部衛國又到他家監視騷擾。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張英同在家中被石家莊市平山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被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認識張英同的人都說,給好人定罪判刑太不公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