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春一家在西昌城內做饅頭、包子等面點為生。他們是以真善忍來要求自己的法輪功修煉者,是遵紀守法的公民,卻僅僅因為到西寧派出所去講一句真話,就被非法關押。
九月十四日當天,羅明春等人到安寧鎮派出所後,發現先到的五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已被派出所綁架,同時市國安大隊警察陳全勝、方怡等都已在那裏。
羅明春與她的父親羅聰文上去善意地向他們講真相,讓他們放開這幾位老人,卻同樣被警察劫持。羅明春被西昌市國安非法刑拘,關押在小廟看守所,至今已有三個多月,而羅明春被非法刑拘這麼久,她本人和家人沒有得到任何相關的「手續」或「通知」。
羅明春沒有做任何壞事,僅僅是因為安寧鎮派出所到處找她,她本著善意,想到派出所說明情況,就這樣被劫持,被超期羈押這麼久了。
其實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這十八年來,無數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僅僅就是因為他們有一個法輪功學員的身份,和講一句真話。
那羅明春她們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呢?我們來看看她和家人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變化。
羅明春出生於一九七二年,一九八七年羅明春十五歲,她家裏修房子(拆舊建新)晚上就睡在屋基地的曬壩上。一天晚上,小偷來偷東西,他家的狗也叫個不停,當時羅明春被這突如其來的小偷驚嚇,非常恐懼,每天都處於惶恐之中,吃不下東西,睡不好覺,渾身無力,喝水都無力端水杯,都要家人遞到手中,總感到有人要害她,有人在罵她……把家人折磨得苦不堪言。
她家人帶她四處尋醫問藥,找過很多醫生。醫生們說這種病叫憂鬱症,醫不好,還要吃得好,耍得好,休息得好,心情好才會好一點,否則經常要發病。為了治好羅明春的病,她家多少年中藥、西藥、偏方都用過,燒香拜廟都做過,還是不行,無濟於事。一家人因此而憂傷,常常以淚洗面,生活在痛苦之中,不知道怎麼過。
禍不單行,二零零二年羅明春又患了腎盂腎炎,美尼爾氏綜合症以及手廯、腳廯,更是雪上加霜,疾病纏身,生不如死,真是苦命之人!
為了生計,二零零五年羅明春一家與附近村民和伙育桑苗賣,後來虧本欠了幾萬元的賬,為了還賬,他們一家來到西昌市區賣滷菜、賣包子、饅頭,掙錢還賬,同時養家糊口。
在苦難中,二零零八年羅明春遇到一個法輪功學員,那人告訴她,以前她也是疾病纏身,後來修煉了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或法輪佛法),所有病都好了。就這樣羅明春有幸走入了法輪功修煉,同時用真善忍要求自己,不長時間所有疾病奇蹟般的好了。從疾病纏身,走投無路到無病一身輕。他們一家親身體會到法輪大法的美好。是法輪大法給了羅明春一個健康的身體,是法輪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是法輪大法救了他們全家。就這樣,羅明春的父母也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她母親的腎炎、急性咽炎好了,她父親的胃病、胃穿孔、腎炎也好了,一家人笑口常開其樂融融,生意也好起來了……
羅明春和家人是幸運的,他們一家有幸通過修煉法輪大法,祛除了多年無法治好的頑疾,獲得了健康的身心。說羅明春她們幸運的,更因為她們是九九年後,在中共江氏集團殘酷迫害和誣陷法輪功的時期來修煉的,這是因為她們有幸聽到法輪功學員講真相。
法輪功學員有責任把自己的親身經歷和真實的事實告訴別人,這就是講真相。再說言論自由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
請西昌國安大隊立即無條件釋放羅明春。識時務者為俊傑,這可是有關的人難得的給自己鋪前程之路的好機會。能問心無愧的秉公辦案,就是在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