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春等人到後,發現先到的五位同修已被派出所綁架戴上手銬。市國安大隊警察陳全勝、方怡等在那裏。羅明春與她的父親羅聰文就善意講真相,也被警察綁架。
目前,羅明春(女、四十多歲)被非法刑拘,關押在小廟看守所,羅聰文、伍文秀、周興藻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行政拘留,關押在西昌拓荒拘留所。
羅明春一家在西昌城內以做饅頭、包子等面點為生。她們是以真善忍來要求自己的法輪功修煉者,是遵紀守法的公民,卻僅僅因為到西寧派出所去講一句真話,就被綁架和非法拘留。在羅明春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時,西寧派出所有關警察說:到處找你好久了!
據悉,羅明春被非法刑拘時,有個別人放話說不放過羅明春,要對羅明春如何如何……為甚麼要不放過一個修心向善、手無寸鐵的婦女呢?她不偷不搶,沒有殺人放火,沒有貪污腐敗,和黃賭毒不沾邊,勤勞本份,善良樸實……
在這裏,不得不把在此之前發生在羅明春身上的事,做個回放,讓大家都來看看其中的是非曲直,辨一辨其中的善惡黑白。
維持生計的三千元現金被搶走,到西昌國安討要未果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羅明春家租住的地方,西昌市大修廠所在社區兩人及大修廠保衛科的科長共三個人(還有三個人在樓下沒上樓),敲開羅明春的家,進門後看到廢棄光盤就問是否是她自己刻錄的,她說這些東西沒有違法。又問羅明春的女兒在甚麼地方讀書,她都沒有配合他們。最後三個人呆了幾分鐘就走了,與樓下的三個人回去了。羅明春開門追上他們,邊走邊給他們六個人講真相,叫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也沒說甚麼。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四十左右,西昌市西郊派出所來了兩個女警察,西昌市國安大隊來了三個,其中包括:石都呷呷、陳全勝、及一個二十多歲的羅姓年輕警察,敲開羅明春家的門,羅姓警察及其中一個女警察就不問青紅皂白,強行把羅明春劫持到大修廠的院壩,羅明春當時在院壩就給圍觀的群眾講真相。同去的石都呷呷們非法抄了羅明春的家,將羅明春的所有大法書、真相光盤、平板電腦及三千元左右的現金全部抄走。
羅明春被劫持到西昌市國安後,國安人員威脅要對她進行行政拘留,羅明春就給國安人員講真相,羅明春於下午四點左右被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下午,羅明春與母親到西昌市六一零、國安要她被非法抄走的東西及現金。六一零有一個女警察在辦公室。羅明春就給她講自己因修煉法輪功被國安綁架,抄家。自己修煉前生不如死,疾病纏身,如果不是修煉大法,早就不在人世,修煉大法後自己身心健康,一家四口人靠做包子維持生活,可是國安把她的大法書全部抄走,還把僅有的三千元左右的維持生計的現金也抄走。這日子現在怎樣過?女警察說:「錢當然不能拿,是人民警察嘛。」……之後羅明春請女警察幫忙轉告國安要把東西還給自己就走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上午,羅明春到西昌市國安要她被抄走的東西及現金。她找到國安警察,講真相,並要求歸還自己的東西和錢。有國安警察叫羅明春找石都呷呷,打電話給石都呷呷可是石都呷呷沒接。羅明春找到相關領導,領導叫羅明春直接找當事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上午,羅明春與母親又到市公安局,被門衛攔住,問他們有甚麼事?並要羅明春出示身份證給他們看。羅明春就給他們講大法真相、自己修煉大法的美好及共產黨的邪惡。有一個女警察正好在門衛處,她打電話到六一零,問到石都呷呷的電話,把石都呷呷的電話撥通叫羅明春給石都呷呷說三千元的事,石都呷呷在電話裏不承認他拿了羅明春的錢。那個女警察說:「現在誰還敢吃錢?檢察院隨時都要查的。」最後女警察叫羅明春寫個舉報材料交到市公安局的督查組。之後,羅明春回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上午羅明春與母親帶上舉報材料及身份證,到市公安局,門衛問了情況,他們就進去了。到市公安局的一樓,遇到一個年輕的警察,很和氣的問他們有甚麼事,羅明春就把自己為甚麼修煉大法,大法在中國合法,自己作為一個合法公民被綁架、非法抄家,及三千元維持生活的現金被拿走的過程講了一遍,這個警察問羅明春,你報案沒有?羅明春說沒報。我也不懂法律程序,只是昨天你們公安局的門衛聽了我的遭遇,叫我寫個舉報材料交到督查組。那警察說:督查組在十樓,這裏是一樓。
他們到了十樓,找到督查組。三個年輕的警察問他們有甚麼事,羅明春又給他們講真相。他們說:「共產黨說不讓煉就不能煉。」羅明春說:「共產黨是西來幽靈,它的祖宗是馬恩列斯,它宣揚的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它就是來毀我們中華兒女的惡魔。」羅明春說:「幾百萬毒疫苗流入全國二十四個省,說不定我們的孩子、孫子打了這個疫苗就會死亡。」警察說:「這是社會問題」羅明春說:「所有的根源都是共產黨的無神論造下的,共產黨破壞了我們五千年的傳統文化和道德倫理。」羅明春說:「你們要善待大法與法輪功學員才有美好未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執法犯法,執法犯罪,現在中國有二十多萬人控告江澤民,真相快大白於天下了。」
最後督查組的說,憑清單可以把東西歸還給羅明春。羅明春說:我當時沒有在清單上簽字。因為我簽了字就承認自己是壞人。他們說:那你自己放棄了簽字,你的錢丟失就沒有依據了……
羅明春作為一個合法公民在家中被 「人民警察」綁架、抄家搶劫,私人物品和維持生計的三千元現金被抄走,非法抄家時,羅明春還被綁離了現場,看不到相關「人民警察」所做的一切……有關「人民警察」的行為合不合法,相信所有懂法律的警察都能做出正確評判。
作惡者罪責難逃 將功補過是出路
江澤民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發貪殘,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
其實不是所有警察都認同江澤民禍國殃民的行為的。在後來,羅明春與家人到更多部門反映實情和講述自己因修煉法輪大法而被迫害的真相時,很多警察和政府人員都表示了同情,並提出了具體的建議。
事實上,跟隨江澤民迫害善良的行為為很多人所不齒,包括很多知道了真相的公檢法人員,甚至直接被安排參與迫害的機構中的不少人。那些還在積極參與迫害的人已顯的那麼「突出」,那麼多同僚都在冷眼旁觀這些人,他們的所為其實給領導和同僚帶來的是麻煩。現在還在參與迫害,那真的是在害自己,把自己與中共、江澤民捆綁在一起的人沒有任何希望,沒有明天,沒有未來。
至今還在為蠅頭小利,或為私憤,跟隨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也觸犯了各種法律和正在犯下各種罪行,在不久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一一去承擔。那時才後悔「得不償失」就晚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正式施行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明確指出,對警察等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並且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取消了舊條款中的「因執行上級命令而犯錯可不追究警察責任」的免責條款,撤銷了警察職務犯罪的保護傘。這是再明顯不過的暗示,凡是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終將逃不過被中共拋棄的命運,並且還將在法制健全、回歸正義的時候,受到法律的懲處。
善意的勸告所有至今還在積極參與迫害的個別人,清醒的時候,為自己衡量衡量利弊,看看參與迫害到底能給自己帶來甚麼?今天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能升官?能發財?你在執行誰的「政策」和「命令」? 自身難保的江澤民犯罪集團能保的住被他們利用的人?參與迫害的所為只能給參與者增加罪證,成為「追查國際」追查的對像,最終成為被清算的對像。
多了解真相吧,你們在這個被中共和江澤民用來「整人」的位置上,真得時時要考慮為自己留條後路,通觀中共幾十年的血腥政治運動史,被中共利用來「整人」的人,沒有一個善終的,被拋棄、出賣、當「替罪羊」的悲慘結局是這個位置的人逃脫不了的宿命。用勇氣為自己改變一切吧,那就是真正悔過自新,從現在開始不再參與迫害,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善待法輪功學員,那就是在善待自己,就是在為自己留一條最大的後路。
法輪功學員沒有仇恨,更不會記「私仇」,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不是和誰過不去,只不過是利用一切機會講真相,救人而已。因為法輪功學員知道:一個不明白真相的人,他心中裝著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佛法的誹謗和謊言,和不知道共產黨是毀我中華的西來幽靈,與它們緊緊捆綁在一起,他就將隨著它們的無邊罪惡一起被歷史淘汰。
在中國大陸,很多人不一定相信神佛,但很多人都相信這幾句話:人在做、天在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中共和江氏集團做盡了傷天害理的壞事,歷次政治運動中,包括現在迫害法輪功,迫害和殺害了這麼多的中國人。它們怎能不去償還?它們怎麼能善終?與它們緊緊捆綁在一起的人怎麼可能有未來?
這麼多年來,那麼多法輪功學員冒著危險,頂著壓力,不顧世人的誤解、冷漠、嘲諷……辛苦的做著這一切,為了甚麼?難道我們不懂安逸、清閒、平靜的生活?這不是為我們自己,講真相就是為了更多的人,包括你們能明白,能清除心中中共對法輪佛法的誹謗和謊言,不再被江氏集團綁架和利用,遠離災難和罪惡,最終和你們的家人有一個幸福美好的未來。
過去佛教中有句話:給修佛的人一口飯吃,都是功德無量的事。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來修煉,是真正修佛之人。所以善待法輪功學員,那就是在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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