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徐恂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目前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性政策,致使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七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並造成現在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社會秩序混亂,經濟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統的混亂黑暗。
以下是徐恂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一名建築師。一九九七年在濟南鐵路局建築公司上班時,單位一位老工程師給了我一本書《轉法輪》。我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十二點一氣呵成讀完,眼淚止不住的流,知道了人為甚麼而活著,我決定開始修煉法輪功。
在修煉兩個月左右,我全身蛻了一層皮,這是師父給我淨化身體,把病業從內部推了出來,從此我真是無病一身輕,走路輕飄飄的。並且師父還給我開了天目,我可以看到很多法輪,中間金光閃閃的卍字符在旋轉著。
我按照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工作認真努力,與人為善,願意幫助別人,我與人的關係是越來越好了,是單位同事及鄰居們公認的業務能力強,樂於助人的好人:例如,當時雖然我工資不高,但曾資助過學習優異但家境貧窮的中學學生,在濟南鐵路局為單位同事的孩子補習功課,分文不取。常年幫助鄰居老人及活動困難人士搬運物品(例如煤氣罐等);多次幫助鄰居及活動困難人士維修管道等設備,分文不取……由於修煉法輪功後經常給他們弘法,大家都知道法輪大法是正的,是好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公開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從此我多次遭綁架,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
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我和濟南當地法輪功學員一起坐火車到北京老站,一起去國家信訪辦公室上訪,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但是我們這些和平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卻被非法扣押。晚上我們被從濟南趕來的警察綁架回濟南,並被強行關押在濟南劉長山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受到警察及其他犯人辱罵、毆打。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和多名濟南的法輪功學員一起去北京天安門廣場,再次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當我們到達天安門廣場時,發現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在此打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停止迫害」。但是很多警察仍然在打、抓法輪功學員。我發現一輛警車上有被抓的法輪功學員,我想阻止車開走,攔在車前,高喊「法輪大法好」。隨後警車向前「砰」的一聲將我撞倒在地。隨後幾個警察下車把我拖到警車上,用警棍兇狠的打我的頭部,將我劫持到一個派出所,扔在冰冷的地上,我一動不能動,但還有知覺,聽到還有法輪功學員被持續不斷的送進來。到了晚上,派出所中已經關滿了法輪功學員,但仍有被抓的法輪功學員被不斷的送來。幾個警察見我不動,以為快要死了,就把我拖上警車,扔到了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後來才知道是大概火車站附近)。最後我登上了回濟南的火車。我在衛生間的鏡子中看到:我的頭、臉腫的變形了,身上衣服被在地上拖得磨爛了……就這樣,幾乎要失去生命的我又活了過來。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多名警察綁架到濟南劉長山勞教所。我拒絕接受欺騙和精神摧殘,不聽不看中共假的宣傳材料,不配合一切所謂的「轉化」,被勞教所一直關押在小號裏,專人看管。濟南的冬天氣溫最低達零下十五攝氏度,小號裏只有大約四平方米,地面和四週都是水泥牆面,只有一個很小的鐵門,沒有任何保暖設施。我自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小號中,飽受冰凍之苦和謾罵、毆打。
演示:關小號 |
二零零二年二月,警察見我不「轉化」,又將我秘密轉移至濟南劉長山看守所。自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我一直非法關押在此看守所,期間遭到殘酷折磨,被銬上很重的手銬、腳鐐,固定在「死人床」上,那是一種折磨死刑犯的刑具,當時我的雙臂被銬的幾乎斷掉,不能自己大小便。
酷刑演示:死人床 |
之後我被非法判刑三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濰北監獄。為了爭取人權和要求無罪釋放,我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們一起進行過多次絕食抗議,我兩次被高壓電棍電擊,遭到殘酷折磨。多名警察把我上衣脫光,用手銬把我銬住,多根高壓電棍在我脖子及胸部放電,致使皮膚被電糊,由於我進行掙扎,手銬深深地嵌入手腕中,並留下了永久性的傷疤。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身體及精神受到極大折磨,多次處在死亡邊緣。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在山東省濰北監獄,每天從早上約五點半左右被迫起床,到晚上約十點左右睡覺,我們都被逼幹幾乎無工資的強制勞動,如剝膠皮、剝玉米、剝棉花、製作衣服等。
二零零六年二月,我結束冤獄回家,當時身體極度虛弱,一直在家休息。但因當地中共人員天天盯我的梢,對我進行監控,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我被迫離家打工。直到二零一零年後,我才回到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