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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被綁架迫害 原天津市主管技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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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天津市西青區六十四歲的主管技師裴毅女士,一九九八年十月因病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心臟病、頸椎骨質增生、慢性結腸炎、皮膚病等全沒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四次被綁架,遭受毒打、灌食、戴手銬腳鐐等酷刑折磨。其中兩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抄家,搶走打印機三台、電腦三部等諸多私人物品。裴毅女士住所被長期監視居住。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目前居住在美國的裴毅女士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郵寄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下的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權、對法輪功信仰群體進行非法懲治的反人類罪、酷刑罪。

下面是裴毅女士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我們小區二十多人的煉功點被驅散,大法經書被沒收,警察還經常來家中騷擾,在家裏也不許煉功。

遭受四次綁架

從二零零八年起我曾遭受四次綁架。

1、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三日下午,我在天津外環線十二號橋附近被110警察抓捕。當時,我正與人交談,警車突然停在身邊,從車上跳下一名警察,三名聯合執法人員。警察從我包中搶走幾份真相資料,其他三人抓住我強行給我戴手銬。我被帶到李七莊派出所,警察欲將我囚入黑色木籠,我不配合,警察就把我架到刑訊室。他們讓我坐在特製的帶有手銬腳銬的鐵椅子上,把我雙手銬在刑訊椅上。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傍晚,警察把我帶到所長辦公室,幾個國保便衣,連同派出所所長一起對我輪番攻心,一直熬到凌晨三點半。第二天一早他們把我送到西青區看守所並派人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兩台電腦、兩台打印機等私人物品。

我在看守所被迫害得心肌缺血、血壓升高。警察非法判我勞教一年半,因為病重,勞教所兩次拒收。

最後一次送我去勞教所,我當時血壓高達230/120mmHg,需要兩個人攙扶著走,勞教所拒收,西青看守所走後門,我被強行收監。我當時只覺得頭重腳輕,眼前濛濛的,看不清東西,走起路來像踩著棉花似的。就這樣,警察還罰我面壁坐小凳子,從上午十點坐到夜間十一點。

警察安排一名大個子吸毒犯包夾我。板凳是塑料的,凳面上是一個個凸起的疙瘩,臀部坐一會兒就硌得難受。警察要求端坐,不能打盹。我一閉眼,大個子就捅我一下。飯由犯人打回來吃,上廁所大個子陪著,寸步不離。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有犯人監管著我的一舉一動。夜裏我起來打坐煉功,呼啦上來好幾個犯人,不讓我煉,並叫來值班警察。警察打我,並告訴犯人們嚴加看管,不讓我煉功。我一盤腿,一幫人扯胳膊拽腿,不讓煉。

我被迫害的吃不下飯,警察威脅我說:你想絕食呀,甭想用這辦法出去!就是打麻藥也得給你灌食!

我被轉移到一個單間,嚴加看管,包夾增至三個人,其中一人九次進出勞教所。包夾逼我每天從早五點起床就開始坐板凳到夜間十一點。

我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十二天後我被送回家。回家後,我被監視居住。

2、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外出回家,西青國保及李七莊派出所警察等候在我家,再次對我抓捕並抄家,搶走了我的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

體檢時我170/110mmHg的血壓,看守所居然將我收監。第二天給我照相。我因沒罪,自然不配合,照相的警察舉拳就打,一拳下來把我打的原地三百六十度轉了一圈,胳膊都青紫了。

我開始絕食,抗議警察打人行兇。看守所所長到我所在監室,告訴犯人,如我繼續絕食,就停止女監犯人購物。一時間,全監室犯人的火都朝我來了。

絕食第九天看守所帶我去醫院檢查,管教被醫生告知說我尿酮體過高,隨時有生命危險。我不輸液,看守所所長弄來一幫武警,把我抬去保健室。我喊:法輪大法好!有警察就往我嘴裏塞抹布,並吼道:你轉化!你轉化就放你回家!我被訓練有素的武警快速綁在床上,兩個犯人抓住我的手強行輸液。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藥物

由於我身體極度衰弱,警察只好送我回家。

3、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在南開區垃圾堆山公園附近遭體育中心派出所惡警綁架,當晚送至南開拘留所非法拘留。

在拘留所,我心臟病發作,體檢血壓高過200mmHg,行動困難,幾個惡警連拉帶拽強行把我拖到三樓的女監室。轉天提訊我時,宮姓所長帶頭,四個彪形警察揪住我的頭髮打我。給我戴上手銬、腳鐐,罰我在監室面牆而坐。

國保人員再提訊我時,我心臟病突然發作。警察罵我是裝病,用運貨的板車將我拉回監室,將戴著鐐銬的我扔在冰冷的水泥炕上揚長而去。

我絕食反迫害,十多個警察將我銬在刑訊椅子上用拇指粗的管子給我強行灌食,食道被戳破,管子拔出來時帶著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在抄家都沒有任何結果的情況下,僅憑我身上帶著的十幾份真相傳單和十幾張寫有真相的紙錢幣,就勞教我一年零三個月。

在看守所一個多月,我被迫害致血壓高、心肌嚴重缺血,身體十分虛弱,勞教所拒收。看守所害怕承擔責任,把我放回家。

4、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八點多鐘,我在河西區海建裏發放神韻光碟,被綁架到友誼路派出所。

我拒絕跟警察走,他們就把我抬起來扔到車上,呈跪姿,警察用力按住我後背,令我喘息困難。車開到派出所時,我全身癱軟說不出話也睜不開眼,警察把我從車上拽下來扔在車門前的地上。過了好大一會兒,出來幾個人把我抬進派出所。因病重,警察把我送去醫院,當晚約十點多鐘家人從天津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把我接回家。

迫害的延續

我來美國一個月後,三月二日,西青區李七莊派出所警察到家騷擾,家人害怕不敢開門。派出所所長又電話騷擾,詢問我的去向。三月三日派出所警察又到我家騷擾,老伴嚇的躲到女兒家,警察就電話騷擾我女兒,說是奉上級指示帶著搜查證來的。家人不在,警察就守在門口不走。之後的幾天,警察每天上午都去騷擾,折騰了一個星期,嚇的我先生的心臟病都犯了。七歲的小孫女受到嚴重驚嚇。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十七年來,給我及家人帶來精神的傷害及經濟的損失是巨大的。鑑於被控告人江澤民對我修煉法輪功所做的犯罪行為和事實,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對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之首江澤民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恢復我的師父及我的名譽,公開道歉並賠償我的精神及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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